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男方付首付,夫妻共同还房贷过分吗
结婚男方首付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其实并不算过分,但是你这个房产证上肯定要写上女方的名字。
2. 男方出首付买房,夫妻一起还贷款,房产证写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首付款,你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一下的,属于婚前财产部分。至于后面余款属于你们两共同部分,如果离婚,除了首付是你私有,其余的,你两平分。望采纳,谢谢
3. 男方首付 共同还贷款 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下面是有关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形,可以一起学习一下啦: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 男方出首付,两人一起还贷款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买房时候男方出首付,两个人一起还贷情况,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别说两个人一起还房贷,只要男方愿意,就是不一起还房贷,也能够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男方很爱女方,还可以将房子过户给女方,只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只不过这样的情况,极少会出现而已。
房子的归属权在男方,他就有权利处分这个房产。结婚之前男方出钱买房,结婚之后两人一块还房贷,装扮自己的新家。这样一个情况下,男方将女方名字添上,是最好的一个结果。
夫妻是利益共同体,小的家庭需要两人共同来经营、建设。为了让夫妻情感更稳定,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让房产为两人共同所有。
5. 婚房首付是男方出的,婚后一起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三章的标题是家庭关系,人民群众在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时需要注意当事人的关系不能是家庭关系,否则当事人不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说法存在的时间不长,没必要纠结这
6. 请问婚前买房子首付款男方付款,还贷两个人一起还,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依据以上规定处理。
7. 婚房首付是男方出的,婚后一起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还贷部分是共有财产,婚前首付部分是他个人财产,就是说,无论现在房产证上写不写你的名字,假设你们离婚了,你们共同还贷的这部分算是你们的共有财产,首付还是算他个人的。如果你真都有什么想法的话,还是多留些你参与还款的记录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