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有共同贷款离婚怎么办
夫妻有共同贷款,离婚了应该是和共同财产一样,贷款债务也是共同的,理论上离婚后贷款是均分的,但也要根据离婚后,双方的收入情况,高收入者适当都承担些贷款。
『贰』 共同贷款离婚后怎么处理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1、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2、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3、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叁』 夫妻借款离婚后是共同承担吗
只要确定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就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肆』 夫妻贷款属于共同责任吗离婚后要如何分配责任
贷款对于大家来说已经不陌生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接触比较多的便是房贷和车贷,但是除了这类贷款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贷款。夫妻贷款当然属于共同责任,需要一起去承担,即使是离婚后也需要共同的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婚后财产也包括贷款两个人在婚后的贷款属于两个人的共同的贷款,只需要一起去面对和承担的。夫妻一旦结婚就是一体的,谁也无法抛弃谁,利益都是放在一起的。只要贷款是用在了家庭上,大家都是用得上的就需要两个人的一起还钱,不能说是其中一方的事情。
离婚也需要体面,不要让两个人带着仇恨离开,属于双方的共同贷款主动地承担就好了。两个人走到离婚也是两个人导致的,不要在最后的时候还埋怨对方,这样会让婚姻彻底的变得不美好。不管对方是多么的差劲,都应该为婚姻画上句号。
『伍』 夫妻共同是借款人,离婚了可以有由一方来还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
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陆』 贷款问题,如果离婚是共同偿还,还是一方还
1、离婚后,夫妻婚姻期间的共同贷款,夫妻双方都负有偿还的义务。
2、离婚时,约定将该贷款债务分割给一方的,该约定在夫妻之间有效,由一方负责偿还。
3、但是,因为银行或者贷款人是独立的债权人,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一方归还的,如果该方未按约定归还,债权人仍有要求夫妻双方归还的权利。当然,另一方应债权人要求归还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等约定,向对方行使追偿权。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柒』 银行贷款离婚后归夫妻任何一方还可以吗
如果是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7)夫妻共同贷款离婚了还承担吗扩展阅读: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程新文表示,根据这部司法解释,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据悉,该司法解释将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捌』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离婚后净身出户的女方,需要还款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