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结婚前不知道妻子欠贷款,结婚后知道了,有没有义务帮还贷款
在法律上,你没有义务帮助妻子还贷款,因为这是妻子的婚前个人债务,但既然是夫妻,就应该互扶互助,这样才有利于夫妻和谐,家庭和睦。
『贰』 夫妻婚前一方有贷款未还婚后另一方还可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吗
肯定可以做。 信贷谁申请查谁的征信 和你配偶没有多大关系的, 顺带提醒一下大多数信贷要求配偶或直系亲属知情,
有问题在追问我,希望采纳,谢谢
『叁』 婚前一方欠银行代款,婚后共同房产怎么办
一般来说,除非婚前买的房屋房产证上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否则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涉及共同还贷: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肆』 夫妻结婚前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有还的法律义务吗
离了好像就没义务了,只要你不想还,那就不会叫你还。
『伍』 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划分,婚前一方所借的算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特殊情况除外。因为是他母亲借的,所以与你无关。如果你老公现在为他妈借钱还债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不是用于你们夫妻生活所需。离婚的话,子女会得到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夫妻婚前一方欠贷款扩展阅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陆』 请问,夫妻其中一方的欠债(结婚前欠的),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婚前债务属一方的债务,你没有义务还,但是如果你们结婚后产生夫妻共同财产,债权方可以主张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