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两个人都有住房公积金,可以共同还贷吗,最高可以贷款多少
夫妻双方是可以共同还贷的,以两个人的月缴总额去还款。至于能够贷款多少钱,各地省到各市都不一样,看当地的政策。
但是如果不是属于同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话,就只能一方贷款,另一方每年到公积金中心提取一次公积金用来还款。
(1)杭州夫妻组合贷款最高扩展阅读:
每月还款优先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扣划当月还款额,若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还款额时,直接从配偶的公积金账户扣划当月还款额;
若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还款额时,直接从还贷的银行账户中扣划当月还款额,待夫妻双方中任意人账户余额大于当月还款额时,再从其账户中扣划当月还款额。
⑵ 夫妻一方有公积金一方没有,公积金组合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若想在招行申请组合贷款,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城市有没有开展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的业务以及相关规定(如:放款时间、申请流程、申请条件、审核标准、房产要求、额度、期限等),建议您与当地经办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应答时间:2018年12月29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⑶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公积金,一起申请贷款最高额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积金贷款
⑷ 公积金贷款夫妻共同申请最高可贷多少
两个人最高可贷80万元。
解释原因如下: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4)杭州夫妻组合贷款最高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⑸ 关于杭州省公积金组合贷款额度与首付比例问题
你好:你可以用商业和公积金组合来办理按揭贷款,首付适当提高一点,这样就基本解决了。
⑹ 本人想组合贷款买一套房子,杭州规定公积金最多只能贷款50万事.资金需要商贷一部分,
组合贷款一套房子一般是在一个银行完成,还贷卡是一张,这个银行一般都是托管公积金的银行,所以肯定是可以一起还的,你的想法是可以的哈
⑺ 组合贷款最高年限多少年
纯公积金贷款: 只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就能够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时的贷款;
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发放。
温馨提示
所在城市是否开展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及年限,建议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⑻ 杭州个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杭州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住房商业性贷款补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期限根据个人贷款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职工本人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缴交额的35倍测算,但单职工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18万元,双职工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一、贷款办理材料和程序: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⑵有关借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⑶购房合同;
⑷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对账单;
⑸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2、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受理银行审查同意,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由受理银行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
3、借款人必须将所购住房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由贷款受理银行保管。
4、目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暂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试点推行,职工可直接到上述承办银行申请。
5、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将所购住房抵押,并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是否增加担保人视具体情况而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所购住房必须在借贷前一次性办理抵押房产的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借款人承担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和担保的费用。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如果选择由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全程担保,可直接向该司提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