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吗
不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首次申请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温馨提示:
1、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1)助学贷款父母要指纹扩展阅读: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诚实守信,承诺按贷款合同规定进行还贷,承诺对本人的借款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毕业以后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学校以后的变动情况和有效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惠州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国家开发
B.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所需要的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详细应该怎样复印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用A4纸,应在纸的同一面上印下身份证的两面,其实没那么多讲究。只印身份证的正面就行。最好做两手准备。办这些事情就是麻烦,毕竟是求人吗
C. 有过助学贷款的朋友帮忙,国家助学贷款会不会指纹鉴定
不会!
D. 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父母签字,这父母指的是一个还是两个
你的父母有一个签字就可以了。有的是可能有父母有一方不健在了,或者是单亲家庭。
E. 生源地助学贷款去教育局只去父母一人可以吗
信用社签合同的时候比须有个监护人或挡保人去。你的身份证和你们当家的的身份证各复印两份,户口本上你那一页、户主那一页和你们当家的那一页各复印两份,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含有大学开户帐号、地址等的证明各复印两份,助学贷款申请表复印两份填好后再去当地镇长那盖章。最后把所有资料那到资助中心去盖章。最后到你们当地信用社签合同,你们父母至少要去一个人,因为要印指纹,基本就是这样。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嘿嘿~
F. 大学贷款指纹父母指纹可以用别人的吗,家长不在家怎么办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指纹,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指纹和父母遗传没有太大关系,它是在婴儿发育过程中形成的。而且指纹纹路不代表什么,只是在成长过程中形成的,您所说的仅仅是纹型,人的指纹即使是孪生兄弟也是不同的,但基本纹型只有“斗”和“箕”,所以是有可能重复的,但指纹的细节,比如断线点、交叉点等是不会完全一样的,现在还没有什么试验表明指纹和遗传的DNA等相关。所以办身份证才会采集指纹,才会有指纹验证这一说。
G. 学生去银行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家长的材料吗
需要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有:
1.在校证明:
助学贷款是国家针对在校大学生提供的一种政策性贷款,所以该贷款的申请者必须是在校学生,并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和院系公章的“在校证明”。
2.学生证:
学生证是证明申请人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最好的方式,所以申请人也必须要提供它。如果学生证不甚遗失,申请人需另向学校申请,补交一份遗失证明。
3.家庭情况调查表与贫困证明:
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需要提交贫困证明,申请人可以去到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开具三级贫困证明,注意要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然后按照学校老师要求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与贫困证明一起交给学校工作人员。
4.申请人及父母的身份证:
一般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资助中心,共同借款人是借款学生的担保人,一般是父母,所以需要出具自己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H. 拿助学贷款时需要父母签字吗
需要。助学贷款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
关于借款人: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8)助学贷款父母要指纹扩展阅读:
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大学生助学贷款
I. 办理助学贷款一定要父母亲自到场签字吗其他人可以替代吗
你在办理助学贷款的时候,需要父母亲自到场签字,因为父母是你的担保人,一旦你还不上住院贷款的情况下,父母也有还款的义务。
J. 助学贷款一定要家长陪同吗 手续齐全不可以自己去办吗
需要一名共同借款人进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可以单独一人前往办理。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
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10)助学贷款父母要指纹扩展阅读:
根据《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
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条受理贷款申请后,贷款人须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九条借款人办理就读地贷款的,贷款人还应联系借款人就读学校作为介绍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对借款人资格及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二)协助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将借款人在校期间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以及发生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自行离校、开除等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四)在借款人毕业前,向贷款人提供其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五)协助开展对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协助贷款人做好借款人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条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贷款用途、担保等因素进行贷款审批。贷款经审批同意后,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与担保人签署助学贷款相关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抵(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或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条借贷双方应对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人可视情况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还本金,也可视借款人困难程度对其在校期间发生的利息本金化。归还贷款在借款人离校后次月开始。贷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偿还,利随本清,也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还。
第二十四条借款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还款方式,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授权贷款人于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可根据合同约定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贷款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应提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展期仅限一次。申请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贷款具有担保的,展期协议需经担保人书面确认。
第二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变更条款还应征得第三方担保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变更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对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期间发生的违约行为,贷款人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
(一)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更换保证人;
(三)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四)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六)向保证人追偿;
(七)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抵(质)押物;
(八)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