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别人担保不想担保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担保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不是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了,只有还款完了之后才能撤销担保,没有还清前是不能撤销担保的。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 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如果担保人签订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 给别人担保贷款不想担保了可以吗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3. 不想帮别人担保贷款怎么拒绝
、直接拒绝
直接告诉朋友,担保贷款风险太大,自己没有能力承担。这种方法比较伤感情,但强求你帮忙担保贷款的朋友,其实不要也罢。
2、称自己已帮人办理了担保贷款
可以说已经帮过亲戚贷过款了。现在还没有还清呢,银行不让再贷。
3、称自己资不抵债
这种方法的话,你可以说你没有稳定工作,没有固定资产啊等等,达不到担保贷款的要求
4、称老婆不允许
作为一名资深妻管严,把老婆这座大山搬出来,说老婆不准帮忙办理,相信你的朋友也会理解的吧。
怎么拒绝帮朋友办贷款的相关内容就介绍了这么多,这些理由不知道能不能解决你的烦恼呢?担保贷款风险太大,如果被担保人到期不能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为他人提供担保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希财君并不建议大家去帮忙担保贷款。
4. 借款担保人不愿担保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
一、如果担保行为还没有发生,那就不存在诉讼的问题;
二、如果已经担保了,那这个责任,是由法律规定,不是由担保人决定。
1、已经提供担保的,就要承担担保的责任;在诉讼中,债款人与担保人协商调解,只是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担问题。对外,他们是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所谓的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2、如果担保人已经对外赔偿了,那担保人完全可以向债款人追讨全部的份额,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即如你所说,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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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想给别人担保怎么办怎么拒绝
给别人担保一定要慎重,不能仅凭义气或者是不好意思,然后给别人担保。如果你觉得这个人不可靠的话,最好不要给这种人担保。可以婉转的告诉他,你家里人不同意,或者是你没有条件可以做担保人了,因为你有贷款在身,不能做担保人了。
6. 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
借贷担保,解除担保的条件,就是解除借贷关系。
简单说就是,借款人归还借贷本息,借贷双方两不相欠了,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7. 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
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 1、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是不能撤销的,只能一直到借款人还清债务为止。按照银行贷款操作规范,除非担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愿意,债务才可以转移给他人。一般来说,出借人所要求的借款人和担保人都要有该笔贷款的还款能力。因此,贷款种类和金额的不同所要求的担保人的资质也不同。贷款是买房子的,不知是否是办理按揭,如是,银行一般要求担保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简化之,银行大概只接受公务员,教师,医生等人员。银行工作人员表述的可能对此造成了误解,大概是说要公务员的中层以上领导。这个无关看不起老百姓之说,因为银行的本质追求利润,规避风险,不管是白色收入还是灰色收入,中层领导还款的能力都要高于一般平民。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