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担保人不亲自到场担保能生效吗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双方无合同,则担保关系不成立。不需要担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五条: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1)银行做贷款担保人过不去扩展阅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⑵ 银行贷款人估计还不上钱,我担保人该如何保护自己
做了担保人的话,贷款人不还钱,就要担保人还钱,你还了钱就行,不会丢工作的。
⑶ 做贷款担保人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⑷ 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问题
郭研岐(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作者简介:郭研岐,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
摘 要:当前,商业银行在面临客户保证担保贷款时,产生很多难题,因此,采取相应措施对这些问题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势在必行。文章研究了商业银行规避保证担保贷款风险的各种措施,期望减少其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保证担保;风险;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2
保证是保证人与主合同债权人达成的关于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保证担保是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不同于抵押、质押、定金、留置等财产担保方式,是一种信用担保。
采用保证担保的方式是商业银行在借贷关系中规避风险的主要方式。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很多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是源于保证担保。在银行的呆死帐比例中,无法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当前各家商业银行都在不遗余力的为降低不良贷款而努力时,贷款保证担保中的问题而形成的不良贷款比例之大无疑给银行业带来了巨大难题,因此我们在研究保证担保的安全性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保证担保的风险。
1当前银行贷款保证担保存在的问题
①银行对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评估不准确。目前,各家银行在对保证人进行信用评价时,常常是使用信用评级软件,往往是只要达到软件所需的数据即可认可担保资格,而忽视了保证人近几年的财务报表。当然,我们现阶段,大多企业财务报表并没有经过第三方严格审计,有的企业的财务报表甚至从没有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而真实的财务状况并不能反映出来。
②银行对保证人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督。当前,保证责任人负债,很少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银行自实行贷款卡制度以后,企业贷款及负债情况的信息已被银行掌握,从而企业逃债的现象减少了,但对保证责任的监督却始终很难使人满意。当前,由于人民银行和贷款银行很少要求保证人在贷款卡上严格登记,这使得企业对外担保资料残缺不全,因此要想准确反映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真实数额就无从谈起,也很难确定企业的担保能力到底如何。
③公司相互担保问题严重,上市公司之间出于利益关系互相担保。
④商业银行对保证担保的借款人的信息掌握不对称。银行往往处于信息劣势,他们很难对一笔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这些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收益归借款人,损失则主要由商业银行承担。
⑤企业一旦涉及到被银行提请诉讼,执行起来困难重重。虽然法律上保证人在提供保证责任后,他的全部财产债权人都有权依照合同来接管,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没有具体明确是用哪项财产用于提供担保,因而执行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
2对保证担保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①严格把好保证人资格的审查关。首先,必须查清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凡是具备代为偿还债务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能作借款保证人。我们在实际操作时,许多案例显示,贷款人常常忽视了针对保证人偿还能力的审查,只是注重借款人是否具有偿还能力、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从而导致了很大的保证风险。一般来说,保证人必须有真实可靠的净资产与易于变现的财产,且价值要高于担保金额,贷款金额过大的,要采取银团贷款、联合贷款、贷款转让等方式。为此,商业银行应注重审查保证人的信用和实力两个方面,了解、掌握他们在经济活动中是否具有丰富的竞争技巧、敏锐的应变能力;在社会上有没有较高的信誉,产品是否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其次,注意通常国家机关单位不可以充当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特批。若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保证人不应该受保证责任约束,但并不是说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对主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就不负有任何责任了。第三、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不得为他人提供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充任保证人的,则保证合同无效。分支机构承担的只是一种缔约过错赔偿责任而不是保证责任。</FONT>
⑸ 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关于担保人的资格,只要成年且正常,原则上银行都会允许的,原则不存在丧失资格的问题。减少风险呢,就是承担一般性担保,而不做连带担保人;区别是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那么一般担保的情况下,银行需要找债务人先主张权利,当实在得不到偿还时,才能找担保人承担职务,也就是债务人和担保人有个先后的顺序;而连带担保,则没有顺序,银行可以不找债务人而直接起诉担保人。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 ;有问题也可在威海律师网留言咨询,专业律师必在两个工作日给与回复。
⑹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首先、你的信用卡如果出现欠费,那么你在人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将会出现信用污点,这个污点持续时间在5年以上,且你以后的个人金融申请(如房贷、企业贷款)将出现申请难度;
第二、你可以以你现在的欠息问题作为理由回避你朋友的要求,因为你目前的个人信用已在各个银行征信报告中出现了污点,确实不利于你作为担保人出现在你朋友的贷款申请中。
建议你尽快偿还卡费,同事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你。有问题可以加我。
⑺ 我有一个朋友向银行贷款,要我做担保人,帮还是不帮
替别人担保贷款,但是借款人却匆忙跑路,担保人只能被动扛起背黑锅,甚至会不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借款人一般选择的担保人都是亲朋好友,如果借款人借钱之后按时还款,自然双方合作愉快;一旦出现上述借款人借款失踪的情况,担保人就成了替罪的羔羊,原本的亲人之爱、朋友之交却瞬间变成“相爱相杀”对簿公堂的戏码。
中国人一直都是比较好面子的,而且绝大部分担保人对于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模糊的,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替人作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借款人不还款会产生什么后果,碍于往日的交情和面子,就会顺水推舟给他人做了担保。所以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下,担保人的职责和后果。
一、担保责任分类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一般担保: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二、担保人可能遇到的风险
在未同意作担保人前,我们需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
1、可能被控告。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贷或借款人因逃避债务而提供假资料或无法联系或借款人死亡但其借贷未还清时,银行或金融公司可能会控告担保人。
2、可能被宣判破产。如果债务超逾3万元人民币,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人共同进行担保仍有风险。因为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需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应担保人追债。
4、死亡也不一定能免除担保。如果担保方式属于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如果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无需用于偿债。
说了那么多,那么担保人究竟能不能当呢?对此我的建议是:三思而后行,能不做就不做,千万不要碰这趟浑水。如果遇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一定要先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再去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经济能力,确定借款人的清偿能力,减少做替罪羊的几率;再明确担保内容,比如借款的金额和用途以及担保的方式和保证期限等问题;最后还需在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让借款人提供反担保证明。
最后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证、户口本等重要证件,如果发生身份证丢失,及时进行补办,在复印件的上一定要表明复印的用途。定期通过威信周全数据,来查看是否存在异常信息,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向银行机构投诉并反馈,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⑻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需具备哪些
1、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3、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哪些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无法规划自己的生活,没有经济来源,没有能力为他人还本付息的,无法为他人担保;
4、离退休人员不得成为保证人;
5、其他原因未通过审核的。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事业单位和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不得担任担保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社会组织为保证人的,其签订的保证合同不存在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的,视为有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过程中担任担保人。其他情况下不得担任担保人。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最基本的条件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且需要具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同时在选择担保人时应当注意的是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担任担保人的。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人也是为了减轻他们的贷款风险,因此您在申请贷款时一定要选择具有担保资格的担保人来担保。选择担保人或者在担保人进行担保时有任何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