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结婚前买的房子,首付是公公拿的,贷款是拿公公的名字办的,房产证上写的公公,但是房产证至今没办出来。
1、先说下目前该房产的情况才解释的清楚。根据你所述,该房产目前属于公公的房产你们夫妻为该房产出钱还贷,只属于该房产的债权;
2、等房贷结清(就是你说的全还上),房产证上可以写你和老公的名字,但必须基于两点:一是公公同意;二是由公公采用赠与或买卖的方式,才能在房产证上为你们2人加名,或者直接登记成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❷ 结婚不到一年,奉女成婚,住的是之前贷款买的房(还没还完贷款是公公名字)现在又买房写的还是公公名字。
这不存在问题的… 如果有一天悲剧了 他不仁了 你就不义呗(你别出问题 这些东西都稳的) 这两套房子 你现在再去说那些话 已经晚了 反而凸显你现实了 肯定不可能再去说了 但是你们结婚了 这点就是保障 你不出问题 那就迟早有你一份 哪怕悲剧 你不离婚是肯定离不了的(因为现在基本没有被动离婚这一说了 懂吧 只要离 就可以谈的 这根本不涉及到这些方面了 懂吧) 其实你错过机会了 不是没有 嫁妆啥的时候 你就有资格提 现在真的晚了 算了吧 还是对你们有点信心嘛…
❸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婚后只有我和老公还贷款,离婚后该如何
以房产证为主,,,,婚前购房,,但是房产证是你公公的名字....说明房屋所有权是你公公的,,,你老公是没有分的,....,....而你跟他是夫妻关系,,,他没有自然,,你也是没有的产权的...
如果你可以找到证据证明,,,婚后完全是你们夫妻在还贷,,,,买房时同时也是你们夫妻付的首付,,,,....
最好是跟公公商量,,,做财产公证,,,在他同间的基础上,...重新分配财产,...如实在不行,按上面的办法走法律程序...
❹ 房子是夫妻共同买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房子该怎么分
房子登记谁的名就是谁的,如能证明你们出的钱按债权一人一半。家庭暴力有证据可要求赔偿
❺ 婚后贷款买房写公公婆婆的名字,还贷有我跟老公及公婆 ,请问法律上房子怎么分的
1、房子是婚前男方购买,单纯说产权,是属于男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和女方无关。
但是,婚后还贷,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出钱,所用资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
2、房子产权权属归谁,就是看房子登记人以及房产证登记人是谁。
和你以及你配偶无关!你们小两口有出资证明,那么这可以作为你们小两口对你公婆的债权。
这个和产权是两个概念。
说白了,房子是你公婆的和你们无关。
(5)夫妻贷款买的婚房写的是公公的名字扩展阅读:
内容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
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
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
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
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
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
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
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
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❻ 婚后买的房子,首付是老公公付的并写的他的名字,但是贷款估计得我们夫妻俩还,如果离婚了我能分到什么
这才结婚怎么就问起离婚来了呢~~~~你这个应该可以跟你公公商量把房产名转成你老公的名字吧~~
❼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写着公公的名字,婚后我和老公还贷款合不合理
虽然首付是公公拿的,但是还贷的钱和装修的钱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所以对于房子你们也有所有权,但是为了避免纠纷,最好还是加上你们夫妻俩的名字!和老公以及公公好好说说,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❽ 婚后买房写的是公公名字,但是贷款是老公还得,老婆可以要求不还房贷吗
我就不知道你是怎么能够同意这样的,毕竟你最好还是写一个协议吧,这样的话实际上把你当成外人来看待了。
❾ 如果夫妻双方买房子的时候,房子是写公公的名字,办理按揭的时候,是夫妻办的,那如果离婚了女方要承担按
不用,该房产是你公公的财产,贷款也是你公公的债务,你不用承担责任的。
❿ 婚房是按揭的,房贷有我们夫妻还,可是房产证上却是我公公和我老公的名字,请问房子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看首付是谁付的。首付如果是公公出的钱,且明确是赠送给你老公的,则该部分为你老公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首付如果是你们自己婚后出的,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对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公公为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