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离婚后房子主贷人可以变更吗
一般离婚前夫妻双方都是共同房屋贷款的债务人,根据双方与银行的协议,该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但是离婚后,房屋常常被约定产权归属一方,贷款由一方偿还,这种约定对双方来说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银行,也就是说银行依然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产权变更,必须要征得银行的同意,银行可能会要求房屋的产权人提供可信赖的担保,方可进行产权变更手续。所以你可向银行提供新的担保,以征得银行的同意。
② 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房产未还清,怎么变更到一人名下
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房产未还清的情况下,
可以夫妻俩协议好住房归谁,贷款谁还,另一方得到什么补偿,双方认可后,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最好做个公证,注意保管,以防止以后扯皮。
然后,在住房贷款还清之后,无抵押,办理完毕购房合同标注名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的预定,两人到房管,。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这一方名义房产证办理析产。
(2)夫妻离婚贷款房怎么变更贷款人扩展阅读: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③ 离婚贷款的房子怎么才能更改还贷人
如果双方已经离婚了,贷款的房子,可以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然后采取转按揭的方式,由其中一方成为还贷人。
贷款房。
有些人在买房之后按揭的贷款还没还清,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想要卖掉房子,那么这种情况可行吗?没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呢?
即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
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
那为什么听说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确一点,购房人必须取得房屋所有产权才能出售,也就是说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所以这里可以分几种情况来对待。
1、转按揭
转按揭是比较简单的方法,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在二手房买卖中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二手房转按揭业务。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比较常见的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已经还了大部分贷款,剩余还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一般来说,买房能够接受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房可以利用购房者的这些首付将剩余的贷款结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上面两种方式行不通的话,卖家可以考虑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以结清按揭贷款。
如果想在卖房之前还清贷款,或买方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样卖方通过抵押向银行贷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卖房之后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所以,贷款没还完,还是可以卖掉房子的。不过要清楚是否有房产证,无产权证房屋买卖风险大。购房者如果买了无证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购买时一定要警惕。
④ 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房产未还清贷款,怎样变更到其中一个人名下
双方离婚,房产还在贷款中,不可以改房产名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一种以非正式协议约束的贷款形式。企业基于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和规律性的特点,与银行订立非正式协议,约定一个由银行在指定期限内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最高限额,在此期限和贷款额度内,企业可随时获得银行贷款。
企业申请贷款额度时必须向银行说明贷款前的财务状况,银行则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自身营运要求决定是否授信和执行协议。
备用贷款承诺是以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约定的贷款形式。企业与银行签订正式的贷款协议,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贷款并要求企业向银行支付承诺费。
⑤ 房子是夫妻一同贷的款,离婚后,能变更主贷人吗
可以
最好拿法院的判决书到贷款银行更改信息以后房子的处分权当然归属男方个人 是否能变更取决于银行的意思,可以向银行申请! 贷款属夫妻共同债务,未经银行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⑥ 离婚房贷变更共同贷款人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贷变更共同贷款人的依据是什么?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直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华龙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