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银行贷款担保问题
给别人担保如果借款人还不上担保人耍代还
3. 关于银行商业贷款担保人
首先银行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冻结借款人和担保人账户,担保人和借款人同样责任,无论谁账户上有资金都会划去偿还贷款。
4. 关于银行贷款担保问题。帮忙回答下
解铃还需系铃人。虽然你担保已经超过3年,中间没有人要你代偿14万借款,从民事法律时效看,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担保合同已经失效,你可以不用为这笔贷款代偿,但是你现在已经有了不良信用记录,肯定是当年贷款银行对于此笔贷款对有关当事人作出的信用记录和追索。你要想恢复你的信用,就要去当年贷款14万的银行,问清楚14万元的还款情况,如果银行已经收回部分,其余的已经做了坏账处理,你可以要求代为清偿,条件是让银行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把你的不良记录消除。如果银行分文未收回,全部做为坏账处理了,你要考虑是替别人代偿全部贷款和利息后,恢复信用;还是不去理了,今生今世也不和银行打交道了;还是你去银行代偿后,恢复信用后,再找原来的借款人去追偿;这些都要你自己做决定。
5. 给人银行贷款做担保一般期限多长
实际生活中,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关于担保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是: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由此可见,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但若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 关于一些银行贷款担保的疑问
担保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公司担保是用公司的资产作担保。个人担保是用个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你姑父还不上,你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银行可以要求你爸还款,直至还清为止,这当然会连累你爸的家庭。如果你姑父贷款程序、手续完备,提供贷款资料真实,你爸所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如果你姑父的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骗贷,提供虚假信息等),而你爸又参于并知情,这可能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