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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贴息贷款救助贫困母亲

发布时间:2022-04-06 18:11:47

① 2010年四川省“十大惠民工程”正文

2010年的民生工程项目,在2009年基础上新增 “民 族地区帮扶工程”和“文化体育工程”两个大项,成为10个大项。将原“八项民生工程”中的“道路畅通工程”调整为“基础设施工程”,将“环境整治工程”调整为“生态环境工程”。 2010年民生工程共有51个分项。分项设置上,新增了法律援助、落实计划生育扶持政策、困难职工救助、民族地区疾病防治、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重大水利基础设施与节水改造、农村通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改善体育活动设施条件、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内容。 据测算,今年,全省用于民生工程的总投资782.59亿元,比2009年计划投资726.69亿元增加55.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47.26亿元,省级安排91.9亿元,市(州)安排152.47亿元,银行贷款、投工投劳、个人缴费等其他资金190.96亿元。 一、就业促进工程 1.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万人;对1200名妇女进行创业就业培训;基本实现灾区“户户有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亿元,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1亿元。 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导航站,开展“爱心圆梦”家庭困难大学生就业援助行动,力争2010年8月底新学年开学前就业率达到75%;建立就业见习基地26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促进3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126万人。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00万人(次)。 二、扶贫解困工程 1.农村扶贫解困。新村扶贫工程实施931个村,扶持农村80万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年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到130元;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年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到130元。 3.关爱设施建设。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500个;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8所。 4.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25万人(次);新建30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 5.落实计划生育扶持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720元奖励;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月80元或100元补助。 6.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至1000元的生活和医疗救助。 三、民 族地区帮扶工程 1.民 族地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解决4.4万户、20万民 族地区牧 民群众的定居问题。 2.彝 族地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完成凉 山州1万户特困农 牧民 “三房”改造。 3.实施《四川省民 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完成石渠县“普九”任务;民 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规模达到41万人;实施藏 区“9+3”免费教育计划。 4.民 族地区疾病防治。继续推动阿 坝 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对阿 坝州、甘孜州20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免费药物治疗1.4万名包虫病患者,免费手术治疗250名包虫病患者。 四、教育助学工程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做到“应免尽免”;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2.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对15所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给予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4万人。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资助学生24万人;对全省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的子女及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中职学生,以及在阿 坝、甘孜、凉山 州内就读的藏 区和彝 区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资助学生10万人;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1至2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资助学生75万人;对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困难的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资助学生4.5万人;资助地震灾区高中和中职应届毕业学生1万人;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万人。 4.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建成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20所;建成农村留守学生之家300所。 5.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改造)中小学校舍100万平方米。 6.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3.95万人。 五、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40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55元。 2.农村“五保”。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00所;新增床位5000张,解决5000名“五保”对象的集中居住供养问题;集中供养率达到45%。 3.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福利设施建设。建设妇女儿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8所;建设“儿童友好家园”40个;建设儿童福利院9所。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群达360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80万人。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个市(州)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年末覆盖人群达到936万人。 6.老龄工作。城市国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2000张。 7.志愿服务工作。建立100个志愿服务工作站。 六、医疗卫生工程 1.继续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0%以上,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30元。 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619万人;为400名妇女减免乳腺健康检查和乳腺癌治疗费用;为5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复明手术费用;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1万座。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设县级医院2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50个;建设地震灾区乡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300个。 4.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在全省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0%。 七、百姓安居工程 1.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完成3.4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组织实施1265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组织1.38万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避险搬迁。 2.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新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源12.6万套;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达到21.6万户;棚户区改造10万户。 3.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45万口;建设大中型养殖场沼气示范工程30处。 4.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解决2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5.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1.3万个农家店、90个配送中心、80个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6.加快地震灾区住房重建。完成城镇住房重建6.56万户;完成农村住房重建4.52万户;资助600名地震灾区贫困母亲建房。 八、基础设施工程 1.农村交通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其中通乡油路(水泥路)3000公里,通村公路1.7万公里。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72.5。 3.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建设(改造)农村电网6000公里。 4.重大水利基础设施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包括绵阳市武都水库、广元市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都江堰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内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病险水库300座。 5.农村通信。实现4500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解决292个乡镇通宽带问题;解决甘 孜州253个行政村通信问题。 九、生态环境工程 1.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管护森林面积2.88亿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 2.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42处,污水处理厂39座,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 3.耕地质量建设。实施 “金土地工程”,整理土地100万亩;实现新增耕地10万亩;建成稳产高产基本农田60万亩;建设标准农田80万亩。 4.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围栏草场800万亩,其中阿 坝 225万亩、甘孜州492万亩、凉山州83万亩;建设改良草地240万亩,其中阿 坝州67万亩、甘孜州148万亩、凉山州25万亩。 5.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挂牌限期治理180户工业企业;挂牌限期治理48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十、文化体育工程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4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项目。 2.农家书屋建设。建设7500个农家书屋。 3.改善体育活动设施条件。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441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150条;实施“雪炭工程”,建成县级室内体育健身馆6个;资助在川大专院校体育专业贫困学生和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2500名;免费开放体育场馆1000万人次。 4.广播电视“村村通”。解决5989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 “村村通”问题。 5.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保证全省50345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② 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突出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着力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为主的优先优惠政策体系,扩大范围、提高扶助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范围。加强人口计生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职业体系建设工程,建立职业标准、教育培训、评估认证和职业拓展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扶持一批部委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新型避孕药具的研究与开发,完善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加强生殖健康保健,使人人享有生殖健康服务。
(二)完善人口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深化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研究。按照科学发展观以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影响,准确把握人口变动趋势,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人口政策取向及主要任务,为人口决策提供支撑。
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着眼长远发展,逐步完善政策,确保人口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形成人口政策合力。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开发、男女平等、人口老龄化以及人口迁移流动等方面政策,制定促进家庭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等方面的人口配套政策,加快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体系。
(三)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加快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开展易为广大群众接受的宣传和引导活动,加强婚前、孕前咨询指导。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优生服务工作。逐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建设全国产前诊断网络,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开展出生缺陷发生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加强出生缺陷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助产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提高人口健康素质。普及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制度。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继续加强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传播。加强心理卫生和精神健康工作。
提升国民教育水平。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巩固规模,提高质量,建立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现从以规模扩张为基本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继续发展老年教育,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加强道德素质和诚信教育,提高国民素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开发领军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提高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费补贴,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四)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合理布局。
优化人口布局。实施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人口政策,促进形成合理的人口分布格局。积极推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发达的城市化地区吸纳和集聚人口,引导人口超载的重要生态地区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转移。深入开展人口空间分布研究,做好人口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研究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探索优化人口分布的有效途径。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按规定把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村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构建城镇化战略格局,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增强城镇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统筹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全国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进行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人口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在农民工流动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增加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巩固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
(五)健全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新路子。深化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制定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互相衔接、相互支撑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进程。提高老年人口的素质和技能,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以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加快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60岁以上非就业城镇居民全部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加强养老服务标准、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养老机构准入、退出与监管机制。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加强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设施。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清理涉及社会性别歧视的法规政策。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服务、项目扶持、村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予以倾斜。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开展“幸福工程”和“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贫困母亲救助和女童健康成长帮助中的重要作用。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国家和省级部门间协调机制,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规范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和计划生育手术器械经营管理,完善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出生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部门间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和重点区域的治理,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连片地区,建立区域协查制度。在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跨省区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和出生性别监测预警机制。
(七)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稳定家庭功能,在优生优育、家庭教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家庭、流动家庭、受灾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完善生育关怀制度,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研究出台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勤劳致富的扶持政策。
着力提高家庭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加强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为家庭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婚育指导、家庭初级保健、儿童早期发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对计划生育家庭、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的关怀服务等。
大力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工程为载体,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倡导婚姻自由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社会性别平等的观念,倡导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倡导低消耗、低污染的家庭生活方式。大力弘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社会风尚。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区多元文化交流,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加强农村人口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加强少数民族人口文化建设。
(八)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将残疾人基本康复医疗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继续实施“阳光安居”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程。逐步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和适配服务,制定政府补贴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
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全面开展社区康复工作,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助残服务。积极开展无障碍建设。实施残疾人文化建设和自强健身工程,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促进残疾人就学就业。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共就业岗位。加强对农村残疾人的生活救助和生产扶助。

③ 关爱社会

为给农村困难学生更多的关爱和温暖,使他们能安心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关爱贫困学生,温暖贫困家庭,社会各界也有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让社会的各个阶层、社会和每一个人都能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因此,我们呼吁社会好心人、富人多伸伸友爱、温暖慈善之手,为社会各类困难群体奉献一份真诚的爱心。
在农村,贫困带来最直接的的后果就是孩子的辍学。

河北省涞源县刘家庄乡郑草沟村的张冬梅就面临着这样的困境。冬梅刚出生时,母亲就离开了人世;在她四岁的那年,父亲又撒手人寰,只剩下她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爷爷奶奶也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几乎没有什么劳动能力,平时只能靠上山采一些山货换几个钱勉强维持生活。

冬梅今年上小学四年级,家中因贫困,曾一度不想让它继续读下去了,但上学读书的渴望是那么的强烈,在奶奶身边,冬梅常常表达着自己的愿望,不是她不懂事,而是看着小伙伴们都背着书包去上学,她是多么的羡慕啊!而奶奶这位已年近八十的朴实的老太太,也不止一次的为上学的事掉过泪,“孩子,不是奶奶不让你上学,是咱家太穷了,奶奶供不起你。”

这一幕幕令我们这些生活在都市里的人们感到震撼,难道就是因为出生地域和家庭不同,一个人的命运就被锁定了么?不!这不公平。一种责任感从我们的心里油然而生。我们毫不犹豫的承担了冬梅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费用。并承诺,如果学习努力,今后上高中、大学的费用我们也为她解决。尽管我们知道,这对于我们几个靠工薪生活的人来说,将会是一个负担,但我们面对的是三双充满渴望与希望的眼睛。良心不容我们打半点折扣。

自从资助冬梅上学,我们似乎也多了一分牵挂,没时间的时候,抽空写封信问问;有时间的时候就干脆登上火车下次乡。一来二去,也就像一家人了,冬梅的爷爷奶奶也象对自己的亲人一样对我们,家里为过年准备的东西也都拿出来招待我们,我们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冬梅时常能考出好成绩来,在班里总在前三名,我们和冬梅的爷爷奶奶一样,看在眼里,乐在心里,心里感到一丝欣慰。自从能无忧无虑的上学,两位老人和冬梅的脸上也经常能浮现出欣慰的笑容了。
稚幼的眸子

如夜幕中微弱的星光

单纯的脸孔在我心头遍布忧伤

生长的背景贫瘠荒凉

一如他们依旧贫瘠的思想

柴禾扁担在肩头沉闷撞击

他们瘦弱的身躯

不知能否支撑下一个黎明

继承了黄土地坚忍的意志

和父辈匆匆的步履

贫穷使他们与知识隔离

小小的足迹沿着车轨远去的方向

一步一回头

破旧的衣衫挡不住寒流的肆虐

如旷野中一片单薄的叶子

少年回家的钥匙已经丢失

一粒思乡的种子

落入少年的眼睛

纯洁的泪水滚动

将无奈植根成葳蕤

渴望的目光翻动五彩的书包

瘦弱的双手却叩不开校园的大门

感到沉重的不止是他们的双亲

少年在梦中奔跑

不知疲倦地飞奔

梦中的少年没有痛苦彷徨

梦中的少年如雏鹰展翅翱翔

梦中的少年将自信装满胸膛

而我们

能否

为醒来的少年装上在现实中飞翔的翅膀

④ 双学双讲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怎么写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和各成员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双学双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以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以提升农村妇女综合素质、服务创业就业、帮助增收致富等工作为重点,创新载体、扎实推进,双学双比活动取得了新成效, 为美丽乡村示范市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合力优化双学双比工作环境。各级协调小组和成员部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南,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契机,努力营造双学双比活动和农村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开展美丽主题活动,营造向上向善的道德环境。大力弘扬中国梦主旋律。在全市农村妇女中开展“我与中国梦·巾帼共筑梦”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巾帼梦·家庭梦·中国梦”征文和演讲比赛、“湖州最美妈妈”评选表彰等系列活动,用中国梦团结凝聚妇女力量。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发挥《湖州日报—半边天》月刊、市县区妇女网、妇联官方微博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妇女典型和妇女工作,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七家中央主流媒体聚焦美丽湖州、美丽家庭、美丽女性,开展“创业·建功·圆梦”市女村官女大学生村官创业论坛,利用“湖州新女性讲坛”举办“女性、创业、励志”专题讲座等,发挥宣传教育功能。坚持先进典型引路。组织参加“2013年感动湖州”、“时代新农民”和“浙江最美女性”等系列评选活动,一大批农村妇女典型脱颖而出,引领广大妇女争做美丽女性,激扬巾帼正能量。二是争取各级党政重视,营造男女平等的政策环境。我市双学双比工作一直以来得到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去年全市双学双比工作会议上布署工作意见后,各级党政进一步强化男女平等国策意识,加大对主体活动领导力度,对本地“十二五”中期双学双比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监测,市、县区政府和部门及时调整成员,明确职能分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市政府出台了《湖州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将来料加工列入实施项目并通过以奖代补促进妇女就业增收;市妇联向政协提交了《关于出台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的建议》,得到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德清县实施关爱妇女的“百千万”工程,长兴县妇儿中心落成并全面启动妇女培训工作,安吉县出台“女性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等,从政府层面加强领导、优化环境。一年来,市、县区政府给各级协调小组办公室下拨工作经费约50万元。三是加强成员部门合作,营造互利互惠的工作环境。各成员单位积极整合资源、齐抓共管,从政策、项目、经费、服务、信息等多方面共同推动双学双比活动。市农办帮助申请“市校妇女组织合作”和“美丽乡村样本户创评”项目经费,市林业局、市妇联建立“三八绿化示范工程”,市计生委设立“生育关怀基金”,市农业局、市妇联举办女农民培训班,省农信联社湖州办事处提供“巾帼创业创新贷款”,各级卫生部门牵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科技和科协部门服务“巾帼科技示范基地”,民政部门推进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教育部门实施“贫困女童入学”工程,水利部门扶持“三八”水利工程建设,工商、供销部门优化农村妇女商贸服务程序,广电、报社等文化新闻单位加大妇女工作宣传力度等,进一步加大服务农村妇女发展的工作力度。
(二)围绕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妇女人才培育。各级协调小组和成员部门有效利用市新农村建设八大工程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的政策资源,根据农村妇女需求和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妇女素质培训和人才培育工作。一是拓展各类妇女培训阵地。各地农办、农业、科技、妇联等部门依托农函大、农广校、成校、远程教育点以及各级妇儿中心、巾帼创业基地、妇女学校等培训阵地,组织农村妇女参加现代农业知识以及失地、转移就业妇女创业就业技能等培训。目前,全市妇女培训基地达到514个,市、县区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4个,并拓展四级妇联培训联动平台,市妇联加强湖师院女子学院、与浙大妇女组织合作工作,德清县成立社区教育学院开展女性素质培训,长兴县启动“万名新型女农民培训工程”,吴兴区开设“青年女农民大讲堂”,南浔区实施“浔溪家政大嫂”培训项目等,有效发挥了规模培训和幅射带动作用。二是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工作。组织首届湖州市妇女SYB创业培训班、女能手“湖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展望”、农产品营销等专题讲座;市妇儿中心承接了政府“学历+技能”农民大学生培训项目,举办高技能人才系列培训班;各县区妇联举办家政服务员、月嫂、来料加工等技能培训班。组织参加全国和省级各类培训,共有200多名妇女参加“中国女性创业能力开发培训项目”、全国巾帼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省农村妇女“两创”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产品女经纪人等系列培训班。多形式、有成效的培训使农村妇女发展现代农业的知识和能力得到快速提高。三是各项培训取得成效。培训面和量实现新突破。2013年,全市组织女农民新科技和就业技能培训1157期,培训妇女10万多人次,1.5万名妇女参加农村经营创业型培训,组织失地妇女转岗培训2.9万人次,帮助转移就业妇女2.4万多人,全市农村妇女素质培训面达20%以上。培训成效呈现新亮点。各地通过建立实训基地、专家教授田头指导、项目实施上岗培训等形式,将课本知识与实用技能相结合、课堂讲解与田头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去年,全市有4023名妇女参加农函大培训、1556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149名妇女评为农民技术员、22户评为科技示范户,累计培育农村女能手966名。
(三)围绕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拓宽农村妇女致富渠道。各级协调小组和成员部门紧紧围绕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在着重满足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要求上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创新科技服务助推发展。市妇联、浙大女工委、市农业局、浙大农推中心合作签约,以“141N”模式成立了“湖州市妇女创业科技服务联盟”,即:建立1个覆盖全市的联盟组织、搭建四级妇联联络站、各地设一个专家组、科技服务幅射所有“妇”字号基地。目前,己建立科技服务站29个,6个专家组成员67人,开展妇女培训和科技交流服务30项,经济合作项目25项,其中4个项目获得市校合作财政资金补助,85%以上项目投产并取得经济效益。各县区以科技联盟为平台,以科技下乡、产学研结合为载体,助推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德清县农业局帮助女能手沈桂英建立了“省农科院优质鸡生产基地”,女能手罗亚琴的长兴鑫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浙大合作的“大棚瓜果蔬菜基地”项目被列入省农业科技重点项目,安吉县组织科技服务小组走进女子专业合作社,吴兴区与浙大专家和区级农技人员建立了“1+1+N”新型产业发展联盟合作关系,南浔区开展浙大专家教授科技现场咨询活动等,科技服务的“组合拳”,为农村妇女产业优化升级提供了有效服务。二是开展实事项目惠及妇女。抓好妇女来料加工项目推广项目。组织妇女参加义博会、村企对接、商贸洽谈,出台扶持政策,加强女经纪人培训等,积极鼓励妇女从事来料加工业。目前,全市来料加工业形成了“一县一业”和“一乡一品”的规模和特色。2013年,全市来料加工点达到916个,从业妇女5万多人,年发放加工费2.5亿多,成为农村妇女就业增收的主渠道之一。实施新一轮“巾帼创业创新贷款”项目。市妇联与农信联社湖州办事处签订了新一轮合作协议,推出助创、助飞、助强三类新品种,以更加优惠便捷的信贷服务妇女创业。截止到今年3月底,巾帼贷款项目累计授信18亿,贷出15.5亿,扶持10233名妇女创业。争取省“妇女创业创新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省“爱娟”和双学双比等资金扶持项目85万元,各县区妇联设立“巾帼创业扶持基金”达100多万元,从多渠道帮助农村妇女缓解创业资金紧缺问题。推动巾帼助困帮扶项目。各级卫生、财政、民政、妇联等部门合力做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救助工作,2013年,全市完成宫颈癌筛查15518例、乳腺癌筛查9663例,超过省下达任务数的141%%和207%%;市妇联与慈善总会设立了“湖州江南巾帼助困基金”和“晓玮关怀基金”,争取全国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金10万元,全市共帮扶困难妇女儿童4000余人次,募集资金200余万元。三是发展经营主体带动增收。积极探索农村妇女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途径,按照“培育重点、特出优势、立体发展、示范带动”的思路,加大工作推动力度。组织农村致富带头人参加“发展家庭农场”、“组建专业合作社”等课程培训、实地参观考察;举办“湖州市女企业家休闲旅游产品洽谈对接活动”,吸引“妇”字号农特优产品进入旅游景点,提升品牌、扩大销售;邀请农业、科技、工商等部门专业人员为女能手家庭农场注册与管理、产业科技项目申报等进行指导帮助,协调金融部门为女能手提供信贷支持等,激发农村妇女开办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各地根据实际有序推进,形成了特色。如德清县、长兴县巾帼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安吉县巾帼农家乐越做越强、吴兴区巾帼家庭农场应运而生、南浔区巾帼电商崭露头角。目前,全市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229家,妇女领办的专业经济合作社102家、“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114家,巾帼科技示范基地153个、巾帼农家乐173家,“三八”绿化工程185个,妇女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四)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创新推动“五美庭院”更加出彩。各级协调小组和成员部门以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市为目标,以双学双比活动为载体,发挥妇女作用、立足家庭创建,全力打造“五美庭院”升级版。一是全面启动美丽乡村样本户创评。根据省美丽乡村建设样本户创评率1%的要求,市农办和市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州市美丽乡村样本户创评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我市每年按2%发展、五年递增至10%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创评条件、考核办法和工作要求。样本户创评在“庭院设计布局美、杂物摆放整齐美、清洁卫生环境美、种树栽花绿化美、户户创建和谐美”的“五美庭院”基础上更加突显农户文明素养、创富能力,是“五美庭院”的深化。各县区及时贯彻意见,将样本户创评工作纳入本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及双学双比工作中,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开展宣传发动、专业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为创建村及农户提供资金信贷、通讯优惠、苗木赠送、文化下乡等服务,激发农户的创评热情。2013年,全市共有624716户参与创评活动,产生各级样本户15452家,创评率达2.47%,评选表彰市级示范样本户100户,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大力推进星级美丽家庭创评。发挥家庭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召开湖州市文明家庭暨星级美丽家庭创建工作会议,下发《湖州市“星级美丽家庭”创评活动实施意见》,市妇联在太湖度假区开展了“文明家庭文明行”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联合广电等部门开设《美丽家庭幸福事》栏目,宣传50户文明家庭先进事迹。德清县深化“和美家庭”创建、长兴县举办绿色家庭创建表彰暨妇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大会、安吉县开展“美丽家庭文化年”活动,吴兴区评选表彰了500户区级幸福家庭、南浔区开展家家参与“文明城区”创建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家庭创建活动,彰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气象,展示农村妇女及家庭新风采。三是积极组织巾帼志愿者活动。创新巾帼志愿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载体。在全市各界妇女中开展参与“四边三化”、 投身“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湖州”行动。组建1078支巾帼保洁队参与村庄、公共场所绿化、美化、洁化和长效管理。组织“创生态城市、建美丽家园”巾帼志愿者绿化造林月、“巾帼示范村”创建、建设“巾帼护水工程”和“三八”绿化工程等活动,使“五美庭院”创建工作内容更丰富、参与面更广。
回顾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和辛勤工作,得益于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的团结奋斗和积极参与。在 此,我代表市协调小组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双学双比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工作载体和方式还需要不断地创新发展,农村妇女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部门之间的配合和资源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与整合,这些需要我们作出新的努力。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意见
下一步,全市双学双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为主线,以提升农村妇女素质、服务创业就业、促进增收致富、推进协调发展为工作重点,努力开创双学双比活动新局面,组织引领广大妇女为建设“四个湖州”作出新贡献。
(一)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发挥双学双比活动在农村深化改革中的载体作用。一是围绕大局,充分发挥政府和职能部门主导作用。要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大政方针,围绕加快建设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区的中心任务,将双学双比活动主动融入大局,在大局把握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在大局中争取工作的资源和条件,在大局中推动农村妇女协调发展。目前要以帮助农村妇女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实施规划、出台政策时向妇女和弱势群体倾斜,大力支持双学双比活动的开展。要充分发挥成员部门优势,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服务农村妇女的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各级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项调研,提高建言献策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创新工作的能力,促进双学双比活动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夯实基础,组织引领广大妇女构建精神家园。要在农村妇女中广泛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引领妇女做改革的拥护者、实践者,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做党的好女儿。深入开展“我与中国梦·巾帼共筑梦”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唱响“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旋律,引导妇女群众成为中国梦的追梦者、筑梦者、圆梦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农村女性典型的培树力度,表彰“湖州美丽妈妈”、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塑造湖州农村妇女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组织成员部门和巾帼志愿者开展送文化、送文明、送科技、送健康、送绿色的“五送进农家”活动,组织巾帼文艺队、巾帼宣讲团开展多种宣传活动,传导农村精神家园中的巾帼正能量。
(二)以全面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为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妇女人才培育力度。一是实施“十万农家女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要在农村妇女中进一步推动学科技、学技能,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活动,大力培养有文化、会经营、懂管理的新型女农民。加强各级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巾帼创业培训基地、妇女之家等阵地建设,整合成校、劳动力培训机构、农村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现代农业科技、就业技能、创业能力等学习培训,举办家庭服务业、母婴护理师、公共营养师等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等,切实提升农村妇女创业就业能力。计划全年完成组织10万农村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二是实施“百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农村妇女致富带头人,促进农村女性人才层出不穷。深化市校妇女组织合作共建。组织“市妇女创业科技服务联盟”启动“带科技、带项目、带信息,进企业、进基地、进农户”的“三带三进”活动,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项目对接、基地扶持、产业带动等科技服务。拓宽农村妇女致富带头人培育渠道。组织参加全国、省市级“两创”人才培训、考察交流、商贸洽谈等活动,提升女能手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大与各金融部门的合作。年内发放“巾帼创业创新贷款”3亿元以上,积极争取省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推广建立“巾帼创业互助基金”等,多渠道缓解妇女创业资金瓶颈难题。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加大对妇女来料加工业的服务和扶持,组织来料加工洽谈对接、“民间巧手”评选、义博会展销、电子商务推广等,打造湖州来料加工升级版。计划全年要培育100名市级以上“巾帼创业带头人”。
(三)以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共识,进一步引导妇女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增收。一是在思想观念上做好引领文章。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志。各级协调小组和成员部门要确实树立“发展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扶持农业,就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就是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的思想理念,加强工作领导、加大服务扶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的农村妇女了解政策、知道做法、得到实惠,吃上“定心丸”。要针对农村女种养大户组织学习培训、实地考察、现身说法,发挥女能人在当地及家庭中的影响力,带动个体经营向家庭农场的转变、农业大户向企业家的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粗放经营向集约精细化经营的转变,推动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二是在培育壮大上做好服务文章。围绕我市新农村建设八大工程中产业发展工程,积极引导农村妇女调整发展方式、进行产业升级转型。要以政策引导、项目推广、科技服务、小额信贷、示范带动等为手段,引导妇女发展农村服务业、乡村旅漩业、农产品深加工业、农家乐等新型农业业态,组建开办规模化家庭农场、专业经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电商销售平台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以湖州市与浙大实施“新1381行动计划”和市校妇女组织合作为平台,继续扶持“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做强做优,发挥带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幅射作用。今年,计划开展市校妇女组织学习交流活动13项、实施经济合作项目20个,新培育“妇”字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个。
(四)以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市为目标,进一步打造“五美庭院”新亮点。一是立足工作创新出成效。要按照《湖州市美丽乡村样本户创评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创评指导、政策扶持、考核奖励等工作。要将“五水共治”中心工作与“五美庭院”创建有机结合,在农村妇女和家庭中开展“投身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湖州”巾帼行动,召开市女村官女大学生村官“五水共治”现场会、组建巾帼宣讲队进村入户宣传,组织巾帼志愿者清理河道、植树造林、治理环境,巾帼保洁队村庄长效管理,深化“巾帼示范村”创建、“千个城乡妇女组织共建美丽乡村”等系列活动,创新主体活动形式、拓展妇女工作手臂。推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推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扩面和救助工作,关爱农村贫困母亲和儿童、留守儿童和老人、民工子女等弱势群体,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妇女同步发展。二是立足家庭创建树新风。以文明家庭创建为主线带动家庭共创美丽乡村。开展“美丽家园、人人参与”,“文明家庭文明行”和“家庭节能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星级美丽家庭”创评、表彰“美丽乡村示范样本户”等,共建文明和谐的美丽家园。承办以“建设美丽家园·争做美丽女性”为主题的第二届杭州都市圈妇联联席会议;进一步丰富各县区开展的“美丽家庭、和美家庭、魅力家庭、幸福家庭、魅力水乡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内涵,使我市“五美庭院”创建更具有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更贴近妇女和家庭,更好地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并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协调小组和成员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全力推动双学双比活动深入发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⑤ 计划生育协会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

全称“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报社于1995年共同创立实施,并组成了由王光美任主任的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该项目主要以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围绕"治穷、治愚、治病",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每户给予1000-3000元)帮助她们发展家庭经济,脱贫致富。
一、项目宗旨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
以计划生育贫困母亲,特别是农村二女结扎户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通过无偿帮扶等资助方式,指导、帮助她们发展种植养殖业、营销业、服务业等生产活动。同时,结合计生实际为她们提供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开展项目活动使她们增加经济收入,提高文化和身体素质,早日摆脱贫困,走上幸福之路,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项目内容
提供无偿资助帮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发展经济。
三、救助模式
“幸福工程-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行动”项目采用“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
1、小额资助:一次性给予每位(户)受资助的计生贫困母亲救助金额1000-5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2、直接到人:项目资金直接落实到计生贫困母亲手中,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项目直接到户、资金直接到人,被救助母亲名单、资金项目及标准在本村(居)公示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上报区、镇(街)计生部门备案。
3、滚动运作:区每年预算部分幸福工程资金,进行滚动帮扶救助,每期帮扶救助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帮扶对象及所在的镇(街)、村(居)对其效果进行统计汇总和总结;下一年度再根据计生贫困母亲的状况,开展新一轮的帮扶活动。每户原则上不予重复帮扶。
4、劳动脱贫:通过项目救助,提高贫困母亲的身体和文化素质,激发贫困母亲参与生产劳动的热情,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掌握劳动技能,增加经济收入,为脱贫致富奠定基础。
四、项目申请条件
救助对象系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农村二女扎户中的贫困家庭,有生产自救能力和较好的生产发展项目,无贷款还款能力。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协会小组长和骨干会员要向村(居)协会推荐本小组救助对象。各镇(街)要组织计生干部、协会会长及小组长对本镇(街)符合救助条件的计生贫困母亲逐户走访摸底、把关、核实,全面摸清所有二女户家庭生活情况。镇(街、场)要及时汇总填写《翔安区“幸福工程救助计生贫困母亲”调查摸底表》,并于每年的5月底送至区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
二)申请程序。
1、申请阶段。经过摸底被初选为救助的计生贫困母亲本人须提出申请,填写《翔安区 年度“幸福工程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项目资金申请表》送至村(居)计生协会。
2、讨论审查阶段。村(居)委会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确定相应的联系人,上报镇(街、场)计生办、计生协会审查确认。
3、公示阶段。被初定为救助的对象将在镇、村政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7天以上,接受村民监督,确保公正、公开、公平。
4、确定阶段。经过层层审查把关、公示,群众无异议,确定为救助对象,镇(街、场)要填写《翔安区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花名册》和对象档案材料于每年6月底上报区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审核备案。区计生局、计生协将入户走访、抽查救助对象,确认救助对象的申请资格后,再将资金下拨给各镇(街),各镇(街)必须于每年7月底前将救助款发放到贫困母亲手中。

⑥ 中国男女平等现状

我国男女平等的现状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十分重视妇女解放,他深刻地指出,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将实现妇女解放、男女平等作为新中国的奋斗目标之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抗日战争中涌现出为革命捐躯的妇女楷模,如杨开慧、赵一曼、刘胡兰等女英雄,用生命和鲜血为后人留下了英勇壮丽的诗篇。新中国成立后,妇女逐渐在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方面取得了独立地位。妇女响应“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号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成为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力军,为中国妇女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妇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1995年确定男女平等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20年间,先后制定和修改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业促进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20多部法律法规。31个省(区、市)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立法取得重大进展。29个省(区、市)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2012年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2015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加强对女性特别是幼女的保护,更加有力地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时成为社会热点词汇。

2014年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3737个,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达35.2万人,与2000年相比,法律援助机构增长97.7%,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增加31万人。支持妇联及其他妇女组织开设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成立维权服务机构等,积极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与服务。目前,31个省(区、市)的2800多个区(县)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建立妇女维权站、维权岗、家庭暴力投诉站等各类维权服务机构25万个,畅通了妇女维权渠道。(二)男女受教育差距明显缩小

2014年,初中和高中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分别为46.7%和50.0%;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分别为52.1%和51.6%,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增至36.9%。设立扫盲教育专项资金,降低妇女文盲人数,2013年女性15岁及以上文盲率为6.7%,比1995年降低了17.4个百分点,女性文盲人口比1995年减少了7000多万。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性别差距缩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10年6岁以上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4年,比10年前提高了1.3年,与男性的差距比10年前缩小0.2年。

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比例不断提高。国家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的法律政策,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助学政策体系,扩大妇女接受职业教育规模。2014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女性规模达到805万,普通中专在校女生达到397万,分别占总数的44.7%和53.0%;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和中等教育的女性规模分别达到346万和2000多万。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春潮行动”“阳光工程”等多样化培训,满足不同妇女群体的职业发展需求。2013年,女性参加政府培训机构举办的职工技能培训人数占培训总数的43.0%。

(三)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得到保障

2013年,全国女性就业占就业总数的45%,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55%。为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就业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扶助政策有力支持了妇女创业就业。2009年以来,国家针对女大学生的创业扶持行动累计创建了女大学生实践基地8100多个,组建了1.2万人的创业导师队伍,为30多万名女大学生提供了免费的创业就业培训,帮助十几万名女大学生实现了创业就业。150万农村妇女通过培训取得了农业技术员职称或绿色证书,创办妇女专业合作社5万多个。最近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妇女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比例比10年前提高了25个百分点,各类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以及有关人员所占的比例也提高了13个百分点。2013年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661万,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44.1%。(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中国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疾病防治能力,扩大医疗保障覆盖人口,不断完善和健全妇幼健康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妇幼卫生保健项目,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2010年达到77.4岁,比2000年提高4.1岁,比男性高5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8/10万下降到2014年的21.7/10万,下降3/4,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五)妇女贫困状况显著改善

中国在实施全方位扶贫战略中,统筹考虑城镇化、老龄化、市场化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对妇女贫困的影响,加大妇女扶贫脱贫力度。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妇女作为重点扶贫群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妇女扶贫项目,不断提升贫困妇女的发展能力和受益水平。贫困妇女数量大幅减少,妇女贫困程度不断降低。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女性人口的贫困发生率从2005年的20.3%下降到2010年的9.8%。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2014年,妇女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分别为792万人和1826万人,比2006年分别增加了200万人和1591万人。积极开展“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母亲安居工程”“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慈善项目,帮助患病贫困妇女、贫困单亲母亲改善生存与发展状况。

2009年,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全国妇联联合推出了面向基层妇女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可以申请5万—8万元妇女小额贷款,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支付。到目前为止,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已经发出2200多亿元,帮助500多万妇女实现了创业就业,辐射带动了1000多万妇女就业。

⑦ 绵阳市的乡镇敬老院福利院工作工资大概每月多少

2010年的民生工程项目,在2009年基础上新增 “民 族地区帮扶工程”和“文化体育工程”两个大项,成为10个大项。将原“八项民生工程”中的“道路畅通工程”调整为“基础设施工程”,将“环境整治工程”调整为“生态环境工程”。2010年民生工程共有51个分项。分项设置上,新增了法律援助、落实计划生育扶持政策、困难职工救助、民族地区疾病防治、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重大水利基础设施与节水改造、农村通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改善体育活动设施条件、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内容。
据测算,今年,全省用于民生工程的总投资782.59亿元,比2009年计划投资726.69亿元增加55.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47.26亿元,省级安排91.9亿元,市(州)安排152.47亿元,银行贷款、投工投劳、个人缴费等其他资金190.96亿元。

一、就业促进工程
1.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万人;对1200名妇女进行创业就业培训;基本实现灾区“户户有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亿元,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1亿元。
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导航站,开展“爱心圆梦”家庭困难大学生就业援助行动,力争2010年8月底新学年开学前就业率达到75%;建立就业见习基地26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促进3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126万人。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00万人(次)。
二、扶贫解困工程
1.农村扶贫解困。新村扶贫工程实施931个村,扶持农村80万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年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到130元;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年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到130元。
3.关爱设施建设。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500个;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8所。
4.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25万人(次);新建30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
5.落实计划生育扶持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720元奖励;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月80元或100元补助。
6.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至1000元的生活和医疗救助。
三、民 族地区帮扶工程
1.民 族地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解决4.4万户、20万民 族地区牧 民群众的定居问题。
2.彝 族地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完成凉 山 州1万户特困农 牧 民 “三房”改造。
3.实施《四川省民 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完成石渠县“普九”任务;民 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规模达到41万人;实施藏 区“9+3”免费教育计划。
4.民 族地区疾病防治。继续推动阿 坝 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对阿 坝 州、甘 孜 州20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免费药物治疗1.4万名包虫病患者,免费手术治疗250名包虫病患者。
四、教育助学工程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做到“应免尽免”;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2.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对15所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给予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4万人。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资助学生24万人;对全省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的子女及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中职学生,以及在阿 坝、甘 孜、凉 山 州内就读的藏 区和彝 区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资助学生10万人;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1至2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资助学生75万人;对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困难的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资助学生4.5万人;资助地震灾区高中和中职应届毕业学生1万人;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万人。
4.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建成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20所;建成农村留守学生之家300所。
5.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改造)中小学校舍100万平方米。
6.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3.95万人。
五、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40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55元。
2.农村“五保”。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00所;新增床位5000张,解决5000名“五保”对象的集中居住供养问题;集中供养率达到45%。
3.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福利设施建设。建设妇女儿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8所;建设“儿童友好家园”40个;建设儿童福利院9所。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群达360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80万人。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个市(州)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年末覆盖人群达到936万人。
6.老龄工作。城市国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2000张。
7.志愿服务工作。建立100个志愿服务工作站。
六、医疗卫生工程
1.继续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0%以上,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30元。
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619万人;为400名妇女减免乳腺健康检查和乳腺癌治疗费用;为5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复明手术费用;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1万座。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设县级医院2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50个;建设地震灾区乡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300个。
4.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在全省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0%。
七、百姓安居工程
1.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完成3.4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组织实施1265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组织1.38万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避险搬迁。
2.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新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源12.6万套;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达到21.6万户;棚户区改造10万户。
3.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45万口;建设大中型养殖场沼气示范工程30处。
4.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解决2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5.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1.3万个农家店、90个配送中心、80个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6.加快地震灾区住房重建。完成城镇住房重建6.56万户;完成农村住房重建4.52万户;资助600名地震灾区贫困母亲建房。
八、基础设施工程
1.农村交通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其中通乡油路(水泥路)3000公里,通村公路1.7万公里。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72.5。
3.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建设(改造)农村电网6000公里。
4.重大水利基础设施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包括绵阳市武都水库、广元市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都江堰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内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病险水库300座。
5.农村通信。实现4500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解决292个乡镇通宽带问题;解决甘 孜 州253个行政村通信问题。
九、生态环境工程
1.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管护森林面积2.88亿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
2.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42处,污水处理厂39座,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
3.耕地质量建设。实施 “金土地工程”,整理土地100万亩;实现新增耕地10万亩;建成稳产高产基本农田60万亩;建设标准农田80万亩。
4.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围栏草场800万亩,其中阿 坝 225万亩、甘 孜 州492万亩、凉 山 州83万亩;建设改良草地240万亩,其中阿 坝 州67万亩、甘 孜 州148万亩、凉 山 州25万亩。
5.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挂牌限期治理180户工业企业;挂牌限期治理48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十、文化体育工程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4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项目。
2.农家书屋建设。建设7500个农家书屋。
3.改善体育活动设施条件。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441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150条;实施“雪炭工程”,建成县级室内体育健身馆6个;资助在川大专院校体育专业贫困学生和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2500名;免费开放体育场馆1000万人次。
4.广播电视“村村通”。解决5989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 “村村通”问题。
5.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保证全省50345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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