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双方有一方有贷款还没有还清,可以按照首套房买房吗
所在城市有招行,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招行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政策,因各分行情况略有差异,具体详细规定,请您直接联系当地分行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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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C. 夫妻双方有一方有民事诉讼债务没还清的可以贷款买房吗
不可以,婚后贷款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D. 夫妻一方婚前有贷款未还清,可否以另一方名义按揭买房
不行,这是肯定的。婚前买过房,婚后欲在买房,即使已经把婚前的房子卖了,但婚后欲在买的房子依然算二套(以老婆的名字买的)。现在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只要买过房,不管是否已经卖掉,是否是一次性付款,只要房产证上有过名字,银行有过贷款,再买房都算二套。
结婚之后,是否算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衡量的,也就是夫妻两个人,只要一方买过房,另一个买房就算二套。除非假离婚,让老婆买房,然后再复婚,这样就是首套房。
E. 夫妻一方贷款未还清,是否可以申请贷款买房
没说出一方未还清贷款是房贷还是什么贷款;如果是房贷,还要看家庭所有成员名下有几套房产,再买是第二套可以贷,首付50%,利率上浮10%;第三套就不能贷款了。如果不是房贷,而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那就很好贷的,再买是第二套、第三套和上边说的一样。
F. 如果婚前买了期房,有贷款没有还完,结婚后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是否分割财产,不分割的,获得产权的一方应该给另外一方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买房夫妻一方有贷款没还完扩展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