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想转让土地使用证,但是有银行行的抵押贷款
有贷款是不能转让的。必须把贷款还清之后才可以进行转让,希望被采纳
㈡ 个人借款用土地抵押这么写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如不还款法院能能怎判呢
这份协议过于简单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没有说清,比如在借款期间,房屋毁损,这些责任谁来负责都没约定;而且单纯签订这份协议的话,抵押合同是不成立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签订抵押合同的,必须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才成立,这是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因此,建议你们签订合同前先咨询房管部门,一般房管部门会有合同样本的,你们可以作为参照~
㈢ 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性质为用地可以抵押贷款吗
贷款协议需要具有法律效益才能申请固定资产的贷款,银行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是通过信用的形式来提供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银行促进经济发展和高科技开发运用的杠杆作用,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加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作用。贷款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固定资产贷款需要满足:
1、有固定资产的证书;
2、借贷者的身份证以及户口信息;
3、有房产证;
4、土地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
㈣ 向各位高手请教:已抵押土地的地使用权转让,在还清贷款前,签订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呢 转让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但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土地就可以转让
在财产已经先行抵押的情况下 抵押人也就是a公司要转让抵押物也就是承包经营权 必须要经过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 否则不能转让 除非你受让该土地时代为偿还贷款本息
另外 银行同等条件下 是有优先受让权的
而你呢 已经知道该土地设定了抵押 不能算是善意第三人了 银行的抵押权是可以对抗你的
建议慎重考虑
㈤ 土地抵押贷款转让无法过户算不算诈骗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对方的出卖行为中本身就存在想非法占有土地款,不打算过户的目的,采取了伪造相关材料、虚构事实等情况,可能成立合同诈骗或者诈骗;
2、对方出卖土地使用权时,已明确告知土地已办理抵押贷款,对此受让方也知晓,导致因抵押贷款而无法过户,这是一种民事行为,视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处理;
3、对方出卖土地使用权时,没有告知土地抵押贷款的事实,也不存在拿了钱不管或者下落不明潜逃等可能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也应当视为经济纠纷,可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㈥ 土地抵押贷款
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增多,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也日益频繁。由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较多法律问题,程序比较复杂,因此许多地方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过程中常出现一些问题,从而给房地产金融业务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造成种种困难和障碍。在协助一家外国银行办理一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案例中,曾发现国内一家企业欲将其由国家划拨的一块土地直接抵押给外国银行,因为他们持有国家划拨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而此家外国银行因为对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的法律一无所知,便求助于中国的律师。由于律师及早地介入这一抵押贷款业务,及时地阻止了上述所谓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并积极帮助和指导了国内这家企业补交地价款并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最终拿到了有偿使用的土地使用证,才使这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得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顺利完成,并使该公司及时地得到了外国银行的贷款,从而也保护了抵押权人——外国银行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房地产法律事务时发现,一台商竟从一乡政府处直接获得上千亩土地的所谓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将这一土地使用权直接抵押给北京一家企业,以便获得资助。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乡一级政府无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该台商在不了解国内有关法律的情况下,与不懂土地出让法规的乡政府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就更不能再去抵押该块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接到北京这家企业的咨询后,详细地向他们解释了我国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抵押的有关法律规定,使这家企业放弃了与台商签订所谓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导致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的原因,在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对我国目前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抵押的法律规定与履行程序不清楚,对国家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法律概念不清。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5.保险问题。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然后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只需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办理他项权利证书。7.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8.董事会的决议。抵押人若是三资企业,在抵押之前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9.应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了证实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整个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权人应聘请律师就抵押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10.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公证手续。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是不动产抵押,标的重大,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抵押双方应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11.处置抵押物时,应申请房地产管理机构予以协助。抵押人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或者抵押人在协议有效期间解散或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抵押协议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抵押权人应当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12.抵押权的终结。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的,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
㈦ 国有出让土地抵押贷款可以吗
一、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
二、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
三、根据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C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
四、带着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
五、根据抵测绘图到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六、与银行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关证件(营业执照等)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七、填好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按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后,等待银行进行放贷即可,至此整个抵押贷款程序基本操作完毕。
㈧ 土地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适用于房地产公司),需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农民),但需交清土地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先进行地价评估;无论是划拨租赁方式,还是出让方式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都要先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最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抵押人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规定确定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㈨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摘要 可以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