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后贷款由男方父母还款,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个房子不是婚后共同财产,而是婚前男方财产,因为这是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的,而且婚后贷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与女方毫无关系,所以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❷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男方父母的名字),纠结要不要结婚
嫁人主要看男方值不值得你付出。男方给的礼金少,16年下半年结婚,房产证不加你名字等等,都是源于你自己的所作所为,未婚先孕,自己就没尊重自己,现在男方家可以随意苛刻你,因为孩子不等人,最后不管生下来凑合过,还是坚决分手打掉孩子,身体受损和难堪的都是你自己。关于房子问题,人家出首付买的房子加你的名字确实不够合理,不过女方为了保障在婚后参与还贷的合法权利,你可以和他们提出,还房贷的钱由男方出,但是从你的账户还进银行,这样你就有证据参与还贷,不过估计你谈判很难,因为现在处于劣势的是你,打掉孩子身体上心理上道德上你都会有所顾忌的。
❸ 男方婚前买房,有父母名字。婚后由父母还贷,需公证吗-
需要。
男方婚前买房,有父母名字。婚后由父母还贷,需要公证。
办理公证程序是:
(1)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业务范围。
❹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买房,贷款写的男方名字,婚后男方父母还款,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按你说的这些情况,如果都有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买房行为发生在结婚证颁发之前,那就证明这个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又有银行记录证明还款人和款项来源,尽管写的是男方名字,而且是负资产,负资产差额(也就是银行贷款)是由男方父母逐渐补齐的,这个过程中尽管财产上写的是男方名字,实际财产的所有人仍然属于男方父母。从这两点上来说,第一点,这是婚前财产,第二点男方不是财产的所有者,所以这个房产,从法律上离婚时不会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女方不享有此房产的分配权。
❺ 婚前他父母贷款买房 婚后他父母还贷 房产证是他父亲的名字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婚前他父母贷款买的房,婚后他父母还贷,房产证是他父亲的名字,就足以证明该套房产属于他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当初口头承诺该套房产是给你们买的,那是因为你们是夫妻。如果你们离婚,夫妻关系不再存在,房产给你们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们离婚,作为他的前妻,是得不到该套房产半个平方米所有权的。谢谢阅读!
❻ 婚前男方以他父母的名义贷款买房,房产证也是他父母的名字,婚后而贷
不属于共同财产,如留有还款证明,可以索要还款那部分
❼ 假如自己(男)全款买房或贷款买房,婚前房产写父母名字还是自己的名字好
写自己的名字比较好,你和你的父母有这样的想法,就是同意写你的名字,而且将来这套房子是留给你的。写你的名字,如果在你婚前就是你的婚前财产,不与夫妻共有。省的麻烦了。
❽ 男方父母婚前贷款买房写的是父母的名字婚后怎样变成我
你好,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为男方父母名下财产,除非男方父母以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男方或者男女双方名下。
❾ 男方父母拿首付,婚前贷款买房直接写双方的名,怎么操作
住房婚前签署合同支付首付,又是女方一人名字。所以,住房产权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一人所有,
女方需要归还男方爹妈婚前出资款项,
女方需要支付给男方婚后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可以把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手印,一式三份,两人一人一份,民政局备案一份。
如果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凭离婚协议依法起诉维权。
❿ 男方父母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条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绑架,不发生,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了该自己的还是自己的。
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财产部分,就是首付20%15万,归男方所有,没有任何问题。另外这15万的房产增值部分也归男方所有。
婚后财产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资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该房屋产权。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该部分产生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产权证姓名:
写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资,无可厚非。但是写了三人,则大家都有还款义务,而不是有男方个人或者你们家庭出资。特别是如果你要考虑到主张权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资证据,因为这部分属于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 如果写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证明,表明拥有房屋产权,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失。 关键记得:不写你名字也不影响你对该房屋拥有产权,当然将来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你不能主张房产,只能要求现金补偿。
至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问题:
夫妻双方婚后的所有收入没有特别约定均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他工资还房贷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属于双方义务,权益共享,义务均等。 至于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费属于赠予性质。从理论上讲可以公正只给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现实。
本人律师,第一次回答网络问题,码了这么多字,希望你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