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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家人不能担保吗

发布时间:2021-06-15 21:33:00

㈠ 同事买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影响我贷款买房,如果我亲人也想要我担保,我能不能及时终止为同事的担保

楼主的问题看不懂...你同事公积金贷款买房?关你什么事情?!
如果你是说,你同事买房用的你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怎么操作的,但是如果他真的用了你的公积金贷款,当然影响你买房了!用了你的公积金,等于就是说你名下有房产了,你以后再买房,就不能用你的公积金了,而且政策上你能买第二天套房么?

㈡ 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泰安住房公积金政策说明:
贷款担保分为房产抵押、权利质押和自然人保证、担保公司担保四种方式。

一房产抵押
以现房或所购二手房作为抵押的,必须将房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贷款额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60%。

二权利质押
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冻结手续,质押率根据有价证券性质在50%-90%以内确定,用于质押的有价证券品种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

三自然人保证
保证人必须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人至少有1人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单位的在职职工。
⒈市中心(含泰山区、岱岳区):借款人贷款额度在15万元(含)以内的需要1名保证人提供贷款保证;15万元(不含)—30万元(含)的需要2名保证人;30万元(不含)—40万元(含)的需要3名保证人。
⒉各分支机构(不含泰山区、岱岳区):各管理部(分中心)借款人贷款额度在10万元(含)以内的需要1名保证人提供贷款保证;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需要2名保证人;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的需要3名保证人;30万元以上需要4名保证人。

四担保公司
使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的,由管理中心认定的担保公司办理全程担保手续。目前,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有“山东银联、山东盛鼎、泰安华泰”担保公司。

个人观点:请担保公司担保比较方便,你与配偶结婚买房算首套,与父亲一起买房算二套利率。

㈢ 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不需要的,以房子作为抵押,其他条件不知道济南怎么样,南京这边是公积金缴满半年,且以前的公积金贷款要还清,也就是说如果之前用公积金买房贷款了,必须把之前的公积金贷款还清,以前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现在可以直接用

㈣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帮朋友做担保,但是家人都反对。我想能不能让朋友写个依据,如不能及时还贷该怎样

所谓的依据就是签反担保合同,有固定版本,你最好要追加他配偶及家人都给你做反担保。
反担保合同格式如下:(注意:债权人填你;保证人填你朋友及配偶、家人,要当面签字画押,切记!)

重 要 提 示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特提请保证人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反 担 保 保 证 合 同

债 权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营业地址:
电话和传真:

保 证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负 责 人:
营业地址:
电话和传真:

甲方经 (借款人)请求,为其与 (贷款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万元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并签订了编号为 的保证合同。为了保证 (借款人)及时归还上述借款本息,同时为保证甲方一旦对上述借款本息代偿后能够及时获得有效清偿,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 (借款人)请求,愿意就此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经双方充分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1.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并有足够能力
承担保证责任,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
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2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且因此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条 反担保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以编号为 的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主合同(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借款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 反担保保证方式
4.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反担保保证范围
5.1本合同反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代偿的主合同(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和罚息)及甲方实现债务追偿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和拍卖费等)。
第六条 反担保保证期间
6.1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依照编号为 的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代偿义务后之次日起两年。
6.2如主合同(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甲方按约代偿每批借款后之次日起两年。
6.3如贷款银行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依主合同(借款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的,则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贷款银行向甲方通知的履约保证期限最后一天之次日起两年。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7.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7.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能够反映起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7.3主合同(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能偿还部分债务或全部债务而由甲方代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反担保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7.4因贷款银行依主合同(借款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而借款人不能还款或依主合同(借款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从而使甲方提前代偿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履行反担保保证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起10日内履行反担保保证责任。
7.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接到贷款银行依法将主合同(借款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8.2对甲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
8.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通知甲方:
8.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8.3.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8.3.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8.3.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消;
8.3.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8.4发生8.3.1或8.3.2条情形的,乙方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5日内通知甲方。
8.5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借款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反担保保证责任的承担和履行,乙方仍然按照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银行将主合同(借款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仍在原反担保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再向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8.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时,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8.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乙方不再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导致甲方发生代偿,则甲方代偿的所有款项获得全部清偿后,乙方不再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在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3因乙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乙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合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10.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不因主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无论主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有效与否,乙方均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采用下述第二 种方式解决:
11.1.1由XXX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1.1.2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2.1

12.2
12.3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担保公司印章): 乙方(反担保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㈤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 1、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3、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4、抵押物部分毁损,不足以偿还借款余额的,借款人应就不足偿还借款余额部分补充新的担保。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㈥ 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要担保人吗本人单身!

一般是需要担保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㈦ 做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您好,做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要求: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如果为朋友当了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个人也可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在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偿还完毕后,次月才可申请二次贷款。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到贷款发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手续,加上到银行办理抵押借款手续,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就随着贷款的发放而自动冻结,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在贷款期间内都不能支取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只能在贷款期满后有购、建、修房的方能支取公积金。

㈧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要遵循属地原则,只有购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子才能使用你的公积金贷款,否则你只能办理公积金转移。 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担保人,贷款利息5年以下是3.33,5年以上是3.87,办理手续去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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