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想咨询下结婚后夫妻中一人去银行贷款能贷吗
结婚后夫妻中一人去银行贷款能贷,但是在建立借贷合同关系时,如果银行让夫妻双方共共同签字,即是为了锁定或固定债务人的责任,保障贷出资金的回收安全系数。但即使不让双方签字,其中一方签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担债务的偿返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Ⅱ 贷款房婚后可以加配偶名字吗
还在还贷款的话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只有还清后才可以。
Ⅲ 一个人贷款买房子结婚,结婚以后,贷款可不可以,夫妻两个人一起还贷款
可以的。
既然结为夫妻,准备白头到老,理应一起还贷,;
即使一方当初有过承诺,婚房由他们准备,但如果真的把房子看作是婚前财产的话,对另一方是不利的,一旦离异,另一方将无法享有房产分割权。
因此,一方应当和另一方一同还贷,以后一同享有房产权,这才是道德的,也是合法的。
Ⅳ 夫妻结婚多久可以申请贷款
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会购置新房或者二手房,由于房价比较高,所以会采取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形式,毕竟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的话比较高,足够承担一定的房贷支出。夫妻贷款的好处在于额度高、还款压力小、房贷通过率高,那么夫妻结婚多久可以共同贷款?
夫妻结婚多久可以共同贷款
一、夫妻结婚多久可以共同贷款?
只要是领完结婚证,就可以申请共同贷款,与领证时间、结婚年限都没有关系。
银行主要会审核夫妻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社保、个人征信、名下资产等信息,只要选择了共同贷款,那么双方都有还款义务,只是还款顺序不同而已。
共同贷款资料:结婚证、双方的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纳税证明、购房合同、房贷首付款等等,可以先咨询银行再准备相关的资料。
二、夫妻共同贷款怎么还款?
1、确定主贷人、次贷人。
去银行申请贷款,并不需要双方都是主贷人,而是确定一个收入较高、征信较好的就可以了,那么他将承担主要的还款责任。
2、共同债务。
婚后双方共同买房,属于共同债务,次贷人也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如果主贷人账户余额不足或者无力还款,则会开始扣次贷人的钱。
大家要注意,如果是准夫妇,意思是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人,哪怕在家乡已经办完酒或者生完孩子的人,只要没有领结婚证,那么就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双方出资买房,需要写两人名字,并且注明所占比例,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只能选择商贷。
Ⅳ 夫妻结婚后买房子贷款一个人的可以吗
可以的。
我们把《房屋买卖合同》与《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又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分开来,一步步剖析就会一目了然。首先先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买受人又与银行签订《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的内容及履行大体过程是:买受人向银行申请首付款以外的余款的贷款。银行核实通过后,将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额资金,直接给付给出卖人,并同时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买受人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再看《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及履行大体过程,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付款方式上约定:买受人首付,其余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因此在银行将按揭贷款额给付出卖人时,买受人的义务就履行完毕(即全额支付了房款)。
因此房屋在房管部门登记之日起,房屋所有权已经确定,即是买受人所有。在此基础上,如果买受人是未婚即是个人财产,买受人已婚即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此时《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还毕,但《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还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就是债务法律关系。那么如果买受人结婚后《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还在履行当中,那么就算是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产财偿还的情况,因此如果离婚的话,对于共同还债的部份,应补偿给婚姻另一方。
Ⅵ 房屋有贷款,夫妻可以加名吗
房子贷款买的,可以加夫妻双方的名字,只要拿着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去银行开一个同意增加贷款人的证明,然后去房产大厅办理加名就可以了。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Ⅶ 贷款还没有还清,结婚后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吗
在贷款没还清情况下可以加配偶名字,需前往银行办理贷款变更手续,同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贷款合同前往即可。
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Ⅷ 有房贷结婚后可以加老婆名字吗
一般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
不过现在婚后仍还贷款,这时的支出属于两个人的,以现在法律来看房子也有属于不贷款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结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以自个的钱交付的首付款,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怎么分配呢?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