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本人的身份信息在农村信用社被冒名贷款怎么处理
一、公告检举法。
稽核人员进驻被稽核单位后,首先向被稽核单位班子成员通报检查方案,强化同被稽核单位沟通和交流,力争得到被稽核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其次会同被稽核单位采取召开职工大会或向各营业网点下发通知等形式,对广大职工讲明冒名贷款检查的重要性及其对信合事业的危害性,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和QQ号码等联系方式,鼓励全体员工通过各种方式对所知道的冒名贷款向检查组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督促被稽核单位公开承诺不打击报复举报者,对于查证属实者建议信用社给予举报人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座谈询问法。
冒名贷款的主要知情人之一就是信贷员,检查组进驻被稽核单位后,检查组要对所有信贷员进行逐一约见谈话询问,告知其冒名贷款的危害和后果,讲明“查出从严、坦白从宽”的基本政策,督促其主动列出所知道的自己和他人经办的所有冒名贷款清单,同时要求信贷员对除已知假冒贷外的其它全部贷款写出无假冒贷款承诺书,承诺书应载明如发现假冒贷款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这种方法对于非其责任造成的冒名贷款及易于清收的冒名贷款相当有效,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三、人员排查法。
按照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中“九种人“的界定标准和排查方法,认真排查所有原信贷人员和现信贷人员,发现有涉及黄赌毒、经商、炒股、负债较大、经常旷工、超过轮岗时限、交友混乱、有不良记录、违规操作等行为的的信贷人员,立即重点排查其所经放、管理的所有贷款,必要时可协同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对其生活、经营及社会关系入手,理顺其自贷、介绍、经放、管理的所有贷款项目,有条件的可查清信贷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彻底搞清有无冒名贷款嫌疑。
四、档案查询法。
1、调阅信贷档案,查看贷款程序是否合规,借据、合同、身份资料复印件有无涂改、伪造、变造现象及原则性的瑕疵等,发现问题及时查证。 2、查看借款时借款人年龄是否偏小或偏大,重点查看借款人借款时是否小于18岁或大于60岁,结合贷款用途核查其贷款真实性。 3、关注承贷人为农村女性的贷款,在农村地区,家庭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仍然为男性,此类贷款应了解其相关情况,核实贷款真实性。 4、审查贷后管理资料,查看客户贷后检查表签名是否和申请、借据、合同等档案资料上所载明的签名一致,贷后检查报告是否有涉及冒名贷款相关情况的描述。 5、调阅传票,查看贷款发放、回收、收息所使用帐户户名是否和贷款户名一致、帐户发生存取款业务时的签名是否和借据、合同、申请书等一致。对于以上方法发现有疑似冒名贷款情况的,应进一步重点查证。 五、公示举报法。
按行政村打印贷款公示清单,张贴于村委会公告栏进行公示,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冒名贷款对个人信用的危害性,督促其按照已公示名单核对自己所承贷、保证贷款的笔数和金额是否相符,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和通讯地址,接受广大知情群众的举报,具备条件的如能利用村上的“大喇叭”广播几遍,效果更佳。对于较为偏远、住址分散的贷户,可选择在人员较集中的集市、庙会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后接到投诉或举报的,应重点调查核实。此方法效果较好且节省人力物力,但可能会因“泄露个人信息”之嫌遭到部分贷户抱怨,故一般适用于不良贷款。
六、询证查实法。
制作统一格式询证函,两名以上稽核检查人员持函逐笔到户核实询证,无异义的现场签字确认,有疑义的,当面记录贷户异议,并让贷户签字确认,以便向贷款介绍人、经办人、保证人等贷款关联人进一步求证。外出打工的,具备条件的应予以电话(短信)、信函、快递、传真等方式进行核实,长期找不到人的,可协请当地村民委会员、借款人相关亲朋、邻居等知情人帮助核实身份真假,并了解其相关情况,为下一步核查打下基础。此种方法工作量较大,耗时费力,但准确性较高。
上面罗列的检查方法只是众多检查方法中常用的几种,还有很多方法如关注村组、企业负责人贷款、关注被稽核单位是否存在违规高息揽储孽生冒名贷款等。冒名贷款检查工作是一项细致、艰辛的工作,实际检查中并没有哪种方法能“包治百病”,检查重在“多策并举、注重实效”上。在审计稽核实践工作中,广大审计稽核人员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相信会有更多更好的检查方法在排查冒名贷款一线实践中被运用并得到升华。
『贰』 当事人不知情被别人冒名贷款,是否可以向银行请求出示原始材料
当事人不知情,被别人冒名贷款,这个银行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现在贷款的话,是必须要做到三清剑的,也就是必须是贷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签字才可以办理的
『叁』 冒名贷款的问题
近年来,被冒名贷款的事件越来越多,当事人的内心几乎都是崩溃的吧!很多是在办信用卡或贷款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冒名贷款了,如果我们遇到被别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进行贷款怎么办呢?有哪些方法可以应对?
三领地认为银行应该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市民被冒名贷款,银行需负上一定责任,银行的相关责任人也需要承担责任。市民如遇到被冒名贷款的情况,一定要利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1、应积极与办理贷款、信用卡的银行进行协商(如果银行拒不解决,可向人民法院上诉,要求银行承担因“审核不严”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2、要注意搜集证据,鉴于冒名贷款的各式合同、证据非本人签署,可以申请法律鉴定。
3、切勿听信任何中介机构可以“洗白”信用记录的谣言,选取正规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最后,三领地提醒,杜绝冒名贷款最好的方式,还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防患于未然,犯罪分子才无机可乘。一定要利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肆』 什么是冒名贷款
冒名贷款指的是冒名者利用别人的名义去向银行申请贷款,当然冒名者会拿着别人的个人资料去银行申请的。这种贷款风险很大,因为冒名者常常不偿还贷款,从而使银行出现坏帐。
『伍』 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被人冒名在信用社贷款30000元,求解答
直接报警调监控看是否本人去签字的,不是就不用管还款这事
『陆』 冒名贷款的存在原因
顶冒名贷款形成时间,从2000年农村信用社开始推行小额农贷一直持续到2007年上半年,2002-2005年达到顶峰。时间跨度长、违规数量大、涉及机构广。究其原因,有历史原因、社会因素、体制问题,但更主要的是农村信用社粗放管理、粗放经营所致。
(一)制度不健全是形成冒名贷款的基本原因
多年来,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管理体制不顺,农村信用社一直在改革探索中坎坷前行,造成其外部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的重心偏重于摆脱经营困境、发展业务,内部规章制度滞后业务发展,有的制度在业务、环境、体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能及时进行修订,出现制度不合理、不适应的情况。如对小额农贷、联户联保贷款等业务推出后不能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操作流程、细则,银监会在2004年出台《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后,各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没有按照指引的要求对贷款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及时的补充、完善和调整。
(二)制度执行不严格是形成冒名贷款的直接原因
银监会成立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相应制定了一大批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各县市区信用社先后完成一级法人社管理,但顶冒名贷款未得到有效扼制。制度执行不力,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规办理、违法操作是形成顶冒名贷款的直接原因。一笔贷款发放牵涉到信用社主任、外勤副主任、客户经理和监督检查人员等多个岗位多名人员,贯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多个业务操作环节,由于各条线、各环节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来办理,“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发现问题没有引起重视,为顶冒名贷款的发放提供了可乘之机。更有甚者,部分客户经理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发放顶冒名贷款,这些大多与“吃拿卡要”问题并生并存。此外,由于受信贷人员数量限制等原因,客户经理岗位轮换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联社客户经理长期不进行交流,致使顶冒名贷款的问题长时间不能暴露,日积月累成重垢。
(三)员工素质不高是冒名贷款长期存在的内在原因
受地域和业务性质的影响,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在各类银行机构中,一直被视为“弱势群体”,其他银行高端人才不愿意进,自身人才溃乏,大量信贷人员未接受正规业务学习,大多凭经验操作业务,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在整体管理粗放的环境下,缺乏职业道德教育,有的员工较多考虑绩效考核中的利益或者为个人谋私利,不准确、不充分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四)内部监督缺失是冒名贷款泛滥的重要原因
尽管各家联社成立后,都设立了稽核监督部门,但人力不足、地位弱化使其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前几年各家联社稽核检查看,每年基本只开展高管离任稽核方面的检查,而且只是泛泛检查,审计意见就问题说问题,信贷业务方面的专业检查很少;近年来,稽核监督得到重视,每年都能够组织多次信贷、合规方面的检查,但从实际情况看,监督检查不深入不彻底,很多检查在一定程度上走了过场,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者是发现后不能及时、彻底纠改,内部监督的效果不理想。此外,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不力,部分联社对顶冒名贷款的相关责任人不按规定进行严肃追究,而是碍于情面姑息迁就,不能起到警示与防范作用。
『柒』 请教各位高人:被人冒名贷款了,征信有问题了
被他人冒名贷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被冒名人要搜集证据,例如证据非本人签署,马上申请法律鉴定。
2、如果能找到冒名贷款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对其提起诉讼。
3、与办理贷款、信用卡的银行友好协商,如果银行不解决你的问题,则可以以“侵犯公民姓名权”为由起诉银行。
被冒名贷款产生了信用污点,可以这样解决:
1、负面记录尚未报送央行
态度诚恳,立即主动与银行联系并且说明情况,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2、负面记录已入央行
如果是银行的原因,可以持银行的证明材料自己主动要求央行予以修正。
如果是由于第三方原因,可凭借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向央行申请修改不良信用记录。
如果对信用记录本身有异议,则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亲自或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填写异议申请单向银行提出申请。
最后提醒:平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不要在不信任的场合泄露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基本信息。
另外,也千万不要听信中介机构可以“洗白”信用记录的谣言,要选择正规的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捌』 个人信息泄露,发现被贷款了怎么办求回答!!
你好:个人信息泄露被别人冒用名字贷款了。首先打电话给贷款机构说明情况,请贷款机构核实情况,给予纠正。二是到人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看看征信报告中是否有被冒名贷款记录,如果有要及时提出异议申请,纠正征信报告中的不实信息。
『玖』 冒名贷款的主要特征
(一)名义借款人和贷款实际使用人不一致
一是冒名贷款。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办理农户贷款时,在名义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借名义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料取得贷款。如曹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李某的身份证及名章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冒名贷款5万元。二是借名贷款。借款人在征得名义借款人同意并取得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情况下,以多个借款人名义取得多笔贷款,获得较大贷款额度。此类问题比较突出,如某市13个县(市、区)27家农村信用社中该类贷款占该辖区冒名贷款总笔数和总金额的86.37%和79.73%。三是假名贷款。部分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混乱,为完成收息任务,虚构借款人名义和个人资信等信息资料,违规放贷。如某社为了完成贷款利息收入任务,信贷员虚构5人姓名,伪造个人信息资料以贷收息5笔共计9.35万元,贷款后直接转入利息收入科目,虚增贷款利息收入9.35万元。
(二)贷款种类规定的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
一是个人贷款企业使用。由于部分企业因贷款所需手续不全,无法以企业名义取得贷款,采取法人代表或他人名义从信用社取得贷款。如某联社营业部以担保贷款形式,发放给邵某贷款300万元,发放给张某贷款1000万元,全部用于企业煤矿技术改造。二是个人贷款村委会使用。以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名义申请贷款,村委会实际用款。三是多人贷款一人使用。联保小组成员受自身利益驱动,互相利用、互相借用私章,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但联保小组贷出的资金实际被其中一人使用。如某营业所向8个联保体37户发放贷款74万元,合同用途为购农用车,实际其中一人用于小煤矿投资。四是以贷还贷、以贷结息,利润指标失实。例如,2003年7月27日、7月30日,某村委借用本村村民范某等三人名义向某信用社借款3笔共计28.4万元,用于归还该村委贷款,其中以贷还贷195.36元,以贷还息28.4万元,占该信用社当年全部利息收入的50.36%,导致财务会计报表严重不实。五是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投向违规。以冒名贷款方式取得贷款,转移贷款用途投向于产能过剩行业,如某信用社借款人李某借用乔某等其他17人身份证,以小额信用贷款名义取得支农再贷款18笔共计42.7万元,被全部挪用,购买大型载重汽车。
(三)抵押贷款少,贷款质量差
由于农村农户的土地房屋无相应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而农村地区办理抵押的手续相对较为繁琐,造成顶冒名贷款基本以保证人担保的形式发放。某市顶冒名贷款中,保证方式51276万元,占比84.7%,而以有资产抵押的为4206万元,仅占6.9%。在已暴露但未清理规范的项冒名贷款中,按五级分类划分,顶冒名贷款中不良贷款12721笔、金额55630万元,占全部顶冒名贷款笔数、金额的96.2%、91.9%,其中:次级类4831笔、金额23698万元;可疑类7324笔、金额30783万元;损失类556笔、金额1149万元。而正常类贷款508笔、金额4908万元,仅占全部顶冒名贷款笔数、金额的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