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偿还第一笔贷款的本金如何申请、
1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你网上申请贷款的那个系统,登陆进去。
2 进入系统后,有相关还款选项,找到你的合同号码,申请还款就行。
不登陆进去看看说什么都是白塔,进去挨着点击看看就知道了
不懂追问
②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2年”不还本金,只还利息“,2年以后偿还本金,这个偿还的最后截止日期是多少
贷款期限到期的那一年是在9月20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
③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3)国家助学贷款哪一年偿还本金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 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是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时间以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为准,正常情况下每年的还款时间为12月20日,最后一年还款时间为9月20日,如果是提前还款或者是逾期还款,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时间会有所变动。
1、正常还款时间
如果是正常还款,那么还款时间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合同上约定的还款时间为12月20日或9月20日。贷款学生需要提前5日将应该还款的金额充值到支付宝账号中,然后等待系统自动扣款。
2、提前还款时间
如果要申请提前还款,则需要在每月的10日前,提出还款申请。申请通过以后,本次提前还款时间则变更为当月的15日,贷款学生需要在15日前将应该还款的金额充值到支付宝账号中,然后等待系统自动扣款。
3、逾期还款时间
如果发生逾期还款,逾期还款时间为每月的20日。贷款学生需要在15日前将应该还款的金额充值到支付宝账号中,同时本次还款的金额应该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本月20日的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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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2年”不还本金,只还利息“,2年以后偿还本金时还需要再付利息么
两年后偿还本金还是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数额根据还款日期来计算。
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5)国家助学贷款哪一年偿还本金扩展阅读:
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⑥ 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是不是每年都要还还是毕业后才还本金什么时候还啊
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只用还利息,由国家财政还来。毕业了之后会有一段时间大概一年到两年时间只是还利息,之后一年到一年半就要还利息和本金了。还要看你贷款的年限是多长的,有四年五年六年。所以各有不同。
⑦ 助学贷款从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毕业后开始分期偿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新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已有十余年,谈及这项政策实施的“初心”,马建斌说,“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既是党和政府面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的“初心”。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教育强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在20%左右,西部高一些,东部低一些。要帮助这些贫困家庭的子女,令他们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提升科技文化素质,掌握一技之长,从而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稳定脱贫、高质量脱贫。”马建斌说。
“目前,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较高,要通过资助工作解决这部分学生可能出现的辍学、失学问题,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马建斌认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也是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⑧ 助学贷款具体每年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按月支付,开始时间为毕业后所逢的第一个结息日。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根据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还本宽限期,即毕业后60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具体事宜由毕业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经办银行审批。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贷款经办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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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每年还的是本金加利息吗
1、在校就读期间,只需要还本金,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一、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你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你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你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你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变更。
二、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三、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