⑴ 村书记说有个基金会要以我们贫困户的名义贷款每人五万,有分红,叫我们签名,不签就取消个别低保,可签吗
不可以签,可以向党委、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相关规定:
第一章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二条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2、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3、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5、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6、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开展教育培训,完善考评激励,落实待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和政府或者根据职责开展对本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规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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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相关规定:
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有违反本规定第一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失职,应当进行问责的,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集体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⑵ 18年前别人拿我的私人印章去农村基金会贷款现在农村基金会找我要钱应该怎么办
委托律师应诉。
具体请详询当地律师。
★注意:
1、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因网络条件所限,只能给你一个方向性的回答。如需详细答案,请在线下详询当地律师。
2、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
3、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擅自处理法律问题的,后果自负。
⑶ 在农村私人基金会贷款二分二的利息合法吗
农村基金会贷款2分二的利息,也就是22%的利息是合法的,并没有超过法定的24%。
⑷ 基金会被查封,贷款利息用不用归还
可以,没问题。不影响。你是怕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吧。农村基金会是没有和人民银行联网上传征信的。
希望采纳
⑸ 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还款问题
如果你们没有特别的约定,需按银监会推出的国家《金融利率管理条例》的限额征收利率至基金会倒闭为止,超额征收部分的法律不于支持。因为你到期未还本息,违约在前,建议和基金会协商解决。俗话说:欠债还钱,还是主动还清债务,也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⑹ 我与99年左右在农村基金会贷款一万元,期限三个月,没有续约但是利息一直在还着。倒闭后利息怎么算
首先想了解的是农村基金会和你所说的银行是什么关系,基金会99年倒闭,也就意味着你和基金会之间的合同已经失效。如果这个银行是基金会的所有者,那么他们有责任第一时间通知你并签订新合同。如果银行没有做到这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所需要承担的就是三个月的原合同利息,至于后来的那些你根本不用理它,可以先和银行协商,如果不行就直接法院见。
⑺ 二十年前基金会贷款转给了信用社合理吗
应该不,毕竟信用社也是放贷的
⑻ 原来存在农村基金会里的钱怎么办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政府办的,农业部主管。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后决定关闭的。请查阅中共中央国(中发【1997】19号)文件、最高法(法发【1998】2号)、国务院令247号、国发明电【1998】6号、国办发【1998】126号、国办发【1999】3号(2019年1月13日解密,现在可以向农业部、人民银行申请公开)、以及各个省市自治区办公厅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是认可的,历史形成的产物就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