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银行贷款担保人,在贷款未到期的情况下可否撤销担保
一,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贰』 担保是否能撤销
1.看看银行有没有放款,没放款向银行说明情况,申请撤销,2.报警,说被骗了,看看警方能不能替你们家追回点钱。
根据《担保法》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须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担保责任。变更贷款用途系对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认定借款方是否改变贷款用途,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系统的评价:首先,应当对照贷款合同中有关贷款用途的约定,如果约定具体明确,那么,未按照该用途用款即构成改变用途;如果约定不具体,仅仅约定“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那么,只要是用于二者,不论具体用途,均不构成变更贷款用途。贷款的实际用途与主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不一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问题?在贷款的实际用途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不能一概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叁』 给别人担保贷款,如何撤销
~如果签订的担保合同具有《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自愿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肆』 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取消担保吗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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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银行贷款担保人能否撤回
不能撤回,等该笔贷款到期或提前结清才算结束。
『陆』 银行办的贷款可以取消吗
是可以的取消的,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下。
1、如果还在申办期,可以直接取消。
2、申请通过但是未签订正式贷款合同,可以直接取消。
3、贷款已经通过已经签订合同的,只能在清偿全部贷款金额后才能取消。
(6)银行担保贷款未放能否撤回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你的价值100万的房产不可以作为抵押。
因只能贷款抵押不超过抵押房价值的数额。
贷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对于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类的抵押贷款来说,个人贷款条件就需要个人购买本城镇自住房作为抵押物。
部分银行还要求以有效资产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手续,投保单必须注明“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
个人住房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个人商用房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