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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抵押贷款

发布时间:2021-07-03 09:52:33

『壹』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渠道有几种

好专业的问题,不过蜘蛛上有哦。
一、国际支持资金
国际支持资金是一些国际机构资金与国内银行配套资金相结合的一种节能融资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开发的“中国节能融资项目”通过转贷银行配套资金开展能效项目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为合作的商业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融资贷款提供风险分担的“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法国开发署提供的低于市场利率的“绿色中间信贷”等。国际资金支持的项目对贷款企业的资信条件、财务条件、项目条件准入门槛较高,实际从上述渠道中获得融资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不多。
二、商业银行信贷
目前,银行信贷仍然是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通过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后获得利润,所以信贷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赢利手段。
为支持节能减排,国内商业银行中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利用转贷项目进入节能领域;北京银行参与世界银行二期节能融资担保机制;兴业银行加入国际金融公司的风险分担机制项目;民生银行参加了世界银行的节能转贷项目等。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模式中,金融机构在融资模式上做了有益的探索与创新,主要有:结合节能服务产业的特点,创新运用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贷款信用担保期限可延长至三年。鼓励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节能服务机构的融资担保工作。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等措施。
未来收益权质押是指银行按照一定的贴现比例提前将该项目未来的收益以贴现贷款的形式一次货分次发放给企业,贷款期限视项目的收款期限而定,以该项目的未来收益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
三、融资租赁
在全球范围内,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此于银行信贷的融资渠道,在发达国家,80%的节能减排项目是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来实现的。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大批融资租赁专业公司,不论内资还是外资,都纷纷看好节能服务行业。目前,越来越多的客户通过对节能设备/资产(租赁网)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
银行信贷需要企业向银行提供抵押,并且对抵押物实行较低的折扣率。与银行信贷相比,融资租赁具有完全融资的优势,承租人一般可以实现较高比例的融资。对融资需求较大的企业而言,资信状况非常重要,以为贷款一般体现为企业的负债,从而会影响企业的再融资能力,而融资租赁可以根据结构设计和安排实现表外融资。
融资租赁在实践中可采取的方式有:
直接租赁:由出租人用在资本市场上筹借到的资金,向制造厂商支付贷款,购进设备后直接出租给用户(承租人)。
回租租赁:又称售后租赁,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部分财产(如设备、房屋等)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租赁公司租回来的做法。这是当企业缺乏资金时,为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改善财务状况而采取的对企业非常有利的一种做法。
杠杆租赁:杠杆租赁又称为平衡租赁,所涉及的都是比较大的资本项目,它是指一项采用“财务杠杆”方式组成的融资性节税租赁,出租人一般只需要支付全部设备金额的20%~40%,即可在经济上(也仅仅在经济上)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享受如同对设备百分之百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成本中大部分资金则通过一出租的设备为抵押,由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解决,贷款人提供信贷时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其资金偿还的保障在于设备本身及租赁费,同时需要出租人一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对该项贷款的担保。
委托租赁: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并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和条件(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所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例如,中科宇杰节电设备有限公司等节能服务公司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模式开拓资金来源,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时机成熟是也可以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实现内部整合,实现节能客户、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节能设备厂商等多方合作的一体化模式。
四、股权融资
对于处于成长期的节能服务公司来说,银行信贷的门槛相对较高,股权融资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渠道。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交易
在融资渠道及模式尚不完善成熟的阶段,各方都在积极努力探索实践。除去上述几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渠道与模式外,实践中,将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以获得流动资金,开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交易方式,节能服务公司间以控股或参股的方式,通过整合和合作,分享市场资源、解决资金需求及技术的融资方式等都有所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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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正在签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请问怎么约定合同各种款项的发票事宜

1、客户在签订合同后即需一次性付30%给我方,怎样开票?何时开?
这个是开增值税票,合同签订后客户付款后开具。

2、我方分享的节能效益如何开票?
自己分享的节能效益也就是利润,不需要开票。

3、设备残值部分(所有权转让时)如何开票?
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设备残值部分开增值税票。

4、客户收益部分的票怎么办?
客户收益部分开具EPC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发票,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拿合同到经委备案再去税务局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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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合同能源管理是做什么的有些什么内容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的内容:
1、能源审计
EMCo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o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o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o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
3、施工设计
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o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
4、节能项目融资
EMCo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MCo可能的融资渠道有:EMCo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应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资助。当EMCo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EMCo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
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EMCo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EMCo筹措。
6、施工、安装和调试
根据合同,由EMCo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EMCo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7、运行、保养和维护
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EMCo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EMCo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
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
EMCo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另外,EMCo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
9、EMCo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
对于节能效益分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EMCo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MCo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就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MCo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

『肆』 发改委对合同能源管理贷款有什么政策

发改委没有直接的政策。银监会倒是于2012年2月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明确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各个商业银行相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都有不同的支持。比如浦发银行推出的合同能源管理保理融资,比如北京银行的节能贷等等.....

『伍』 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补贴政策是什么,具体的,谢谢!

我国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从2011年起,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通知同时明确,要享有上述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规定。
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通知指出,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同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等多项条件,其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凡是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也享有优惠政策。

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合同的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交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三是完善会计处理制度。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单独计量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四是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陆』 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模式有哪些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已经形成了几种较为固定的运营模式,其主流模式主要有三种: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节能量保证型模式、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如图5.2所示。

图5.2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处于项目实施的主要地位,其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负责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技术、设备以及项目的运营管理,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在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投入的设备和设施都将归用能单位所有。

2.节能量保证型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不一定承担项目的全部资金,而是主要负责提供项目的全程技术服务,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的约定,用能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3.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

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将所有的能源费用(包括电费、取暖费、水费等)进行管理,如果项目需要改造,则由节能服务公司自己承担,但按照合同约定,节能服务公司将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约的能源费用。

节能量保证型模式和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在合同能源管理运行的过程中形成多方面法律关系,如图5.3所示。以节能项目为标的物,除两大主体节能服务公司(ESCO)和用能单位外,参与项目的还涉及投资人、贷款银行、技术服务商、设备提供商、建筑施工商、保险商和第三方担保人等。为了分散风险,通常还有专门的保险公司参与项目,负责承担项目失败时节能服务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那部分损失。

图5.3节能量保证型模式和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形成的多方面法律关系

『柒』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设备采购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想是不可以抵扣的。你开出的是地税--服务票,进项无法抵扣。

『捌』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国内简称EMC)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过去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此为旧称,在最新的国家标准中已与国际接轨,称为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这种市场化机制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家标准是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8)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项目优势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ESCO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EPC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甚至可超过50%。

3、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ESCO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P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5、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6、节能更专业,由于ESCO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

7、节能有保证,ESCO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资回收短,EPC项目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3年。

9、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ESCO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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