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对于贷款未还清的房子该如何进行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一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法院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2. 刚买完房子付过首付贷款还没下来,要是离婚的话怎么办
买房子付过首付了,贷款还没有下来,要是离婚的话,那你们一个人还贷款,要房子,要房子的人自己去付首付,而且把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去掉。到住房公积金公积金那里去办理
3.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4. 我想离婚可是房子贷款还没下来,能离婚吗
很多时候婚姻和房产总是被绑在一起,这其实无可厚非,房子是大多数家庭最贵重的物品。感情好的时候往往把房子作为给对方的承诺,感情变了的时候围绕房子产生的纠纷也最多。
新婚姻法的重点:
1、婚前买房属个人,婚前买房婚后办证也可以只办理至个人名下,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
2、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3、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就算对方没有为你还贷,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后你个人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4、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属于个人房产;
5、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写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还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间共同房产,办理产权证的时候还是要办理至两个人的名下,等到出证之后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后凭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就可以办理离婚分割登记。
如果是购买的期房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就离婚了,那么必须办理以下两个手续:
第一、婚后买房先办理至夫妻双方名下(婚后买房办证之后再离婚的略过这一手续)
第二、结清银行贷款并解除抵押(一次性付款或已结清相应银行贷款的略过这一手续)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离婚时对按揭房屋的权属有争议但能协商好的,可按双方的合意处理房屋权属;若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按揭房屋归一方使用,待房屋产权证发放下来后,再作处理。
5. 付了首付未贷款的房子,夫妻离婚了,对办理按揭有什么影响
只要你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离婚证。没什么影响
6. 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但还有贷款未还清,能办理离婚吗
离婚和房子的性质没有任何关系。
7. 夫妻贷款买房期间还没有办完贷款手续,突然离婚了,该怎么办
这些数字啊,不用说了,就是反正举个例子就是比如说房子好,你们贷款的话,现在已经付了,我付了10万,然后呢,你们在这一年又又付了20万,那么就是说现在谁要这房子就把那付了那20万的利息贷款钱分成一半给别人,然后那个首付的钱如果是谁的你要分,然后好就完了,房子就给他了,剩下的利息钱谁愿意去下房子就去付利息就完了呗。
8. 按揭房,银行贷款审核通过了,还没有放款,房子是夫妻双方买的,现在要离婚,房子都不要,怎么退房或转卖
对于你以上的问题给以下几个建议及分析
1.办理退房需要到开发商处 销售经理那里说明情况及原因,这样人家也可以理解你们
2.合同上的违约金20%是正常的违约金,可以起诉,但先不说法院能不能通过,即使通过了,你们也是败诉,因为是你们违约。
3.合同已签,贷款都已审核通过了,说明国土局那边已经有了备案,这时想卖房,除非你手上有房产证,这样才可以卖,但你也需要交很多税费。
结合下来你除非自己在上面有关系,要不然现在要卖很难;
想违约金退少的话,可以跟开发商商量,让你们少退些,跟他们好好商量,这也是较少的方法了。
以上信息希望能帮到你,咱经验限,说得不好的地方还请多担待哈!祝你们早日解决问题
9. 夫妻办了房贷,还没有批下来,就离婚,会有影响吗
您好,房贷的还款人产权登记人如果只是一方的话,那么是不会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