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间借贷借方妻子做担保人可以吗
民间借贷,借方妻子做担保人是可以的。
担保人条件: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应指保证人。按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依《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❷ 老婆帮人做担保会影响我吗
老婆帮别人做担保,那么肯定也会影响到你的呀,因为你们是属于夫妻关系。如果你老婆因为担保而出现债务纠纷的话,那么这个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❸ 妻子在婚前替别人的贷款做担保人,别人没有还贷,现在我可以贷款吗
我个人觉得可能做不了,因为你作为你借款人时,你的妻子会作为共同借款人,之前我也遇到有个客户的征信显示他名下有5万元的担保已经成为“可疑”类,最后这笔贷款就没有做成。不过每个信贷员的看法可能不一样,不过即使可以做,利率也得上浮。
❹ 老婆在银行给别人做过担保人贷款未还情,我还可以在给朋友做担保吗
应该没问题,首先你老婆给你做担保人但是对方在还款,并不是说你老婆给别人担保对方却没有还款,如果没还那么对你给别人做担保肯定有一定影响的,在还就没问题
❺ 老婆给别人担保贷款老公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有,夫妻共同债务有一个定义,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贷款提供担保而产生的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妻子个人自行承担,丈夫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❻ 老婆给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还不上会冻结丈夫名下的房和车吗
你老婆给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如果对方还不上,你老婆将要用自己的财产去还这笔贷款,如果丈夫名下的房子和车子是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那是自己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属于你的妻子。但如果说虽然房子和车子写在你的名下,但是是你们的婚后财产,那么当然有你妻子的一半,也就是说会冻结这个房子和车子。
❼ 妻子正在为别人做贷款担保,丈夫买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妻子正在给别人做担保的话,理论上讲丈夫买房是对公积金贷款没有影响的,但是在审核的时候可能会把担保贷款的这一部分算作负债。而会综合考虑你的还款能力如果人家公积金东西认为你还款能力不足的话,会让你把这部分贷款先进行一个偿还。
❽ 老公失去真信老婆可以给朋友担保贷款业务吗
,老婆是可以给朋友担保贷款,但担保要付法律责任,有一切后果,要自行承担
❾ 妻子给别的男人在银行担保需要丈夫签字吗
其实给别的男人在银行担保,需要不需要账目签字,只要看气质,用什么担保,如果是一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担保,就需要丈夫签字,如果是妻子的公司和个人的资金作为担保,是不需要丈夫签字的
❿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