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贷款属于什么行业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行业。
2009年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明确我国金融机构的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金融机构,同时也包括企业年金、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及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在此之前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的。
不过一些地方小额贷款公司还没有纳入金融机构监管,主要是银监会尚未认可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性质。
(1)网上贷款属于职业借款人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关于其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概括性的定义: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可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其他金融机构。
参考资料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贰』 网上贷款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不同的平台条件不一样,所需的证件也大同小异,建议贷款还是去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
(一)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要准备证件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3、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贷款手续
一、填写贷款申请
借款人在确定了需要的贷款产品和进行交易的网络贷款平台后,就可以在网贷平台填写申请表,或者通过网贷平台联系贷款顾问。通常,网络贷款平台需要借款人提供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的个人信息资料。
二、贷款资质审查
在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网络贷款平台会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调查,审核借款人是否符合相应的贷款要求。目前大多数网络贷款平台需要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收入水平、经济能力和单位职业等信息。
三、借贷双方进行沟通
当借款人通过贷款资质审查后,贷款公司会有专门的贷款顾问与借款人进行联系,双方会就贷款相关事宜进行了解、商议。贷款顾问会给出符合借款人情况的贷款方案,借款人可以与贷款顾问就贷款相关的事宜进行交涉,选择最终是否贷款。
四、提交相关资料
借款人在决定贷款后,需要向贷款机构提供相关的贷款资料。贷款机构在收到借款人的资料后会对其审核。
五、签订贷款合同
借款人的资料在借款机构进行相应的资料审核后,如果获得通过,双方就会签订贷款协议。借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贷款合同,注意合同中的各项规定。
六、发放贷款
在完成了上述步骤后,借款人就可以安心的等待贷款机构放款了,放款的时间一般取决于不同贷款机构的规定和放款效率。
(2)网上贷款属于职业借款人扩展阅读
申请贷款需知
1.在网上申请贷款,一定要对贷款网站做一个详细的了解,在获得款项前,切勿支付任何名义的费用,以免上了骗子的当。
2.网上申请无抵押贷款,一般情况下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都要求借款人有完整的身份证明;半年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以及良好的个人信用,否则任何贷款机构都没有理由相信你的。
3.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面对网络小广告和虚假贷款网站时一定要抵挡住诱惑,小心谨慎。
『叁』 贷款是什么职业
专门放贷款的职业其实指的就是银行和贷款机构中信贷业务员(有的叫“信贷业务经理”)里的放款专员,其工作主要是按照行长或者信贷科长的指挥发放贷款到某账户当中。
而所谓信贷业务员(信贷业务经理),其工作主要就是负责协助客户办理贷款业务,提供贷款方面的咨询,以及寻找客户销售贷款产品,对信贷市场开展调查等等。
大家需要注意,信贷市场里还有一类“职业放贷人”。而“职业放贷人”指的是那些从事高息放贷的群体,可以理解为放高利贷的个人,或者那些有一定资金实力,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企业从事民间放贷的个人及单位。
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里明确指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肆』 给一个人多次借款算职业放贷人吗
你这个应该不算!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和标准,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1. 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以下各项同),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
2. 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
3. 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
4. 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1、2项规定一半以上的,也可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1)借条为统一格式的;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的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伍』 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后已经收到的利息是否要退还借款人
那么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2018年11月16日,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达成共识,形成《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浙高法【2018】192号),确定“职业放贷人”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以下各项同),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2. 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3. 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4. 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1、2项规定一半以上的,也可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1)借条为统一格式的;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的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一旦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那么其签订的借贷合同可能为无效合同。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那么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后出借的借款能否要求借款人返还?答案是可以。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职业放贷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认定无效后,依据《民法总则》第 157条、《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双方对于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同时应当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法院一般应当按照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损失的数额,不应支持合同中约定的高额利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应按照规定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陆』 给人做贷款属于什么行业
金融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