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积金没满一年可以贷款吗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借款人的公积金在大连全部行政区域内任意网点开户并缴存,连续缴存满3个月;
②开户满90天,从最后一个汇缴月开始计算3个月内没有超过65天断缴公积金;
③目前在正常缴存状态;
④二年内无连续3次累计6次征信不良记录;
以上四项条件需同时满足。感谢您的提问,希望能够帮到您。
② 住房公积金只交了一年半,以后也没续缴,可以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只交了一年半,以后也没续缴,不可以贷款,因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如下: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③ 公积金停交后又续交不满一年能贷款吗
,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间断交只能再重新连续缴存一年以上才能公积金贷款
④ 事业单位公积金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以后才能申请公积金房贷,但是最后一个月没有缴纳,怎么办。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后期没有公积金就只能提取公积金,然后每个月在那个账户缴纳自己和原单位替自己交的那份,使账户处于正常的缴存状态即可。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
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2、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二手房40%)以上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险;
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必须缴满一年份额,您需要询问公司是否可以继续补交一个月,否则没办法申请。
⑤ 我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是未连续缴纳满一年,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可能公积金贷款了
不可以,必须连续交一年以上,如果你用别人的公积金贷款,那产权人的名字就是贷款人的名字了
⑥ 付完首付之后托了几个月才办的贷款,因为自己的公积金没有交满一年就一直拖着,不知道现在去办贷款能行吗
现在新政,中央刚下的文件,只要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申请贷款了。
你就不需要拖了,赶紧去申请。
⑦ 公积金有半年没缴,会影响贷款吗
不会影响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系。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⑧ 公积金必须缴纳一年才能贷款吗
国家没有对这个有强制规定,具体要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规定,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需要缴满6个月,具体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九条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下同)申请普通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因公积金连续缴纳一年没有办下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年限也由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以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普通公积金贷款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上述贷款期限之和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