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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承担担保贷款的偿还业务

发布时间:2022-03-20 02:49:18

Ⅰ 银行贷款担保一方无力偿还,另一方是否担全责

是的这种情况下负全责,
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为多个,由多个担保人共同承担担保责任;
3、如债务人及其它担保方都还款能力,另一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4、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后续慢慢向其他担保人和债务人追索。

Ⅱ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你叔叔从信用社贷款时,你们有6个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你叔叔如果偿还不了信用社的贷款,你依法应该承担其中的六分之一还款责任,然后你再和你叔叔追诉。

二、你父亲责任和你一样。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你们可以在偿还完担保责任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叔叔再返还你们欠款。

四、银行不会让你家独立承担责任,会将六个担保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五、担保人里虽然有你叔叔的二儿子,但他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你们不能要求让他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六、如果你质疑你叔叔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

七、此案你作为担保人,不能申请法院对你叔叔进行财产保全。

(2)谁承担担保贷款的偿还业务扩展阅读: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Ⅲ 贷款人还不了款,担保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人未能还款,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证是指:当事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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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担保人要负责偿还这样的贷款吗

首先,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确认甲方是职业进行非法高利贷的,甲方构成违法甚至犯罪,法律不保护非法行为的利益,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是职业从事放高利贷的业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查处。如果可以查实,债务人有权拒绝支付贷款利息,担保人(即保证人)不承担保证义务。因为,主合同违法无效,从合同无效。

其次,如果不是高利贷,而是一般公民之间的借贷关系,不能超过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利息无效。

利率依据:人民币存款利率表
http://www.icbc.com.cn/other/rmbdeposit.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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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从你的描述上看,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你的情况属于连带担保,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你有更详细的合同内容,我就比较好判断你是否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比连带保证对你有利的多)从你现在的叙述上看,是连带保证。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应该如何起算你的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债时,应当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该宽限期可以约定,无法约定的时候,一般不低于一个月,如果约定一个月,在宽限期最后一天为你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这天起六个月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你)提起诉讼,你就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一:担保法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1735.htm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szbxls.anyp.com/ulilongchang/4612-36994.aspx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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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你要详细说明,因为一个很小的细节很可能改变保证的性质,甚至可以认定主合同无效,保证从合同也随之无效。

Ⅳ 银行贷款找谁做担保人

银行贷款之所以允许通过贷款担保人来给贷款需求者提供放款,主要是因为满足贷款担保人条件的可以帮助降低贷款风险。在有关的法律条例中就明确指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还贷款的义务时,作为贷款担保人需要帮助履行有关贷款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可见,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的关键就是银行认为可以在贷款者不能还款的时候帮助还款的公民、组织或法人等。不过,光满足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法律还规定了部分人或组织不能成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比如,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企业法人下的分支机构或某个部门……所以,银行贷款担保人找谁做心里应该有底了,像担保公司、亲人朋友等等,只不过,银行对于这些担保人还有自己的评估,到底给你贷不贷款,还得看你担保人的财力了。

Ⅵ 我替人担保贷款,贷款人无力偿还,我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贷款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您负责偿还贷款,然后,您向贷款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Ⅶ 担保贷款业务中,被担保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1.在担保法律关系中,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担保责任,另一种是赔偿责任。2.前者出现在担保有效的场合,表现形式是代为履行,代为垫付;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主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

Ⅷ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成为担保人的先决条件:

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在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之前,还要注意下面几点: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还可以找贷款人有经营业务往来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如果对被担保人的信誉不了解,就不要为其担保。

2.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要注意运用反担保。反担保又叫求偿担保,即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可要求债务人对担保人作出清偿。实践证明,反担保不仅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且由“信用管家”搜集整理,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Ⅸ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死了,那贷款由谁偿还,会不会叫他的兄弟或者父母偿还呢

由死亡人的遗产来进行偿还。
不会让其父母兄弟等亲属负责偿还。

补充:你怎么还不明白,不管何种情况,都不会让他的家人承担责任的,只会由他们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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