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可以是妈妈吗
你好,可以是自己的父母,也可以是自己的直系亲属,但是必须满26周岁。自己父母有欠款是否能申请生源地贷款就看银行是否对你父母的情况进行审批。可以去试试,一般没有影响。
B. 学生生源地货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自己的父母吗
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具备下列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即可申请贷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详细介绍: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C. 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是只要父母其中一个还是两个一起
只需要其中一个就可以了,不需要两个一起。
D.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之间不是亲戚关系可以贷款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之间,可以不是亲戚关系,但必须是法定监护人,才可以共同申请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资料来源: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
E. 每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不一样可以吗
可以不一样,但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的,需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新共同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若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若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在同一地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不是父母扩展阅读:
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1、借款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F. 办理助学贷款必须是和1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吗别的家人可不可以,但还
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G. 办理助学贷款续贷,必须是共同借款人本人去吗别的家人可不可以
可以由受托人去,也可以远程续贷。
续贷远程受理需满足的条件
1、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办理过助学贷款电子合同的学生,可以申请远程办理。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7)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不是父母扩展阅读
提示:
1、续贷声明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续贷声明由系统保存并展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见附件)。
2、县级资助中心在审查学生的申请和合同时,如发现学生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可以以“续贷声明不合格”为由,将学生的申请退回,学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4.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
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H.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每年共同借款人不一样行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户籍和你同一个县的,首选当然是父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年龄不满70周岁的直系亲属即可。
正式文件的答复如下: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般只有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原则上只有孤儿,才可以由非亲属的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六)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关于是否每年都可以改变共同借款人,如果是今年大一首贷,那么大二大三都可以和你的借款人其中一个去办理续贷,很方便。如果要重新办理,又要喊另一个共同借款人一起去签字,按手印。建议还是不换。
I. 初次办理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不在身边怎么不
第一次贷款要求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都要到场办理,
续贷的可以其中一人去办理即可,
你现在可以修改贷款申请更换一个可以去的共同借款人,
(具体更换方法最直接的就是你直接联系贷款方/消防询问
这样最直接,也最快捷。)
如果换成非父母的就要25岁到60岁之间的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