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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有什么损失

发布时间:2022-07-10 19:47:19

⑴ 贷款做担保有什么风险和注意事项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
大家在给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贷款金额是否在承受范围之内
一般来说,贷款机构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会对借款者及其但保人的资质进行严格核实,但部分非银行贷款机构为了做成生意,有时在核实担保人资质时没有严格核实,相当于“走过场”。因此,作为大家在自己担任担保人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金额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也就说是自己是否有能力为这笔贷款担保。
二、担保期限的长短是否会影响自己生活
大家在作为担保人签字之前,除了要详细阅读贷款合同相关条款之外,还应该考虑贷款的期限及担保的期限是否会影响自己未来的生活。此外,担保期限是债务人主张债权的“生命期”,若在此有效期内未通知担保人还款,担保人则可卸下债务包袱,免除担保责任。
三、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法律后果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明白担保的相关法律后果,如果借款人还不了贷款的话,自己作为担保人该怎么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担保人可以与借款人另外签到一份补充合同,双方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拓展资料
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的漏洞和欺诈防范:
1.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充分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卖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权利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卖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于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⑵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有风险。有可能出现这四种情况:
1、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2、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4、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拓展资料:
所以在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之前,要注意下面几点: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要注意运用反担保。反担保又叫求偿担保,即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可要求债务人对担保人作出清偿。实践证明,反担保不仅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
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在成为他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
还可以找贷款人人有经营业务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
另一方面,还要摸清贷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贷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大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
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财产多少和负债数额的大小决定的。故在提供担保时,首先要看被贷款人能支配的财产是否可以偿还贷款。
再者要摸清贷款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贷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财产与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或者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⑶ 帮人贷款做担保人会有什么后果

帮别人担保贷款的后果:
1.影响自己的个人资产负债率。担保贷款有连带责任,如果贷款申请人无法偿还贷款,就需要你这个担保人给他还钱。
2.自己在担保期间很难申请到贷款。贷款机构会考虑到风险问题而拒绝担保人的贷款。
3.可能影响自己的信誉。如果贷款申请人逾期了,你也没有按时偿还,你的征信上会有逾期记录。

(3)贷款担保人有什么损失扩展阅读: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担保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有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担保文件,当借款人不能履约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物的担保,是以特定的实物或某种权利作为担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约,银行可通过行使对该担保物的权利来保证债权不受损失。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基本分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⑷ 朋友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危害

替人担保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计算的损失,可能的损失主要有:
一是可能替他人背负偿还贷款的义务。担保绝不仅仅是签个合同这么简单,而是实实在在的替别人的贷款负责,以后出现什么事都会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还不起贷款,那你就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去借款人还钱,如果实在换不起,经过法律程序后,不紧可以处置朋友的财务来还款,还可以执行你的财务去共同还贷款。各种案例已经表明,替朋友担保,一定要充分考虑朋友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各种坑担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议谨慎担保。
二是可能影响个人征信。朋友还不起贷款,贷款逾期后会直接向你要求还,如果置之不理,那么朋友的征信报告上显示有污点,你的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有逾期记录,有可能影响以后的买房、买车时贷款。征信逾期的后果,不仅包括直接拒绝贷款申请,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额度,总之,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还是建议,自己的铁杆朋友可以担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轻易担保,朋友如果个人资质够好根本不用担保,需要担保大概率说明还款能力是有问题的。

⑸ 贷款不还担保人会有什么后果

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5)贷款担保人有什么损失扩展阅读: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为前提。保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这就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保证是一种单方的、义务性的合同,是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如果公民不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绝对不能担任保证人的,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上法律均不予认可。
保证人必须是排除主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因为保证人是为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而设定的,它仅要求提供人的担保,而无须象抵押等其它担保方式要有具体的物、权利或者金钱才能提供担保,所以这种人的担保方式就要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否则将会失去保证的意义。
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⑹ 帮朋友向银行贷款,自已有什么风险

帮朋友向银行贷款,你要承担作为贷款人的风险以及作为贷款担保人的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1、作为贷款人的风险:如果用你的名义和银行达成借款合同,那么你就是借款人,是要承担还款义务的。如果你朋友不能到期还款,首先你的银行信用就降低了,以后再贷款就不行了。另外,你会被银行起诉,会用你的其他财产还债的。而不是你朋友进行还债。
2、作为贷款担保人的风险。
(1)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或者“跑路”,由担保人偿还。说到这里,要提一点,那就是帮人贷款担保签订合同时,对于担保人来讲,有一般责任以及连带责任。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合同生效,担保人就必须要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偿还程序走,话句话说,这笔贷款不是你贷的,现在却又由你来还。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影响担保人信用记录。我们都知道,银行对于借款人的征信是否良好非常看重,直接影响你贷款的各项因素:额度、期限、利率......在你帮人做贷款担保以及帮他人进行还款时,同样会作为你的信用记录而写入电脑永久保存。
所以,在帮别人贷款担保前一定是要理清自己的思路不能随意盲目的出于好心或者出于感情。当然,不是说帮别人贷款担保绝对是不行的,有的银行是需要在借款人无法提供足值抵押的时候提供有偿还能力、有较为雄厚的资本的人而弥补还款逾期的风险。
在成为他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还可以找贷款人人有经营业务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
另一方面,还要摸清贷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贷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大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财产多少和负债数额的大小决定的。故在提供担保时,首先要看被贷款人能支配的财产是否可以偿还贷款。再者要摸清贷款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贷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财产与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或者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⑺ 给朋友做担保人贷款有什么风险

担保有可能会有如下风险:个人征信可能会受影响 帮别人做贷款担保,如果对方按时足额还款那就还好,如果他没有按时还款,导致产生信用污点,贷款担保人的个人信用也会受影响,严重的还会被拉入贷款黑名单。申请贷款时额度可能会受影响 我们去申请贷款时,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各方面资质来决定给贷款申请人多少授信额度,如果你申请贷款时存在帮别人做贷款担保的情况,信用已经在被使用阶段了,银行会综合考虑信贷风险,这个时候你这笔贷款的额度可能会受影响,比实际应该得到的授信额度会低不少。可能会申请不下来贷款 贷款担保人的职责就是贷款人本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帮其代为偿还贷款。有些人不清楚贷款担保人是干嘛的,别人叫他去帮忙做个贷款担保人,抹不开面子就去了,但是你首先要知道贷款担保人的职责啊,还要了解要你帮忙做贷款担保的这个人靠不靠谱。 一旦贷款人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贷款担保人再去申请各种贷款都会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自己的贷款申请不下来,金融机构会因为你为无力偿还贷款的人做担保这一项,觉得你的风险很高,从而拒绝给你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从以上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⑻ 做贷款担保人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⑼ 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在担保的同时,我们也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谨慎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⑽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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