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营企业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下用公司不动产贷款私自挪用该如何处理
应用企业法人在股东不知情下,用了公司不动产贷款,私自挪用该如何处理?他是违法的,你可以起诉他怎样公款马上拿出来,要不然起诉他的话,他会判刑的
Ⅱ 公司法人私自用公司公章给人担保贷款未经其它股东同意,现在被担保方
只要盖章担保,就要承担担保责任。
至于是否经过股东同意,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与债权人无关。
现在债务人跑了,只能由公司承担偿还责任了。
《担保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Ⅲ 公司法人私自挪用公款,还款后通知股东,这种行为受法律制裁吗
公司法人如果使用公司的款是正常活动,不属于挪用公款,因为款本身就是法人的现金资产,法人使用现金资金属正常的经营活动与资产使用方式。
法人不是人,法人不会产生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所以法人使用自我现金资产不会受法律制裁,相反要给予经营自主权的保护。
Ⅳ 公司法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贷款,还不上与股东有关吗
1、按照规定,你这种情况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其在借款给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公司的股东,应该在认缴出资额以内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法人不按公司章程约定私自贷款的,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个人赔偿。
3、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种情况最坏的结果是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股东进行清算就可以了,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按比例承担,股东没义务补足。
4、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合伙及个体工商户,股东(出资人)。就要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债务。
(4)公司贷款法人私自挪用扩展阅读:
股东的权利
一、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Ⅳ 公司贷款挪作他用构成犯罪吗
在银行追究行为人(自然人)法律责任的前提下,非国有企业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的,按情节轻重分属挪用资金违法违纪行为、挪用资金罪;国有企事业单位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的,属挪用公款罪。行为主体都是自然人。公司法人本身挪用贷款,构成借贷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无需提堂,银行可照约追索本金及罚息、违约金,欠钱了才需要提堂。
Ⅵ 公司法人私自挪用账户资金怎么办
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
Ⅶ 公司法人用他自己的名义贷款,公司股东会有利益损害吗
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贷款,股东的利益会受损。如果是个人名义贷款,那对股东影响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Ⅷ 法人私自挪用公款,违法吗。
不是自问自答的吧...
1.企业法人挪用公款
企业法人是不存在挪用公款的说法的,因为法人用自己的钱款本来就是合法的。如果你想问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私自挪用企业的款项,那么就肯定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2.会计是否也同样负法律责任
如果会计经手,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范围内得承担民事责任,在故意的范围内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还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会计没经手的情况,一般是没有责任的
事实上一般情况下不会经过会计,因为企业会计大多是注会,私自挪用钱款一般是和出纳联手完成的,和会计关系不大
有问题可以继续补充,真心希望不是自问自答的。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