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app南京公积金还商贷怎么提取
摘要 【南京公积金还商贷条件】
⑵ 南京手机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
南京手机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是不行的,除非你公积金用于购房或者是修缮房屋,那是可以使用的。
⑶ 南京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2021南京公积金提取新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
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无需单位开具申请单.
具体如下:
1、开展购房提取网上业务,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提取;
2、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在南京市主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到其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提取办理网点申请提取。这样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申请提取,职工夫妻可选择同一网点一并申请办理。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⑷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等材料。
根据《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办理柜面转账还贷须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二)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五)若借款人归还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非南京中心委托贷款承办银行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以及本地非南京中心(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购房资料:
1、归还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期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验);
2、归还商品房现房和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契税纳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验)
(4)南京市公积金网上提取还贷款扩展阅读:
《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提取还贷的实施。
(一)委托划转还贷
1、委托逐年划转还贷: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管理中心于每年10月8日,以转账方式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2、委托逐月划转还贷: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将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具体金额规定见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划转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期应还本息。
(二)柜面转账还贷操作
1、贷款银行准确查询借款人的贷款信息,按规定开具真实有效的《贷款证明》。
《贷款证明》的内容包括:贷款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合同编号、贷款本金余额(含逾期本金额)、当月应还本息额(含欠息、罚息)、贷款户账号(全称)、还贷方式等,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贷款本金余额、贷款利息余额项的填写内容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保留角、分)。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严格审核《贷款证明》相关内容,并将还贷款项以转账方式转入贷款账户。
⑸ 南京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符合条件才能取。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4、离退休
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⑹ 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还贷方式详解
2015年初,国务院三部门发布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现在小编为大家先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公积金以及它的具体用途。公积金作为一种国家法律规定的住房保障制度,是指居民在缴纳资金以后,实行专款专用。为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提供便利条件。而公积金可以在住房,建造,租房等一列相关规定的经济活动事项内提取资金进行安排。现在为大家具体说明一下南京地区的公积金的一些相关流程。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必须为在南京本地居住满半年的,具有自我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职工,并且自身的收入没有问题,贷款信誉良好等一系列相关规定条件。而相应的,以下几种情形就不可以贷款:提取两次公积金以上者,在南京和外地同时有房,家庭名下有房超过100平方米,在南京本地已无工作,连续缴纳公积金不到6月。以上几种情形,都不可贷款。
2.贷款人需去贷款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并凭借以上材料,到相关银行提出贷款要求,在这些事项完毕以后,携带贷款文本到售房单位盖章,并清空尾款。
3.贷款人在贷款以后到贷款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二.南京公积金还贷方式
南京公积金的还贷方式共有三种,下面就为大家一一列举。
1.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在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每个月的15日,将需要还款的金额划入在贷款时已经设立好的还款账户之中。而银行方面,也要同时在每月9日前,将还款信息提交给管理中心。
2.柜面逐月提取还款。申请人到贷款银行查明需要还款的相关资料明细。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人需去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还款金额。如果符合规定的,银行方面办理提取手续,将还款人的提取金额划入其还款账户之中。
3.柜面一次性还款。此种方式较为少见,因为这种还款方式要求贷款者在购房一年内要将其贷款金额全部清空。至于还款方式,与上面所述的第二种方式大体一样。
随着时代的进步,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性转变,所以办理公积金时候的手续相信也日趋合理化,规范化。也会逐渐变得简洁,快速。
⑺ 南京商业贷款买房 怎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关于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材料、流程什么的,上期内容也已经跟大家说了很多了,所以这期不作重点,今天重点跟大家说说商业贷款买房要怎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因为公积金还可以提取余额,相当于填补了买房时首付款的支出,但今天这个也不是重点,今天的重点是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的月供应该怎么办理。
具体而言,在南京,你的公积金可以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也可以通过柜面提取来还月供。
第一种办法: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办法:首先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平时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具体办理程序要求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然后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目前支持办理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5.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6.管理中心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申请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职工应当在贷款银行登记贷款信息(贷款证明)后一个月内,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第二种办法:柜面逐年提取还贷
适用情况: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办法:备齐材料到单位缴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具体网点位置大家可以咨询各自单位人力资源的相关负责人。比如单位在建设银行大行宫网点缴存公积金就只能去此网点办理。
所需材料:
1.贷款合同;
2.贷款证明(贷款银行开具);
3.身份证;
4.主贷人不是本人的,还要提供结婚证;
5.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提取申请单(支票);
6.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不能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情况
当然,也并不是说所有的家庭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月供,有这样几种情况,是不能办理逐月还商贷的:
情况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比如你的房子本身就是商贷买的二套房,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还没有还清;
情况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既然已经结清贷款,你再拿还房贷的理由去提取公积金,似乎有点不对;
情况三: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⑻ 我的南京上怎样用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
经上是不可以用公积金还贷款的,如果说你要提取公积金还你的贷款吧,必须要去公积金,然后柜台处去办理,然后像只有管房租这些东西是可以简约办理的,像还贷款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