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贷款还不上了,法院会不会判决由子女偿还
不会,父母财产会被抵押没收,但在道德上说,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应当给予部分偿还
⑵ 子女贷款无力偿还,父母有义务帮其偿还么
如果子女贷款无力偿还。作为父母,肯定要帮其偿还。因为住房贷款。也牵扯到还款人也牵扯到还款人的父母。
⑶ 父亲贷款,无法偿还,子女有义务还吗
1\如果借款人仅为父亲,那女儿就不承担责任.如果女儿作为担保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借款人为父亲和女儿两个人,那女儿就应该承担责任.
2\如果按照第1条,你被你父亲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写入贷款合同,但必须要由你签字.如果不是你的签字,你可以通过做笔迹鉴定,证明不是你签字,然后要求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你父亲代你签字,你要求银行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果银行提不出授权委托书,那你就没有还款责任.
⑷ 父亲银行贷款无力偿还需要儿女还吗
父亲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属于单独债务的是不需要儿女偿还的。银行会对其欠贷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如拒绝偿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4)父母的贷款纠纷孩子要偿还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⑸ 父亲向银行贷款还不上,儿子需要还吗
从法律上讲,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父亲欠的债,如果有遗产,儿子只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亲的债务。
超出继承遗产的部分是没有法律依据替父亲偿还的。
⑹ 父亲贷款,然后还不了,儿子需要负责任吗
父债子还这是这个人的一条潜规则,法律上有没有这条规定,最好问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