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
当然由A还贷,无论A与B的纠纷如何,A在本关系中,主合同是A与信用社签订的,A把钱给了B,那是A与B之间的纠纷,与本债权债务没有直接关系,A如果没有能力偿还,那么A的抵押物就要被拍卖偿还,不够部分如果A仍没有能力偿还,那么就要担保人偿还。然后与信用社的债权债务关系消除。
A与B以及A与另一人的债权债务关系,首先如果另一担保人替A向信用社还了贷款,那么A就要向另一担保人还钱,如果B与另一人在担保关系中是连带担保责任,那么B同时也负有向另一担保人归还应属于B自己担保的部分。另一担保人获得了自己偿还信用社的钱,那么与另一担保人有关的债权债务终止。
A与B的纠纷就是如果A借钱给B的时候订立了还款日期,那么如果还款日期是在信用社还款日期同时的话,A欠B的抵押物的债务关系与B欠A的钱可以抵消,不足部分由B补足差额给A,然后A与B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2.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有什么风险
1、信用社信贷人员法律意识薄弱, 或者说根本不懂法,在贷前调查时未对保证人是否有保证资格做严格的审查。狭隘地认为单位作保证人更好,有强大的资产做保证,从而出现《担保法》规定不具有保证资格的主体作保证人的现象。如社会团体、学校、医院等公益单位为个人债务担保,使得保证无效。这种现象在前几年的信用社不良贷款中普遍存在。
2、有些信贷人员对担保没有正确的认识,没有责任心,假借贷款之机,吃喝卡要,明知是关系人保证贷款,也睁只眼闭只眼,只把它当成是一种贷款过程中必走的形式,纯粹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而已。于是出现了丈夫贷款,妻子或其他亲属作为保证人的不正常现象。 3、未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及是否已对外进行担保和担保的贷款总额是否超过其担保能力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也没有对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的资信状况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担保能力,进行预测、评估,由于目前信用社的网络建设比较落后,贷款客户信息不能共享,常常出现张三自借的贷款在一个信用社已成为不良,居然能在另一个信用社为李四贷款提供保证,甚至有的在同一社为其他借款户担保,从而使担保流于形式,形成潜在的风险。
4、贷后检查不及时,有的贷款发放后,信贷员不闻不问,只要能按季结息就算完事大吉,没有根据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及时了解信贷资金安全性,一旦借款人或担保人的经营状况恶化,不能结息,甚至到期时不能按时还款时,又通过非正常的贷款展期来隐藏风险,有的信用社办理保证贷款的展期时,非常草率,保证人未签字,展期合同形同虚设,使得信用社在后期的法律诉讼中失败。
5、贷款到期后,在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信贷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未对保证人提出连带还款要求,使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在一定时间后得以免除,或者提出要求后在保证人拒绝还款的情况下,未及时寻求法律途径,导致贷款超过诉讼时效,失去对保证人的胜诉权。 解决的方法及其建议
1、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加强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主要是加强员工的信贷业务培训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及联社有关的贷款操作规程等,逐步淘汰一批能力低、素质差,道德品质败坏的信贷人员。
2、信贷人员在贷前应严格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是否有代偿能力,并按照贷款五级分类要求,建立完善客户信贷档案,贷前调查要实行AB角,贷后应严密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如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保证人;当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时,应要求借款人重新提供有效担保,否则,应提前收回贷款。 3、应适当增加担保方式,尽量要求客户提供有效抵押或质押,以利于 扩大优质客户资源的开发,但要注意一些法律上的相关问题,如登记制度,以及贷款抵质押率的控制,抵押登记的期限。
4、联社应聘请业务精,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做顾问,基层信用社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碰到拿不准和有疑问的,可及时向专业法律顾问咨询
3.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责任问题
方法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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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4.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担保人)有关责任。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
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5.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有什么要求
不知道你是哪里人,全国农村信用社是不一样的,现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或个体工商户担保贷款的条件介绍如下,仅供参考:
一、担保分为三种,即:质押、抵押、保证。质押是用存折(单)、票据等有价单证等提供质押;抵押是用房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抵押;保证是由第三人自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抵押物还是质押物,都不一定是借款人本人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自愿提供的财产;保证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但不能是借款人的直系亲属。
二、提供的抵押物必须易变现,例如:门脸房等,而农村居民住宅往往不适合抵押,因为其变现能力差,说白了,当处置时,没人买,即使有人买也不能把住户撵出去吧!
三、保证人的条件也同借款人,即:有固定住所,有稳定收入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四、抵押或质押都有一个抵押或质押比例,即:借款金额与抵(质)押物的比例不能超过规定的抵(质)押比例,当然抵押比例要比质押比例低,这个各处的规定也不一样。
五、保证担保中的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谓连带责任担保是指:贷款人(也就是农村信用社)有权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任意一方或双方如期归还贷款本息,也就是说保证人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贷款债务。
以上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担保贷款的担保条件,详细情况你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咨询吧。
6.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要看你当时签的是什么 担保区分为二种 1种是一般担保,第2种叫做连带担保。
在担保期间你要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不还后果和责任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贷款拒不还款,贷款方可以对借款人的欠债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的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7)农信社被贷款担保扩展阅读: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8.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信用社是没有权利冻结客户的存款的,必须法院,公安局等机关才有权利。我猜信用社只是想让你把款还了才骗你说把账户冻结了,要是你有密码的话可以去别的地方的信用社把钱取出来,要是没密码的话你只能去开户的信用社取,要是信用社不肯取给你,说把你的账户冻结了,你就要求他们出具法院的冻结/扣划证明,要是他们出具不了你就可以说要去当地人民银行反映,他们肯定会给你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