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公公婆婆帮我们付首付,所有贷款是我们夫妻还,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房产证在谁名下?如果是在男方名下,房产就归男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可以主张分割。
Ⅱ 婆婆出的钱付的首付,房产证是媳妇的名字,还贷款是夫妻一起偿还,问这套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婆婆是没有关系的,房产证上不管是写的你的还是你老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Ⅲ 请问:我和老公的房子是结婚前婆婆付的首付,老公贷款买的,结婚后我们共同偿还,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后所获得的,你这种情况显然不是。因为你们的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是婚前财产,而且是属于你老公那边的财产,再加上房子是婆婆付的首付,要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如果是你婆婆的名 或是你老公的名,房子根本与你无关,你还贷款的钱只能算借款,也就是借贷关系。离婚时你可以要回自己还贷款时所花费的钱。
Ⅳ 新婚姻法,是男方父母,或者是男方本人付的首付,然后夫妻两人一起还的贷款,这该怎么算~
这个要看房产证的上的名字是谁。
如果是男方名字,
那么房屋归男方所有,婚后的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拥有,
需要平均分割,然后适当补偿给女方升值部分。
如果是男女双方名字,那就是夫妻双方拥有。
另外提醒一下:
没有新婚姻法,新出台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对婚姻法的第五、六、七、十、十二条的解释。
Ⅳ 我打算买房,首付是婆婆出,其余我们银行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婆
这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就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你丈夫的名字,那么: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Ⅵ 婚后婆婆付首付,贷款买的房子,当然贷款需要一家人来还
婚后婆婆付的首付给你们买了房子。贷款。就应该是你们校为什么呢?老人能有多少钱呀?跟你妈付了首付,你们还让他们再给你们交贷款,这有点儿说不过去,但是你交了那啥你们应该有协议以后房本的问题。
Ⅶ 婚后买的房 首付是公婆付的 房贷是夫妻自己还的 离婚的话房子如何分配
首先根据相关解释说明:婚后父母给子女买方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是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而你的情况是登记在你们共同的名义下,而且其父母只是首付,贷款是你们共同偿还。所以应不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其次,您的情况应适应婚姻饭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您的情况应属于婚后,其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该房屋属于你们共有财产。
祝你们继续幸福生活!
Ⅷ 在新婚姻法中,如果婚后由男方父母付首付,夫妻一起按揭,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算夫妻共有吗
理解的关键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和首付。不管婚前婚后尽管法律事实不一样但处理结果一样的。(以女方为例,男方的情况是一样的) 1、如果房产证上没写女方名字,且首付是男方或者男方一边的亲属支付的,那么归男方。 2、如果房产证没写女方名字,但是首付是双方出的,那么按份共有(就是按比例享有) 3、如果房产证上面有女方名字,不管首付是谁的或者怎么出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婚姻协议分割,否则平均分割。适当考虑双方的生活需要和离婚过错以及孩子归属等问题的情况下,进行微调。 由于现在中国社会的习惯是,男方买房(首付),女方装修(一起还贷款)以及买生活用品,还有养育子女操持家务等,因此此婚姻法被认为没有考虑女方为家庭付出的无法用金钱衡量的隐性代价。 因为国人认为夫妻俩结婚了嘛,那么一起用的都是两个人的,离婚的话对半分,这是约定俗成的。但是这个司法解释如此规定,让女方觉得很不公平。因此引起了极大地愤慨。 当然你也可以说结婚时房产证上写两人名字不就完了,但是结婚时都不想伤感情,特别是国人认为都一家人还谈钱啊谈房子啊很伤感情,因此现在摆在台面上讲了会觉得很尴尬。 因此次司法解释只能从法官判案实际出发,你不是分房难吗?干脆写了谁名字算谁的(保护投资人利益),免得争,如果怕吃亏,那么买房就把自己名字添上。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Ⅸ 结婚男方付首付,夫妻共同还房贷过分吗
结婚男方首付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其实并不算过分,但是你这个房产证上肯定要写上女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