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做担保有什么风险和注意事项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
大家在给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贷款金额是否在承受范围之内
一般来说,贷款机构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会对借款者及其但保人的资质进行严格核实,但部分非银行贷款机构为了做成生意,有时在核实担保人资质时没有严格核实,相当于“走过场”。因此,作为大家在自己担任担保人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金额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也就说是自己是否有能力为这笔贷款担保。
二、担保期限的长短是否会影响自己生活
大家在作为担保人签字之前,除了要详细阅读贷款合同相关条款之外,还应该考虑贷款的期限及担保的期限是否会影响自己未来的生活。此外,担保期限是债务人主张债权的“生命期”,若在此有效期内未通知担保人还款,担保人则可卸下债务包袱,免除担保责任。
三、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法律后果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明白担保的相关法律后果,如果借款人还不了贷款的话,自己作为担保人该怎么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担保人可以与借款人另外签到一份补充合同,双方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拓展资料】
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的漏洞和欺诈防范:
1.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充分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卖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权利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卖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于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❷ 借款人帮担保人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借款人帮担保人贷款需要注意:担保人提供的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情况是否真实;担保人的信用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以及担保人的借款用途是否合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❸ 做担保人应该注意什么或是有什么样的风险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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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作为贷款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贷款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以上就是关于担保人责任的相关知识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在此小编再一次告诫各位人士,切记不能随意当担保人。
❺ 小额贷款当面签约需要注意什么
小额贷款当面签约需要注意:
1.看利率,如果比同期基准利率高4倍以上就已经属于非法了。
2.看放款前是否收费,如果以各种手续费、利息名义收费迟迟不放款十有八九有问题。
3.看是否有汇款交利息、放款前以各种理由收费、利率过高、不签任何合同等等其他可疑行为。
❻ 帮朋友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帮朋友担保贷款时客户需要注意:
1.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最好与对方约定担保类型为一般保证,如此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就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若是连带责任保证,那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2.一定要确认朋友的信用,朋友信誉越好,自己的风险就越小。不然对方借了款之后直接跑路不还了,就得由自己代为偿还。而且对方如果出现逾期情况,自己的征信报告里也会出现不良信息,从而导致信用受损,还影响到自己后续贷款。
3.必须确保自己拥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才答应担保。不然帮别人担保后还将加重个人经济负担。
4.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是决定欠款能否偿清的重要因素
5.调查借款人是否还有其它债务。有些借款人信誉虽好,但遇上债务危机爆发,无力偿还时,信誉也不拿来换钱花,因此不建议给负责累累的借款人 作担保。
【拓展资料】
为他人担保贷款有哪些大风险?
1.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或者“跑路”,由担保人偿还
说到这里,要提一点,那就是帮人贷款担保签订合同时,对于担保人来讲,有一般责任以及连带责任。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合同生效,担保人就必须要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偿还程序走,话句话说,这笔贷款不是你贷的,现在却又由你来还。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影响担保人信用记录
我们都知道,银行对于借款人的征信是否良好非常看重,直接影响你贷款的各项因素:额度、期限、利率等,在你帮人做贷款担保以及帮他人进行还款时,同样会作为你的信用记录而写入电脑永久保存。
❼ 贷款担保人有哪些注意事项
贷款担保人责任: 只要是我国公民就有担保的资格。如果你是担保人,但你具不具备担保能力,由各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考核。 一旦考核通过,你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即债务人一旦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要你来承担债务。 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 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你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近年来,随着信用社贷款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贷款内控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担保贷款在贷款构成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信用社防范贷款的一种最主要手段。对于保障信用社债权的实现,信贷资产的安全,有效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信用社在办理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贷款有关手续时,贷款担保知识欠缺,存在违规担保,无效担保,使信用社贷款担保流于形式,存在潜在信贷风险,极易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损失。
❽ 小额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担保人需要与与本担保案无牵连;
2、需要时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的个体;
3、提供担保者在当地需要有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6、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❾ 爱达财富:小额贷款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贷款人签订小额 贷款合同一般需要注意的细节主要有:
1、看清利率,是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固定利率一般发生于一年期贷款中,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浮动利率则一般出现于一年以上借期,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相应的百分百,有两种浮动方式,第一种自调息后的次年1月1日贷款人按调整后新的执行利率执行。第二种利率的调整以约定的月数为一个周期,如遇调息,自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应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浮动利率发生调整都不会另行通知借款人。
2、还款方式,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确定,通常要注意能否提前还贷,以及提前还贷利息的计算方式。
3、罚息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由于罚息往往比较高,所以千万不要认为自己一定可以按时还款就不用关注罚息,罚息怎么罚,罚多少,都需要了解清楚。由于以上条款一般都由银行方确立相应的贷款产品,可供双方之间商量的余地并不大,所以借款人可以多了解不同银行不同借款产品的信息,选择借款利率相对更低同时也更适合自己的借款合同,而对于与银行工作人员口头约定的事项如果合同中没有,则一定要在合同中另行载明,否则日后就无法证明有过协商。
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也应注意:
1、不要人情担保,不因借款人与自己有亲戚或朋友关系而担保;
2、不要盲目担保,在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借款合同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担保,切不可有“你负责还钱,我负责签字”的思想;
3、不要贿赂担保,你为我担保10万,我支付你1万,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令担保人因小失大;
4、不要无效担保,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从事担保的主体不得进行担保否则担保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