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如是在正规民间借贷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而非银行,在借款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谨慎审查出借款方的资质和信誉情况,尽量选择合法登记、规范经营、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
二、坚决拒绝签署内容空白或不完整的文件,在签署《借款合同》、《收款收据》时仔细审查各条款,切勿草率签字,必须在取得借款后按实际金额出具《借据》、《收条》等。
三、约定的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标准各项及总额均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四、就同一笔借款不能重复签署多份《借款合同》、《收款收据》。
五、保留好相关的收款、还款凭证,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还款,并保证收款账户户主与出借人一致,同时在汇款时注明归还哪一笔借款、本金与利息分别是多少等细节。
六、还清借款后,必须要求出借人将原有《借款合同》、《收款收据》等原件交回借款人或当场销毁,避免出借人再次据此提出主张。
Ⅱ 别人向银行贷款 作为担保人 签署的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也留有一份 还是只有银行一份必须到银行签订吗
如果你想要,可以印一份,正常来说没有你的份。
而原件应该在银行的。
你是担保,担保的意思,就是贷款的人还不上的话,这钱就得你还。
银行找不到人还钱,自然就要起诉你了,这是正常的。
你还是快点找到那个贷款的吧。
Ⅲ 银行担保贷款第一第二第三担保人各有什么区别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
1、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人内部承担按份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内部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Ⅳ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Ⅳ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贷款可以担保吗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给他人贷款做担保人的,所担保的额度也视同负债。
1、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2、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3、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常有协议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发生。基于主合同主要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的原理,以新贷偿还旧贷属于主合同变更,保证人除该变更协议知道并应当知道外,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旧贷的保证人又为新贷作保的话,那么保证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Ⅵ 农行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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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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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合同吗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合同,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或者担保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Ⅷ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银行个人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
Ⅸ 银行贷款合同应一式几份担保人是不是也应该持有这份合同
理论上借款人一份、贷款银行一份、担保人各持一份,但各银行操作上可能不会给担保人合同,甚至借款人都没有贷款合同的情况还是存在的。
Ⅹ 银行贷款担保人责任
贷款担保人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
拓展资料: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