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贷款夫妻共同签字,男女双方离婚后,如果男方不还,女方需要偿还吗
若之前你们是共同贷款即房产证上是双方共同名字,且办理贷款时候,也是共同贷款,离婚后仍需要双方共同还贷。若只有男方一方贷款名字,则女方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共同还款。
如果离婚时已经析产归其中一人所有,那么另一人不再需要偿还贷款。
2. 夫妻一方贷款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按期还款,离婚后贷款方不继续还款了,对方还承担连带责任吗
这个问题主要是看贷款是个人贷款还是夫妻共同贷款或家庭贷款,而且贷款时另一方是否知晓,贷款是否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或使用。如果完全是个人贷款行为且另一方不知道也未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个人债务。否则,就应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协议的,按协议承担;如果没有协议的,即使离婚后,也依然应该是共同偿还。毕竟,债务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3. 贷款人和老婆离婚,他老婆和我都是担保人,贷款人失踪,我不还一分他老婆有责任把全部款额还清吗
1,作为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是要出来还款的,这是不可避免的
2,你没有权利向他老婆要钱的,只有银行有这个权利
3,没有规定说贷款人的老婆不能做担保人的,据我所知,很多贷款都是需要老婆出来做担保人的
4,你可以拒不还款,因为你也是受害者,因为担保人是跑路,而不是破产
5,有办法免责,但是很麻烦
首先贷款人借贷的是在离婚前,因此他的老婆也是这份财产的共有人之一,离婚很明显是在躲避债务,但是无论如何他老婆必须承担一些,但这些不是由你去要,而是银行去要的,你现在就是银行向你要钱的话,你可以不缴纳,拖着,全部推给贷款人的老婆,然后等银行的具体措施
4. 夫妻贷款离婚后怎么办
夫妻一方婚前的贷款,符合下列情况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二人负连带责任: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夫妻二人对债务的负担应是均分,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之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付的份额。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应当由欠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债务。
5. 夫妻一方不还房贷,人已经失踪了,不还有什么后果
夫妻一方不还房贷,还有一方可以还,如果两方都不还的话,那么银行就会。收回房子做回抵押。所以说,最好的办法是。如果实在没有钱还可以把房子卖掉,这样比抵押的划算。
6.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男方失踪法院执行女方没钱签保证书到期怎么办,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7. 夫妻贷款离婚后协议归对方还,而对方后来不还贷款,需要另外一方还吗
需要,起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7)夫妻贷款离婚后怎么办男方故意失踪不还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8. 离婚后,协议书上写的贷款一人一半,但是对方不肯还,怎么办
夫妻双方 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且依据该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双方应该在离婚后共同遵守,如果一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代为支付贷款,并向对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