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 做的银行抵押贷款
若是招行个人贷款来,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源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百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度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知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道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具体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您申请贷款时与经办行确认
❷ 所买安置房被抵押该如何
1.新的物权法对你并无帮助!应该只是通过,还未实施。根据新的物权法。
异议登记15天内不起诉,失效
不登记,房子不算真正属于你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
解析:登记始终是与物权的设立和变动联系在一起的。不动产的登记,就是要把不动产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登记在登记簿上。比如买房,就要到房屋登记机构登记,这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属于你了。一旦其他人也要购买这套房屋,一看不动产登记簿就知道这套房子已经有了主人,不能再买卖了。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而开发商又把这套房卖给别人,并且房屋的产权已经登记在别人名下。这时,尽管你与开发商的这份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是你对于那套房子就不能再拥有产权了。
2.法院起诉吧,别等大哥资不抵债或者转移财产了!
❸ 我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直接上我的房产,然后我用这套房子走抵押贷款付钱,20年还清可以吗
可以的呀,是商业贷款的话是可以贷20年的,公积金贷款只可以贷15年。
但是如果是商业贷的话,我建议你贷30年,也可以提前还完的。并且单月压力较低。
❹ 可以使用安置房办理抵押贷款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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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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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抵押贷款,最高院解释能保护被拆迁人利益吗
第一次咨询: 拆迁安置房虽交付,但拆迁人将房抵押给银行贷款,被拆迁人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1、能否适用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实际是旧房、新房未作市场估价,相等面积拆一还一,不补差价。如何确定“购房款”? 2、拆迁显然恶意侵害了被拆迁人利益,如银行主张抵押权时,被拆迁人可能丧失安置房。现被拆迁主张权利的最佳途径是什么?可以主张的最大利益是什么? 第二次咨询: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八条对拆迁安置房仅指出卖给第三人,未明确包括将安置房抵押贷款的情形。安置房被抵押贷款的情形,被拆迁能否适用或者参照上述法条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能提供案例吗?目前观点:最高院解释对被拆迁人利益的重视还不到位,体现在安置房被开发商抵押贷款的情形,没有被《解释》列入恶意违约、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中。其实这与《解释》第八条第一项商品房被抵押的情形没有实质差别(产权调换方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以物易物的互易合同),法律给予的保护却不一样。如不在立法上解决这个问题,它将一直是一个问题。
❻ 拆迁安置房可以抵押给银行做贷款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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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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