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结婚后甲方父母出资贷款买房,写在甲方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首付部分是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你应当给对方作出补偿。
锦州律师徐锋答
㈡ 婚后单方父母为女儿出资购房,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你父母给你们买房子时没有说房子归你,那么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父母买房子给子女属于赠与所得财产,赠与合同上没有说明只归一方那么就是双方共有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权利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㈢ 父母出资大部分房款,并用已婚女儿的名义贷款购房,怎样才能变更成父母自己的名字
好复杂,现在的社会信任危机啊。
1.所作公证类型不对,做出资比例公证即可
2.现在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健全,不用太过担心,不过有个房产确实能安心点
3.等贷款还清可以添加
4.这个得咨询律师
5.确实共同分配。立遗嘱并公证,父母为唯一继承人即可。
6.不收费的律师不是好律师,呵呵
㈣ 如何认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贷款行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从审判实践来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种:(1)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由父母缴纳部分出资款。
其中第(1)种情形属于典型的赠与行为,根据上述第7条之规定,该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第(2)种情形,也可规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
㈤ 请问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贷款由其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其子女名字,该房子属于双方还是个人
虽然是婚后买房,但这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赠予其子女的房产,仍属于夫妻某个人私有房产。因为,这套房产并不是一方父母赠予夫妻两个人的。又由于是全款买房,不存在夫妻共同还贷。因比,此房产归夫妻某一个人私有。
㈥ 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以女儿名义贷款,但首付和还贷都是父母,这属于婚后还是婚前财产
婚后女方家长以女儿的名义买房贷款,那么这个房产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属于女儿婚后财产,应该是以女方家长的名字买房,就不是女儿的婚后财产。
㈦ 婚后由父母贷款给女儿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看女方父母给女儿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女儿名下且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