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结婚男方付首付,夫妻共同还房贷过分吗
结婚男方首付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其实并不算过分,但是你这个房产证上肯定要写上女方的名字。
⑵ 婚后男方付了首付每月还贷款,买房子写的女方名字,但是每个月的贷款是男方还的,假如离婚了怎么办
婚后买的无论谁付钱,写谁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按共同财产分割
⑶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如果是题目问题,能够证明属实,离婚时女方没有房子可分。而展开的问题,男方只能分到贷款金额部分的房子分配。具体情况还是需要提供证据,由法律规定执行。
⑷ 根据新婚姻法,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配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后男方付首付夫妻还贷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网络
⑸ 新婚姻法,婚前男方付首付,写男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款,一旦离婚,房产归男方,共同还贷部分怎么处理
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了的,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需要补偿女方的;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同样是需要分割的,具体如下:
财产分割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5)婚后男方付首付夫妻还贷款扩展阅读:
房子是父母赠与的夫妻分配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