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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不还对担保人有什么影响

发布时间:2022-06-07 17:01:34

❶ 银行贷款不还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债务人不清偿银行贷款,可以就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担保合同对担保责任另有约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❷ 银行贷款主贷方不还款担保人会是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银行会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即代借款人偿还贷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后,银行会第一时间找借款人本人来还款,若是长期不还款,那么银行就会找到担保人来催促借款人还款,其后还会让担保人来还款,担保人不偿还的,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❸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征信有影响吗

主贷人逾期担保人影响征信。当主贷人逾期后,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和保证责任,担保人将代替主贷人还款。如果担保人不还款,将被银行视为担保人逾期,则担保人的逾期记录也会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具有追偿权利,可以向主贷人发起追偿,或者是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相应的欠款份额(如有)。

担保人在为他人担保时,需要充分考虑,担保存在客观风险,若非必要,不要为他人担保。如果主贷人按时还款,则不会影响担保人;如果主贷人逾期或拒不归还欠款,则担保人需要为其归还欠款。

如果担保人拒不归还欠款,则担保人将被银行视为逾期,逾期记录会被银行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影响信用。

❹ 银行担保贷款到期还不了担保人会怎样

当借款人到期无法正常还款,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以及以后工作和生活如果情节较严重的话,可能会让担保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 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通常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那么债务人在主观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没有及时偿还款项履行债务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就是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的保证责任,简单的来说就是,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就可以要求担保人进行还款。
如若是出现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贷款被所贷款的银行起诉而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的责任的话,那么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也会被连带起诉。
2.不要轻易当保担保人。
我们不要轻易的去当担保人,如果实在有必要充当担保人的话。我们需要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被担保人的心越高,那么我们担保的风险就越小。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所承担的责任较小所以我们为其担保的风险就相对要小一些。
拓展资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银行贷款到期之后无法偿还对担保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❺ 给别人担保的贷款,到期了没还,作为担保人,要是不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后果就是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你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你仍不还,那么就会被强制执行。如果你有还款能力不还款,那么可能会触犯拒执罪(要被关起来的)。
你还款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

❻ 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会有以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拓展资料: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与第三人协商,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被称为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属于债的移转范畴。根据不同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不同类型。以债务承担量为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全部债务的债务承担和部分债务的债务承担。以债务人就其所移转的债务是否还须负责为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因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债务的承担,当事人均可自由约定原债务人就移转的债务是否仍承担责任,如不承担,则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如承担,则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场合,第三人之所以为债权人提供担保,通常是基于其对债务人人际关系、偿债能力的评估与预期。债务人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由其他人承担,将改变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与心理预期,增加第三人偿债的风险。为保护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本条之规定,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场合,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之行为将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产生何种影响,直接取决于债权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同意。

❼ 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贷款到期还不上担保人须承担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❽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❾ 贷款还不上对担保人有什么影响

贷款不还,肯定会连累担保人,根据贷款逾期情况和担保方式的不同,影响也有所不同。

如果贷款只是逾期几天,借款人的征信和担保人的征信上都会留下逾期的贷款记录,担保人自己想要申请贷款或信用卡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贷款长期逾期后,贷款机构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拓展资料: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人物设立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❿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银行贷款如果还不起,那么担保人可能会承担部分还款责任。因此,担保也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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