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学贷款还款怎么还 我大学四年每年申请6000助学贷款,还款期限都是6
这是贷款条约说的:
七、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八、还款规则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为止,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B. 申请助学贷款的具体步骤一年能贷多少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帮助浙江省境内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运用信贷手段支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 第三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由学生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按年申请,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按年审批发放,当地财政部门每季按贷款实际发生数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四条 第四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就近原则由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金融机构)负责办理。 第五条 第五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免征营业税。 第六条 第六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按有关政策法规和信贷程序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所发生呆坏账,按实际发生额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核销。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第七条 为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由浙江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和各地相应助学贷款协调小组(由同级人民银行、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处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务。 第八条 第八条 省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理规定,并协调教育、财政、承办金融机构和高校之间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 第九条 各地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各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协调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与承办金融机构之间的有关事宜。 第十条 第十条 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协助承办金融机构就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与省内、外高校联系;并协助做好有关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等。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在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中安排贴息资金;及时按季拨付贴息资金,并将拨付情况告之承办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高校的主要职责: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本校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向承办金融机构提供学校的账号、学生的变动情况(包括转校、升学、退学及出国等);协助承办金融机构办理学生借款资金的发放与使用。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承办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国家信贷政策,制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操作规程;具体审核借款人的申请材料,按贷款条件审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汇总所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贴息资金。 第三章 贷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属商业性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正常的贷款管理。 第十五条 贷款对象: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 第十六条 贷款用途:帮助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自括第二学士学位)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二)借款人信用良好; (三)学生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 (四)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八条 贷款方式:既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也可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第十九条 贷款金额: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其中学费贷款金额不超过学生就读高校专业学费的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金额不超过高校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费用标准。 第二十条 贷款期限: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如遇特殊困难可向承办金融机构申请展期,是否展期由承办金融机构确定。 第二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分期偿还。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三条 贷款申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承办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 (二)高校缴费通知书; (三)就读高校账户名称和资金账号;(帐户名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资金帐号:536401040001284) (四)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第二十四条 贷款审批:承办金融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及时进行贷款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 贷款办理: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与承办金融机构办理签订贷款合同、填写借款借据等有关贷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贷款发放: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为保证贷款专款专用,贷款资金由金融机构直接划入就读高校指定账户。其中生活费贷款资金,由学生到学校财务处凭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贷款合同领取。如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申请,经承办金融机构同意,可直接领取生活费贷款的部分现金。 第二十七条 贷款变更: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方式等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及时与承办金融机构办妥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贷款终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办金融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 (一)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二)中途退学、被开除、失踪或者死亡者; (三)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四)出现其它已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情况。 第五章 贴息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门对借款人给予利息补贴。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担,其余50%由借款人负担。 第三十条 财政贴息期限随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贷款期间发生的罚息或贷款展期发生的利息,财政部门不予补贴,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贴息资金的申报和拨付: 承办金融机构每季填报《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及时上报上级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支行; 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支行按季汇总其下属各承办农村信用社或分支机构填报的附件1后,填报《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申报表》(见附件2),在季末前将附件2与下属分支机构填报的附件1报当地财政部门;同时将附件2在季末前报当地人民银行和协调小组备案。 财政部门核对后,及时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有关承办金融机构,并将拨付情况告之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分行。 第三十二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必须保证上报贴息资金数据的真实与准确。当地人民银行将对辖内承办金融机构上报贴息资金的准确性进行现场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金融机构,一经认定,财政部门可停止拨付该机构贴息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建立借款人违约记录通报制度。借款人若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使承办金融机构贷款形成风险的,承办金融机构可在有关媒体和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上公布违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浙江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C.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需要支付利息吗比如我申请6000元,期限为10年,到时应该还多少呢>
这个10年比喻有点玄乎,首先,你要是本科(专科)办理的助学贷款,在毕业时(6月份)一次还款的话,只收取本金(就是你申请的6000),免息。如果你考取了研究生,可办理一个展期,读研期间也是不收利息的(还是6000),但是需要毕业之际一次还清。如果毕业后不能一次还清,按照协议去还款,是从毕业时收利息,利率比正常贷款稍微便宜一点。我就是毕业去了(6月中旬)银行办了提前还款,没收利息,利息国家偿还给银行。
D. 助学贷款怎么还一年大概还多少
一年大概是三四千吧,你也可以问问你的老师或者打银行电话确定一下
E. 在大学里怎么申请助学贷款啊要几年还要利息不
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具备下列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即可申请贷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详细介绍: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F. 我每年借八千助学贷款,请问要还多久,一共要还多少钱,每年还多少钱,最迟怎么还,
你好
助学贷款在校期间
是不收取个人利息的
利息计算会从你毕业那一天开始
最佳的是毕业就还
最迟还款日期由你签合同时选定的
如果毕业不能还
那就看一下合同
利息多少
你定的还款期限是多少年
G. 助学贷款一年的利息是多少、
你好:
助学贷款一般都是免息的。
但免息时间是你在学校上学期间。
等你毕业后会收取一定的利息,但也不会很多。
当前银行的额贷款利息是6.55%(年息)。
H. 申请助学贷款连续四年每年6000。期限为十四年!到最后一年还完。我要还多少钱要是八年还完有是多少
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6000的话应该是一个季度换500的利息,本金在三年后开始还,一个季度3000吧应该。这是8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