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但还有贷款未还清,能办理离婚吗
离婚和房子的性质没有任何关系。
㈡ 夫妻还房贷期间可以离婚吗
夫妻还房贷期间可以正常离婚。
夫妻离婚与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共同债务无关,不管是否存在共同债务,都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离婚。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存立的房屋贷款债务,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该债务如何分割或由谁来承担,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但是,夫妻在离婚时对房贷债务的承担或分割约定,仅在夫妻双方间有效,对于房贷的债权人,在夫妻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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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㈢ 贷款未还清是否可以离婚
你好,第一个问题,离婚时你们的财产会做一个财产分割。贷款还清部分你们共同财产共同拥有,合理分割。而未还清部分也是夫妻双方承担还款责任,即使离婚也是一样的。所以贷款还清与否不影响你的离婚。第二个问题,因为是婚后购买的,所以这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问题补充的回答:如果房子是他婚前买的,那么这属于他一个人的财产。这与他什么时间卖的没有关系。如果这个款完全是有你们两个人还的,那你还要出具相应的证明。来证明是你们共同还款
㈣ 夫妻贷,钱没还完,能离婚吗
夫妻之间存续期间的债务即使离婚了还是要共同承担的。你可以去看看《婚姻法》就知道了。里面写得很清楚,有关法律条纹讲得明明白白的 。
㈤ 夫妻双方有共同贷款可以离婚吗
夫妻有共同贷款,当然可以离婚了。贷款和离婚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时候,应当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同时要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夫妻双方虽然对共同债务做出了处理,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使双方离婚,债权人也可以同时要求夫妻两人共同偿还。通俗的讲就是夫妻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