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贷款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主要区别在于债务清偿时的顺序不一样。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❷ 请懂法律的指点 ,关于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先来明确几个概念
首先担保分物保(也就是抵押、质押)和人保,所以a和b是保证人身份
其次,保证人分两种,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a和b的保证合同中如果有“当C不能还款时,由我还款”这种字眼时,是一般保证人身份。如果没有上述字眼,则推定为连带保证人,所以要先确定保证人的类型。
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信用社在向c请求还款之前不能向一般保证人请求还款。但连带保证人没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信用社既可以向c要钱,也可以向连带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人不能拒绝。不过无论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还款后都有向c追偿的权利。这个身份还要看你们签订的担保合同来确定。
第三,关于a、b之间的关系,如果约定了份额就是按份,各自只承担自己那份,信用社不能多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就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向任何一个保证人要求清偿全部债务,当然一般保证人此时还是享有先诉抗辩权的。
接下来是你的问题
1.信用社已经超额冻结,先不论这个行为的合法性,就这个担保来说,信用社已经选择了向c要求清偿并能够得到清偿,所以无权再向保证人请求清偿,a和b都不必担心
2.如果c被冻结的存款能清偿,信用社还向a请求清偿,那么这个请求没有法律依据,a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参照《物权法》的担保编(《担保法》的大部分条文已经被《物权法》取代了,所以不要看了)
如果c的存款不能清偿欠款,信用社也只能向保证人请求清偿c还不了的那一部分欠款。
3.如果真的连那12万也不能偿还的话,那a只须在约定的份额内还款即可,也就是只能比那个份额少,不能比那个份额多
4.a可以向c和b追偿,但是有顺序和份额规定的:
a必须先向c追偿,此时可追偿的债务是全部债务。
若c无法偿还或者无法全部偿还,a才可以再向b追偿,但此时追偿的份额,应是c未能偿还的那部分债务中b应当承担的份额(有点绕,也就是说这时候你们担保的人不能还债了,你们两个保证人应该共同承担c不能还的那部分,要出钱大家一起出。至于谁出多少,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分)。
这个顺序是法定的,但是份额是合同约定的,没有约定就平均分。
写的有点多,有问题的话再问我,希望能帮到你。
❸ 求助:贷款人跑了,但是工资还在,需要担保人还款吗
不良贷款起诉的话是按这样的顺序的,借款人本人》借款人配偶》担保人
借款人走了的话,首先会找他的配偶,如果配偶有钱不还,就不是你的责任了,但如果连他的配偶都还不起的话,就要找到你们几个担保人了。
建议你还是联系借款人本人,卖房子也好,再向朋友借也好,也要把银行的钱还上,一旦法院起诉,不单止要还银行的本金加利息,还有法院的诉讼费也是要承担的。如果你朋友(借款人)的行动有意让你们代还的话,那谁都帮不了你。
❹ 有关个人贷款担保人责任问题
个人贷款的担保人,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责任。具体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❺ 一笔贷款既有抵押担保又有质押担保,执行有先后顺序吗
这就是混合共同担保。
如果抵押和质押指向同一物,则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物上法定登记生效的抵押权清偿永远优先于质押权。法定登记生效的物类《担保法》42条有规定。
但如果不是法定登记生效的,同一物上抵押权和质押权并存,原则上按登记设定顺序清偿。(《担保法》42条以外的财产,参看43条)
❻ 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问题,请尽快给矛答复
取决于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前者只有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担保人才承担还款责任;后者则银行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不论借款人是否能够偿还。
担保人只有公房,则法院无权处理该房屋。
退休工资可以作为被执行的财产,但必须保障退休人的基本生活。
❼ 贷款人跑了,第二担保人必须为其还款
没有办法
作为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义务
担保人顺序:第一担保人有能力偿还时由第一担保人偿还,没有时候,则顺延到第二担保人,以此类推
当然,如果有顺序时候是这样
如果没有顺序,则按照担保人共同承担,但并不是一人50%,而是两人共同承担100%。和一人50%不同,比如其中一人无力承担50%,假如说承担40%,那另一人就必须承担60%。
不过担保不意味你们来还钱,而是你们先行垫付,这笔钱你们可以通过起诉债务人追回。
目前也只有这个办法。
另外,债务垫偿只能由您父亲个人财产做垫付,因为担保是个人行为,只能算个人行为,不能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垫付是:一,您父亲除生活必须外财产。二,每月工资扣除
不过要注意,由于是延期偿还,利息仍然在计算,切记!
如果不服判决,因为县级法院是一审,可以于判决书生效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但是要注意,民事二审制度,如果中院驳回上诉,则为终审,一锤定音。不过看情况,无论如何,你们打赢官司的概率几乎渺茫,因为信用社方面没有过错,合理合法,错在你家的亲戚身上,你们应当尽快找到他本人。另外,看看他是否有留下的个人财产,可以起诉他个人,并要求法院冻结其个人名下财产,以保证你们追偿权利。
❽ 银行贷款是担保人还是自己还
假设你能从银行贷到保证贷款,你还不了的话,银行会起诉你和你的担保人,这个保证一定是连带责任保证,所以银行可任意向你或保证人追偿,不分顺序。保证人偿还后,取得向你的追索权。
与你爸的房子无关,不会牵连。
❾ 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关于担保人的资格,只要成年且正常,原则上银行都会允许的,原则不存在丧失资格的问题。减少风险呢,就是承担一般性担保,而不做连带担保人;区别是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那么一般担保的情况下,银行需要找债务人先主张权利,当实在得不到偿还时,才能找担保人承担职务,也就是债务人和担保人有个先后的顺序;而连带担保,则没有顺序,银行可以不找债务人而直接起诉担保人。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 ;有问题也可在威海律师网留言咨询,专业律师必在两个工作日给与回复。
❿ 连带责任担保人与债务人是同一顺序债务人吗
担保法的确这么规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就是说,债务人一直拖欠借款不还,在法院审判下来之前,并且实施财产保全之前,担保人是安全的。 在风险已经发生后,如果在财产保全、拍卖、受偿一系列的程序走下来,仍然不能执行,则要追究保证人的责任,要求保证担保人偿还这笔贷款。。。然后再由保证人向借款人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