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关于江苏省建立担保基金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到户的调查报告

关于江苏省建立担保基金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到户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14 15:07:53

⑴ 怎样写金融扶贫调研报告

/提纲:……
一、主要做法
(一)从“顶层设计”上做好“精准规划”
(二)从“评级授信”上做好“精准配合”
(三)从“风险补偿”上做好“精准对接”
(四)从“金融优惠”上做好“精准发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济式”扶贫难转化为“造血式”扶贫
(二)银行发放扶贫贷款动力缺失
一是政府提供的扶贫风险保障基金一般在200万元左右并按照1:8的比例放大贷款
二是扶贫贷款收益低而风险高
(三)贫困户借贷及还款保障偏低
(四)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形成难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贫困人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金融生态保障
(二)健全扶贫风险体系,提供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
(三)充分发挥财税部门力量,提供协同保障
(四)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银行支行金融扶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类似范文:县金融支撑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人行**县支行主动作为,围绕“四个精准”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积极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形成“一体化”合力,成效初现。
一、主要做法
**县属经济欠发达县,省定贫困村**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3%。近年来,人行**县支行紧紧围绕“四个精准”,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探索多元化金融扶贫模式推动精准扶贫,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一)从“顶层设计”上做好“精准规划”。人行**县支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完善扶贫金融配套制度和体系,牵头制定出台了《**县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加强了对金融精准扶贫的指导。在人民银行**县支行的协调下,各涉农金融机构也纷纷制定出台了《**县扶贫和移民产业贷款管理办法》,采取“信贷+特色农业+贫困户”等精准扶贫模式,涉及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60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换积分 注册 登陆
请了5万元移民扶贫产业贷款,将原来饲养5头牛扩大到20多头,至2016年6月底出售耕牛10头,销售收入近10万元,获纯利2.6万元。
(四)从“金融优惠”上做好“精准发力”。2016年根据县域实际,人行**县支行积极引导农信社创新扶贫信贷产品,推出“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采取“授信管理、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对贫困户提供资金支持。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合理确定。同时按照“先收后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对扶贫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同时,人民银行于12月1日向信用社发放扶贫再贷款6500万元,将用于产业扶贫贷款和个人精准扶贫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截至11月底,**县扶贫产业贷款户数120户,金额499.7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2户,金额5万元,减免贫困户贷款利息25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济式”扶贫难转化为“造血式”扶贫。**县贫困人口中近90%贫困原因为因病因残疾等原因致贫,属于典型的“无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无资源”人群,只能通过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具有普通劳动力或部分劳动力的贫困户仅占10%左右,使得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金融扶贫对象及支持项目缺乏,能通过金融扶贫、产业扶贫来实现脱贫的覆盖面非常低。
(二)银行发放扶贫贷款动力缺失。一是政府提供的扶贫风险保障基金一般在200万元左右并按照1:8的比例放大贷款。金融部门实际投入扶贫信贷资金目前已达到6600万元左右,远远超出这一比例。而扶贫贷款收息难度和风险隐患大,潜在资金损失风险十分明显。二是扶贫贷款收益低而风险高。贫困户的收入来源较为单一,贷款后还款压力较大,贷款追偿难。银行机构将大量资金投入到见效慢、收益低的农村贫困地区,与其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明显冲突,弱化了其支持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三)贫困户借贷及还款保障偏低。一是贫困户缺乏有效抵押物,而农业经营风险分担和保险机制尚未形成,在没有任何抵押或是有力保障措施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发放贷款。二是现实中一些贫困户依然把贷款资金等同于政府救济款,信用观念认识不到位,对贷款资金偿还意愿不强。
(四)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形成难。扶贫资金涉及财政、扶贫、科技、林业等多个部门,扶贫办、财政、银行之间信息共享机制落后,政府扶贫政策、扶贫指标及具体措施和银行机构扶贫贷款披露制度未能及时共享,难以发挥银行信贷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乘数效应。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贫困人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金融生态保障。一是统一开发金融扶贫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对接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和扶贫监测信息系统,采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信用信息情况,为准确识别贫困户提供依据。二是大力加强贫困人口信用环境建设,建立完善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征集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以及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健全扶贫风险体系,提供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重点小额扶贫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比率、补贴范围,降低保险费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二是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⑵ 请问我是精准扶贫户,听说现在可以借小额贷款,可是我现在还在银行给人做着担保,现在我还能借钱吗

你可以跟银行咨询一下,你的被担保人还款没问题的话可以试着申请。。。

⑶ 农商银行如何开展精准扶贫

自扶贫开发攻坚战打响以来,作为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宣汉农商银行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坚持精准扶贫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惠农兴村”、“扶微助小”、“融城旺社”三大工程,创新扶贫模式、助推产业发展,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随着工作的持续推进,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笔者就县域农商银行(农信社)如何持续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扶真贫”、“真扶贫”,助推金融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进行思考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宣汉农商银行支持精准扶贫的实践
宣汉农商银行立足于自身优势,着力于农业产业扶贫,创新信贷模式,加强银政合作,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子,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大胆实践,努力作为,成效显著。
(一)深化银政合作,优化信贷扶贫
宣汉农商银行勇担责任,主动作为,与地方政府签订《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协议》,为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由地方财政安排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一是县政府首次注入贷款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3000万元并专户存入,后期将按扶贫贷款发放进度适时补充,用于解决贷款风险问题。二是对贫困户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县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对贫困户贷款按不超过5%的利率给予贴息。三是按1:10比例放大对扶贫小额信贷进行风险补偿,在撬动信贷资源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二)创新信贷模式,助力开发扶贫
一是创新信贷产品。结合现代农业特点,利用林权抵押、股权质押、最高额循环抵押贷款等方式,创新信贷模式支持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协调企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创新信贷模式。紧扣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发展,积极参与种养殖业优化转型,以支持龙头企业为抓手,重点支持“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运作模式,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三是简化办贷流程。结合农户“小额、分散、急需”的资金需求特点,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小额农贷审批、发放流程,提高办贷效率。
(三)加快产业发展,注重智力扶贫
一是积极引入优势产业。利用宣汉农商银行与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引入优势产业,既“输血”又“造血”,培育脱贫致富带头人,带动周边贫困户创业脱贫。协调引入宣汉县昌林中药材合作社,为贫困户送去药材、成品种鸡,为贫困户提供种子和技术,同时,以保底价回收药材,保证贫困户收益;引入“养牛分成”模式,由养牛大户为贫困户提供小牛,待牛长大后,贫困户按照比例进行分成。二是智力输入扶贫。扶贫先扶智,我行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注重从源头做起,以智力输入为主,以物质帮扶为辅,引入企业定期举办培训班,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户讲解种养殖技术,为贫困户提供商品销售信息。
(四)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创业致富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一是积极开办了青年创业贷款,通过信贷资金帮扶,积极联系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共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3825万元,支持976人创业发展。二是积极开办了妇女小额财政贴息贷款,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支持力度,共投放贷款11,424万元支持了3234位妇女朋友就业创业。三是积极投入对口帮扶,为帮扶对象号楼村改善道路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共同找思路、谋出路,引入中药材种植、蜀宣花牛等特色产业,有效为当地群众创收增收。
(五)践行普惠金融,延伸服务触角
为让金融空白乡镇及偏远山区群众享受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宣汉农商银行竭尽全力,强势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一是加大自助银行设备布放力度,在凉风、南坪、龙泉、观山等金融空白乡镇布放自助银行,为方便群众支取财政补贴资金,加载存折模块功能。二是聘请金融联络员568名,精准联系到村到户,收集群众金融服务需求,针对性地开展上门服务。三是利用流动汽车银行及移动服务终端,开展定时定点服务,抽调专门人员利用节假日赴柳池、漆树、漆碑等偏远乡镇提供金融服务。四是大力推广电子银行服务,拓宽服务空间,截至5月末,个人电子银行用户数达27,230户,企业电子银行用户数达276户,短信银行总量达95,334户,电话支付终端425台,POS机459台。
二、深化金融精准扶贫的制约因素
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使命和现实责任,宣汉农商银行踊跃投入到精准扶贫的具体工作中去,但由于一些天然的、历史的、现实的问题和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扶贫工作的推进,影响着扶贫效率的提高。
(一)自然条件恶劣,金融扶贫风险较大。贫困地区多地处偏僻,或高山峻岭,或峡谷沟壑,可耕地不足从而毁林毁草开荒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难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些地区致贫因素多,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灾年返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普遍。
(二)产业结构落后,金融扶贫难度增加。特困地区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缺乏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产业构成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为主,粮食生产占主导地位,经济作物等其他产业比重低,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留守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缺乏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意识,底子薄、基础差,扶贫工作基本从零开始,难度较大。
(三)农户认识偏差,金融扶贫持续性降低。部分贫困户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对扶贫开发和扶贫贷款认识不足,对依靠土地脱贫失去信心,以为精准扶贫只是走过场、搞形式,仍然抱有依赖政府“输血”式救济的老观念,以为扶贫贷款是国家救济资金,可以借钱不还,严重伤害金融扶贫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四)政策配套单一,金融扶贫动力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激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扶贫动力,但风险分担机制较为单一,针对贫困地区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货币信贷倾斜政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财政奖励补贴政策配套不够,更缺乏鼓励先进的激励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主力军的扶贫动力。
(五)业态环境限制,金融扶贫有力难使。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较为缓慢,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偏低,合格的贷款主体较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期限长、额度大,同时其生产要素无法有效交易和流转,要素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实现,在此背景下创新“四权”抵押贷款仍面临评估难、流转难、变现难的现实问题及相应风险。
三、助推金融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基于前期金融扶贫的有效经验,随着扶贫攻坚由易到难、由点到面,扶贫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实现金融扶贫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确保扶在点上、根上,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宣传引导,树立群众对金融扶贫的正确认识
一是逐村召开金融扶贫动员工作会议,向广大群众宣讲金融扶贫与目的、意义及措施,宣传扶贫信贷政策规定、优惠条件、操作流程等,让贫困户自愿贷款发展产业项目,放心使用贷款,到期归还贷款。二是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贫困地区示范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捐赠科普、农业、创业、管理等文化书籍和光碟,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文化水平,增长金融知识。
(二)因地制宜,坚持发展特色产业
农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在于产业基础簿弱,未形成产业“气候”。因此,发展产业是带动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出路。建议把发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户一案”,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的产业群体,利用多种模式,形成示范效应,发挥带头作用,让贫困户看到产业发展的希望,促进贫困户想创业、敢创业,想贷款、敢贷款,通过产业发展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精准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所包含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内容涉及财政、交通、农业、林业等多部门多条线,扶贫开发项目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对口部门的指导支持,农商行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仍需牵线搭桥,多方联动,以农商行金融扶贫为支点,撬动多方扶贫资源的高效运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扶贫项目服好务、找好路,通过协同作业建立联动反应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项目形成可操作性强的项目扶持方案,比如针对中草药种植、果木栽培、畜牧养殖、乡村旅游等不同经营类别形成各具特色的联动扶持方案。
(四)精准滴灌,深化产品服务创新
一是创新农村“四权”等生产要素担保方式,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积极探索农村“三权”抵押试点,创新“三权”抵质押金融产品。二是根据不同项目不同产业在不同发展周期的不同金融服务需求,个性化定制金融产品及服务,如目前大力推广并广受欢迎的“税金贷”产品。三是加强银行、保险、政府间业务合作,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分散和缓释三农信贷风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五)防范风险,确保扶贫开发健康可持续
农商行作为金融扶贫主体之一,同时作为经营风险的市场主体,其对风险的天然敏感和防控属性决定了对扶贫开发的可持续性、微利性有一定内在要求,从而决定了金融扶贫既不是慈善救济,又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在保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信贷投放,启动示范和带动效应明显的扶贫项目,支持有一定经济效益的产业发展,激发贫困人群的内生发展动力,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和发展。对风险的防控要求能实现扶贫项目的筛选功能,过滤低效甚至无效的信贷需求,在实现自身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精准扶贫工程高效可持续推进,最终达成互相促进的双赢局面。

⑷ 急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调查报告范文!

相关范文:

关于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我县自2006年2月起,坚持以“二十字”方针为目标,突出“建设新村镇、培育新产业、塑造新农民”这一主题,全面启动示范工程建设。

一、成效及做法

我县先后启动了两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第一批确定了34个示范点,到今年6月,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并荣获全市新农村建设年度考评第二名,取得了新农村建设阶段性胜利;第二批选择61个示范点(其中市点10个,县点51个),截止目前,各示范村建设工程均已启动,村庄道路、改厕、下水道等硬件建设正在推进。主要做法有:

——抓村庄规划,绘就新农村建设宏伟蓝图。我县先后投入资金110多万元,聘请省级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全县村庄布点规划和示范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同时,安排建设设计部门按高中低档设计多种户型,免费提供给镇村和农户选择。另外,对有建设规划的村镇,要求县土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没有规划的,在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前,一律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

——抓凝心聚力,推进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2006年,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第一批示范村进行以奖代补,并出台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方案,确定县直单位对示范村结对帮扶。对于第二批示范村,目前已有45个单位出资53万元用于示范村建设。各示范自然村均组建了“五老”理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了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理事、理财、监督”权力,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县第一批示范村全部建成水泥主干道和通户路,共修建水泥路71公里,改水2015户,建成三格式厕所1475口,清理垃圾、杂草1500多吨,拆除破旧圈舍及废弃房460多间,示范村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全县第二批示范村已累计投入资金437.7万元,修建水泥路37公里,改水1518户,改厕147户,清理垃圾、杂草669吨,拆除破旧圈舍及废弃房487处。

——抓产业发展,夯实新农村建设物质基础。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县已建成优质农产品基地9个、面积29万亩;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162家;创建国家、省、市名牌农产品11个、绿色食品2个。二是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建设。推广陶厂生姜、仙踪草莓、清溪螃蟹等特色种养面积8万亩,涉及品种10多个。三是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县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6家,年经营收入2.3亿元,带动农户3.2万户。

——抓和谐构建,解决新农村建设民生问题。一是实施村村通工程。去年共投入2400万元,建成村级水泥路86公里。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1400万元,重点实施万亩以上圩堤达标、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投入648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9920平方米,新建校舍11824平方米。四是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投入456万元改造和修缮8个镇卫生院,完善农村卫生网络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县86%的农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的状况。五是加强社会低保体系建设。将低保标准提高到180元/月,发放农村特困救助资金50万元。六是实施饮用水解困工程,解决了2万多名群众饮用水问题。七是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全县累计建成沼气池3230口。八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县累计培训4300多人次,转移劳力3800人,转移就业率达90%以上。九是实施农机富民工程。全县共有高性能联合收割机106台,农机总动力达25.3万千瓦,去年共发放购机补贴44.7万元。十是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投入100万元,用于村村通广播工程建设。

——抓乡风文明,丰富新农村建设内涵。在各村成立“禁赌协会”,加强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创业带头人”等评比,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人、教育人、感化人。与此同时,本着“政府倡导、社会支持、农民自办”的原则,将民间艺人组织起来,精心培育一支支生在乡土、长在乡土、服务乡亲的文艺演出队伍,先后发展业余剧团24个。大力兴建村级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室,共建设农村文体活动室92个,建成农民科技书屋5个,每个书屋配备2000本科技书籍和一台电脑。

二、问题和不足

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试点村的面貌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主要体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地方领导干部没有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无论从理论学习上、政策研究上,还是实践探索上,都缺少实际行动,表面的东西多,实际推进的措施少。有的是思路不清,到底怎么抓、抓什么心中没谱。同时,少数镇、村干部因对建设新农村认识模糊,遇到资金等困难时就产生畏难情绪,缺少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另一方面,农民主体作用没有真正发挥。有的示范村群众认为建设新农村是政府的事,认识不到自己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对一些惠及自身的项目存在依靠政府投入的问题,不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投工投劳,等靠要思想严重,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意识没有树立起来,出现上头热、下头凉的现象。

二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尽管我县已建立了“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但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庞大工程,这些资金还远不能满足教育、文化、卫生、道路等方面的建设需求。与此同时,一些帮扶单位或因客观自身财力有限,或因主观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截止目前,全县第二批示范工程县直帮扶单位中,只有10个单位帮扶资金到位。

三是农民素质普遍不高。当前,我县大多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都把重点放在了“村容整洁”上,而对“村风文明”投入甚少,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一方面,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另一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同时,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不足,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严重制约了农民的增收。

四是长效机制难建立。村庄整治建设层面的工作告一段落后,公共设施如何管理维护、村容村貌如何保持等问题,也必须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来管理。虽然我县在实践中摸索建立了一些机制,但还是初步的,不够完善,还必须建立起一套有利于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深入推进的长效机制。
五是发展生产办法不多。我县农业总体上看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中,只是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不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功能单一、结构分散,辐射力不强,政府协调成立的多,农民自发组建的少。协会活动开展不正常,带动力不强。

三、对策与措施

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内涵丰富、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既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复杂性,稳步推进,又要有只争朝夕、迎难而上的开拓精神。如何抓好新农村建设,我认为需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一要更加注重思想观念的更新。新农村建设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群众在认识上的误区,要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防止出现片面性、盲目性和急躁情绪。要放手发动群众,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鼓励群众勇于创新,大胆实践,调动他们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要更加注重工作方法的创新。在示范工程中,要继续坚持“三清三改三整顿”,但在方法上,要采取“捆绑式”的“组合拳”,把群众意愿与政府引导有机统一起来。比如把改路与“三清三整顿”捆绑,把改水与改厕捆绑,等等。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势而为,不搞大拆大建。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过分堆砌和打造“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

三要更加注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农民固定在农村,固定在土地上,新农村建设必须与发展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探索让村民变居民、农村变社区的有效之路。要加大城镇发展和经营的力度,积极创新摸索土地置换等手段和方式,结合推进村民与居民的无差异待遇,出台促进政策,积极推进失地农民保险,解决农民进城后顾之忧等政策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四要更加注重民生工程建设。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盼望实事入手,认真抓好省、市确定的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使民生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相得益彰。要继续加大村村通工程实施力度,大力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发展”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水平,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要巩固和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要继续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五要更加注重生产发展。要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壮大主导产业,突出“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之路,培育知名品牌,提高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做大做强高效种养殖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农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支持农户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企业与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大规模、优化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要更加注重新型农民的培育。要通过“新型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示范村群众;通过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现代新型农民,不仅是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生产经营型能手,更要是具体现代科学生活观念和卫生习惯的人,否则,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有可能是昙花一现。因此,要继续组织开展“文明进村、新风入户”为主题的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在各村成立“禁赌协会”,加强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创业带头人”等评比。力争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素质,推进农村全面进步。

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长期打算,在发展规划上要有长远眼光,在产业发展上要有长期考虑,在制定目标上要把握关键,在工作开展上要有重点,同时通过全民动员、城乡互动、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的方式,共同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其他相关:

http://www.jgny.net/news/200804/74788.htm

http://www.4oa.com/bggw/sort02902/sort02952/183401.html
某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调查报告

http://www.mianxian.gov.cn/news/view.asp?id=1265
关于率先突破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调查报告

http://info.pingxiang.gov.cn/ecms/www/pxs/b/fpb/2008-12-17/120124.html

http://www.xj-zx.com/Article/diaochabaogao/073007217.html
关于我县新农村建设的调查报告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⑸ 国家扶贫创业基金怎么申请,可以向银行贷款多少普通农民家庭可以吗

国家扶贫创业基金在当地政府与农委申请,这个基金是农发行与农行管理的贷款。这种贷款是小额贷款,贷款额度2000-20000元。普通农民家庭只要有国家扶持项目是可以申请的,应该是低息或免息的。您本人可以去当地政府扶贫办咨询。

根据山东省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对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及反担保等措施。

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信用评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需提供必要的抵押及反担保措施。

(二)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对信誉良好、还款及时的,可申请再次贷款,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年。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超过2年的,只担保不贴息。

(三)对借款人的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合理确定,原则上在贷款基准利率(合同签订之日)上加点不超过3个百分点;对单位的贷款利率,鼓励经办银行执行基准利率,原则上上浮比例不超过20%,最高上浮比例不超过30%。

(5)关于江苏省建立担保基金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到户的调查报告扩展阅读:

申请使用基金的程序如下:

(一)私募征集:按照引导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以非公开方式征集拟与引导基金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

(二)申请:申请人向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方案;

(三)受理: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对申请人资料和方案进行尽职调查,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四)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农业创投机构提出的申请方案和尽职调查报告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的评审结果作为决策依据;

(五)公示:对评审通过的创业投资企业在指定的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无问题的,将材料上报理事会;

(六)决策:理事会根据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评审结果作出决定,并由基金管理机构实施投资方案。

⑹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二、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

(一)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各省级财政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每年要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对省级财政部门的担保基金实施奖补,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奖补机制。中央财政按照各省市小额担保贷款年度新增额的一定比例,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具体奖补政策和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小额担保贷款年度发放回收情况、担保基金的担保绩效等另行制定。
(三)进一步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保证贴息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审核权限下放至各地市级财政部门。各地市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贷款贴息情况报告制度由按月报告改为按季报告。

⑺ 扶贫小额贷款及创业担保贷款无法通过自助渠道端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因

扶贫小额贷款及创业担保贷款由于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贴息,需根据各地区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协议具体情况进行利率转换。具体需要您联系贷款行办理。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⑻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政策有哪些内容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一)广西扶贫小额信贷进入集中还款期,对风险补偿金的启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区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68.93亿元,占贷款余额总量(232.74亿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贫小额信贷33.59万户、152.79亿元,占全年到期贷款的90.44%。部分扶贫小额信贷出现逾期,亟待明确风险补偿金的补偿标准和启用程序。

(二)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指出广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制度不健全。审计发现,某县未按规定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9〕7号)要求广西银保监局和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完善自治区层面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指导县级完善风险补偿制度。

(三)市县及金融机构多次提出调整意见。

随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形势的变化,市县和放贷银行多次要求对原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农〔2017〕58号)进行修改,以合理确定风险补偿比例,并明确风险补偿金的启用程序、损失认定标准等事项。

二、修订的目的

本次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督促相关部门和放贷银行依法依规、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回收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

受上级政策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广西扶贫小额信贷在准入时未能严格审核,贷后管理也不如同类商业贷款严格,如果在最后的回收阶段还不能妥善做好问题授信的清收追偿工作,那必然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因此,通过本次修订,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在2019年全区扶贫小额信贷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工作落实”;督促放贷银行“切实负起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严格做好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放贷银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和回收处置工作。

三、政策依据

(一)《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

(二)《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

(三)《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

(四)《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

(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

(七)《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75号)

(八)《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

(九)《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

(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十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

(十二)《关于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开办发〔2016〕177号)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共三十六条。第一章为总则,说明了《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明确了风险补偿金发放的对象和范围;第二章为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县级风险补偿金管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各单位职责;第三章为风险补偿金的来源和补充,明确了风险补偿金的来源、补充机制和拨付程序;第四章为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明确了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三方共管机制、月报制度和补偿比例;第五章为风险补偿金的启用,明确了损失认定标准、负面清单制度、风险补偿金启用程序和退回机制、业务所需材料等;第六章为风险补偿金绩效考核,明确了考核要求和缓冲机制;第七章为保障和监督,明确了监督机制和问责依据;第八章为附则,明确了文件解释机构以及其他附加条款。

五、需要说明的重点问题

(一)风险补偿金的补偿比例。

从外省的情况看,全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4.3亿元(其中户贷企用2.24亿元),对户贷户用资金补偿比例90%,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不予补偿。截至6月13日,该县4300多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仅启用45万余元。从我区的情况看,自治区扶贫办、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均提出应将风险补偿比例设定为70%,而各市对风险补偿比例的意见不一,百色、河池、梧州、崇左、桂林、来宾、玉林、钦州、防城港等9个市同意风险补偿比例为70%,柳州、贺州两市建议按50%—70%执行,南宁、贵港、北海等3个市建议按50%执行。

为达到既合理分担信贷损失、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又压实放贷银行清收责任、尽量提高贷款回收率的政策目的,综合考虑各方意见以及我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情况,本办法将风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到70%,并保留风险补偿金不实行限额管理的规定。

(二)明确风险补偿金和担保金的区别。

中央各部委相关文件多次强调,不得将风险补偿金混同为担保金使用。风险补偿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是政府为了鼓励相关主体向政策鼓励发展的领域投入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完成特定任务而给予的一种补偿资金。而担保金则是在债务人不按约履行还款责任时需承担偿还义务的资金。两者的性质和会计处理方式均有本质不同。按照上述规定,风险补偿资金不能混同于担保金、不能直接代偿贫困户的逾期贷款。否则,将违反中央文件规定,并会触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红线。因此,在本办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风险补偿金只是对放贷银行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并确认为银行的收入。

(三)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

本办法所称合理损失是指符合扶贫小额信贷经营活动常规情形,剔除了异常因素所致损失之后的贷款损失。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其本意是对金融机构因放宽授信条件而多承担的风险进行补偿。但是,部分放贷银行在放宽授信条件的同时,也放松了贷后管理的力度,导致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步步累加,直至出现不良。因此,对扶贫小额信贷所形成的损失,在考虑进政府力推所带来的准入风险之外,还要考虑放贷银行贷后管理松懈、清收不力的影响和个别搭乘扶贫小额信贷便车违规发放的情形。这部分扶贫小额信贷损失即为不合理损失,由县里根据产生原因和责任划分,自行协调解决。另外,本办法制订了缓冲机制,采取全区各县扶贫小额信贷损失率横向对比和阈值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小额信贷损失率超过10%且高于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平均损失率的县,其新发生的扶贫小额信贷损失暂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四)风险补偿金的启用时间。

风险补偿金是减少放贷银行损失的最后一道关口,以呆账认定金额为基础来计算补偿金额。为鼓励、督促各方加快清收进度、加大清收力度,尽最大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补偿金的启用以完成呆账认定为前提。如果县级清收工作开展顺利,在较短时间内收集整理出完整的证明材料,即可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呆账认定,并申请风险补偿金。此项制度设计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部分单位消极怠工、放慢清收工作、直接拖延至风险补偿金启动时间的现象。

(五)穷尽追索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放贷银行应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查清贷款贫困户或企业名下财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并积极跟进诉讼程序,尽快执行相关财产。上述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贫困户或企业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存款(法律不允许扣划的除外),土地(林地)使用权、相关资源承包权、房产、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车辆、股权、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

(六)怠于行使代位追索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针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而言,贫困户未使用贷款且不具偿还能力,企业从贫困户处获得资金而对贫困户负有债务,且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专属债权。这一情形,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放贷银行可依此项规定直接向法院起诉企业,并将贫困户列为证人或第三人。如果放贷银行怠于行使代位权进行追索,错失清收时机,致使企业转移财产,造成贷款损失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七)用扶贫小额信贷承接问题授信。

用扶贫小额信贷承接问题授信是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时,企业存在资不抵债、征信逾期,或是企业原来的贷款因违法违规被要求收回等情形。这种情况属于非正常发放的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由县级协调解决。

(八)对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部分的解决途径。

本办法明确规定,由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放贷银行对因不正常、不合理发放而造成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成因分析、责任划定和组织协调,以确定政银分担比例。这部分扶贫小额信贷的补偿不受本办法约束,不得使用风险补偿金,由县级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保障各方合理诉求、维护脱贫攻坚大局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补偿方案。

(九)其他相关问题。

1.本办法第四条所提“符合条件”指的是发放了扶贫小额信贷且不存在违法违规发放的情形,侧重点在于不存在违法违规发放的问题。

2.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是指放贷银行依照相关规定将进行债权转让,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单户债权转让、批量不良转让、不良资产证券化、基金方式进行不良贷款转让等方式。市场化方式进行不良贷款处置后,放贷银行即可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进行呆账认定,并完成风险补偿和呆账核销等工作。

3.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在与县里首次开展合作前,以正式文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准入。自治区财政厅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列入准入名单。自治区财政厅将定期向社会公告准入名单,并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⑼ 农村小额信贷的调查报告的提纲

整贷零还的激励机制 贫困农户每户每年贷款1000~3000元,当年还清,连续承贷3~5年。还款有周还制、旬还制、双周制、半月制、月还制。

这种机制使贫困户产生了一种自觉按期还款的内在压力和动力,使之千方百计寻找增加收入的途径,保证了信贷资金的高回收率和高

回报率。同时,也是一种零钱换整钱、小钱换大钱、老母鸡换大黄牛的好途径。

小组联保的互助机制 小组联保是体现合作性质的基本制度。通过借贷互保,将分散的农民和农户组织起来,更重要的是,在贫困农户没有抵押品、又没有人愿意为其担保的情况下,确立了一种贷款信誉互保的方式。联保小组是由居住相近、产业相关、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5户社员自愿组成,可视具体情况增减至4~7户,小组成员之间签订联保互助合同,实行互帮、互督、互助、互保制度。

中心会议的约束机制 这是扶贫社定期召开的会议,也是2~3个联保小组的共同会议,一般每月开一两次。其主要内容是督促贷款者按期还款,并进行技术培训,交流经验,传递信息等。

三线管理方式

陕西商洛地区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实行政府、农业银行、扶贫合作社三方共同管理的方式,称为“三线管理”。三位一体,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政府规划到户 政府制定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协调各方面关系,引导和指导小额信贷工作。

农行直贷到户 小额信贷的资金由农行投放,农行是扶贫到户资金的法定债权人,基层农行与贫困户直接签订贷款合同,这是小额信贷规范发展的基本保证。

农行小额信贷管理有四个层次:地区分行扶贫开发信贷部、县(市)支行扶贫开发信贷部、营业所扶贫组和派驻乡镇的信贷组。

扶贫社服务到户 商洛地区的扶贫社有五级组织:地区扶贫联社、县(市)扶贫社、乡镇扶贫分社、村扶贫中心和贷户联保小组。

作为小额信贷的中介组织,地、县扶贫社是全民事业单位,经费列财政预算,是党政部门的参谋,是农行的帮手,负责小额信贷的组织管理。

资金双向循环

小额信贷实行资金双向循环运行的办法,就是自上而下地下达计划和发放贷款;自下而上地申报项目、回收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的农村小额信贷问题现在状况:
1994年,小额信贷的GB模式被引入我国农村。起初,只是国际援助机构和国内NGO②针对我国政1986年开始的农村扶贫贴息贷款计划③中存在的问题④而进行的一种尝试。因其成效显著,1996年受到政府重视,进入以政府扶贫为导向的发展阶段,⑤2000年以来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始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我国小额信贷开始进入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导向的发展阶段。⑥目前基本形成了外国援助机构有期限的小额信贷项目;政府用扶贫贴息贷款实施的小额信贷项目;专业性NGO的小额信贷项目;政府要求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施的小额信贷;慈善性或非盈利性的试验性的小额信贷项目等五种模式。
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可以概括为:
1、所有小额信贷几乎都直接模仿了孟加拉的GB模式,在贫困地区面对贫困农户,一些项目强调了以妇女为对象来实施,但未能有效地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一些联保和贷款小组的制度留于形式,在整体上也未形成孟加拉式的小额信贷体系化,而且几乎所有小额信贷计划都是以具有期限性的项目为基础,依赖财政或国内外的援助进行贴息而设计的,没有确立可持续发展宗旨,一旦离开财政或国际援助项目的支持就难以维持,缺乏持续发展能力。虽然,近年来开始注意小额信贷项目的持续发展问题,但还没有任何一个项目能实现金融持续。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一直被作为一种扶贫方式,而非特殊的金融形式看待,缺乏专门针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实践中,国际援助机构和国内NGO是先导,GB模式具有领导地位,政府是主导,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直接实施的小额信贷是主体。政府主导的,由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直接实施的正规金融小额信贷,虽然起步晚,但由于具有正规制度保障和合理规章与政策环境的优势,发展很快,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主体。而NGO或其他小额信贷仍处于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和建立制度及方法实验平台的阶段,不仅覆盖面相当窄,而且机构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而非央行批准设立,存在合法性和缺少统一规范与有效监管问题,大多游移在金融监管之外。
3、与国际上普遍通过适当提高利率,来排除非小额信贷对象贷款人的做法不同,我国政府一般规定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利率。实践中,其实际利率差别很大,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小额信贷大多是贴息或无息的小额贷款,而其逾期90天的拖欠率高达50%~70%。NGO等小额信贷利率高于央行规定利率,但低于农村高利贷,而其还款率一直保持在90% 以上。因此,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小额信贷,在理论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具有金融属性的小额信贷。此外,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贷款资产回报率低,我国最好的小额信贷项目最多只能获得7%~ 9%的资产回报率,远低于国际标准,而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资产回报率则只有2%。
4、政府和农业银行共管的正规金融小额信贷存在政策属性和商业经营的体制性矛盾,责、权、利关系模糊,经营成本高,贷款回收率低。农村信用社和农行以自身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在地方政府支持下进行的小额信贷,④虽然还贷率较好,但管理和经营水平以及资产质量不高,小额信贷被非小额信贷对象贷款人以各种名义挪用的现象十分普遍。
5、小额信贷机构服务规模小。一是贷款余额规模非常小,虽然,在理论上最高每户可申请3000元,但实际上只有500~800元。二是覆盖范围小,除政府主导的能覆盖所有贫困乡镇外,其他小额信贷一般最多服务10个乡镇,约5000名经常性用户。

中国的农村小额信贷未来前景:
1、必须认识到小额信贷不仅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更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形式。应参照国际经验,统一规范,调整小额信贷机构的认定标准和方式,在提高项目型小额信贷可持续性的基础上,逐步将其转化为机构型小额信贷,以法律形式保证其金融合法性和规范性,并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构造以GB模式为基础的小额信贷体系。
2、坚持以市场为基础,减少政府干预,区分政府扶贫与小额信贷的功能,将小额信贷从单一的扶贫中解放出来,逐步提高NGO小额信贷比重,允许小额信贷机构在法律监管下自由决定利率,取消政府的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为其从金融市场获得资金创造条件,发挥扶贫政策的诱导性功能,引导各种小额信贷机构实行商业经营,实现政府扶贫与小额信贷经营的分工与协调。
3、将贷款支持和技术服务相结合,实现扶贫、高还贷率和机构持续发展三者的协调。为小额信贷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加强交流、合作与人员培训,不断提高

⑽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10)关于江苏省建立担保基金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到户的调查报告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阅读全文

与关于江苏省建立担保基金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到户的调查报告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香港网上小额贷款 浏览:929
无工作可以在农和贷款吗 浏览:318
就业局创业贷款担保人 浏览:731
父母名字的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浏览:653
株洲公积金贷款资料 浏览:813
网上简单贷款 浏览:577
个税住房贷款可以一个人全扣 浏览:899
企业中长期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浏览:541
按揭房抵押再贷款能贷多少年 浏览:391
农村人贷款好贷吗 浏览:109
可以用老婆的手机号贷款吗 浏览:142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 浏览:135
打电话手机银行贷款 浏览:527
农村信用社贷款最高利息是多少钱 浏览:414
干小额贷款怎么干 浏览:30
南昌民间小额贷款 浏览:28
上海公积金办理异地还贷款买房 浏览:534
上海五色土抵押贷款顾问有限公司 浏览:40
小额分期大的贷款是真的吗 浏览:476
常州首套房组合贷款利率 浏览: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