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担保贷款到期还不了担保人会怎样
当借款人到期无法正常还款,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以及以后工作和生活如果情节较严重的话,可能会让担保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 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通常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那么债务人在主观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没有及时偿还款项履行债务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就是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的保证责任,简单的来说就是,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就可以要求担保人进行还款。
如若是出现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贷款被所贷款的银行起诉而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的责任的话,那么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也会被连带起诉。
2.不要轻易当保担保人。
我们不要轻易的去当担保人,如果实在有必要充当担保人的话。我们需要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被担保人的心越高,那么我们担保的风险就越小。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所承担的责任较小所以我们为其担保的风险就相对要小一些。
拓展资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银行贷款到期之后无法偿还对担保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㈡ 银行贷款逾期一个月,已还款担保人有没有影响
你好,担保人没多大的影响哈。如果借款人还不起款的时候,银行会直接找担保人还款的。
㈢ 借款人银行贷款逾期,担保人个人信用会有影响吗
会。
在借款人还款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逾期,是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报告的。
一般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继续为其还款。在贷款机构做了担保,担保人征信记录里会出现相关担保信息,如果想要自己办理贷款,这笔贷款将会被认为是隐形负债,贷款额度也会因此而降低,甚至会被拒绝贷款。除此之外,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也不愿意为其还款,那么担保人也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贷款机构可能还会起诉担保人。
只要债权人不起诉担保人,担保人的权益不受影响;如果债权人起诉了担保人,担保人及时履行法院判决,权益也不受影响; 如果担保人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贷款逾期对担保人后果有:
1、如果是一般担保,借款人偿还不了贷款,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逾期了,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3、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还不了贷款的话,担保人的财产还可能会被查封。
当贷款担保人对自己的影响还是挺大的,所以最好不要轻易答应别人去做贷款担保人。
㈣ 贷款逾期会影响做担保人么
会有的,而且影响蛮高的,因为就是个人还款信用不足,才需要担保人,但是担保人也有信用不良,这样的话风险就会更高。找过一个担保人吧。
㈤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㈥ 贷款逾期然后补交上了对担保人有什么影响
这个对担保人应该是没太大的影响吧,可能对贷款人有些影响。不及时还款,影响银行下次对你的贷款。
㈦ 银行贷款逾期后还款了,担保人征信会有问题吗
在借款人归还银行贷款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逾期,是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报告的。
一般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继续为其还款。在贷款机构做了担保,担保人征信记录里会出现相关担保信息,如果想要自己办理贷款,这笔贷款将会被认为是隐形负债,贷款额度也会因此而降低,甚至会被拒绝贷款。除此之外,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也不愿意为其还款,那么担保人也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贷款机构可能还会起诉担保人~
㈧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㈨ 贷款逾期后会影响担保人的征信吗
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保证责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9)银行贷款延期还担保人什么影响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的权利
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二、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六、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第二十四条对贷款人的限制:
一、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四、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