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替别人担保在小额贷款公司借了一笔钱,现在借钱的人无力偿还,我是不是要替他还
看当时合同怎么签的,一般清偿原则是你拍卖他的抵押品,如果拍卖后还不足偿还或者无法拍卖的抵押品,那剩余部分就得你还了
❷ 担保小额贷款如果到期不还担保人有什么后果啊
担保人在借款人无法联系或者无法还款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及还款的义务的
❸ 小额贷款担保人不知情贷款人还不起钱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作为担保人在担保协议上签了字,一旦借款人不还钱,那需要担保人还款或者催促借款人还款的。
❹ 我给亲属做小额贷款担保,他还不上了,我自己还有贷款,能否影响我自己还贷
你亲属还不上了,首先就是你代偿,如果你不代偿,以后会影响到你的贷款发放
❺ 我在小额贷款公司借了点高利贷,一直没还会怎样
借了高利贷一直没还会被催收。还有可能被放贷的人起诉,那这是最好的,因为你只用承担24%以为的利息。如果收到人身威胁或骚扰,可以选择报警。
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1、高利贷是指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对于超出的部分,贷款者不需要偿还,法律是不支付的。
2、对未超出36%的利息,贷款者要偿还,这部分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3、如果贷款者对合法部分利息和本金不偿还的,就会构成贷款违约,对方是可以起诉贷款人的。
4、如果贷款人无力一次性清偿贷款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清偿合法的贷款和利息。
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5)在小额贷款做担保借款人没还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❻ 贷款人不还钱,我身为担保人如何维权
1、重大疾病不算贷款还不了的重要关联,对本案影响较小! 另外“贷款时,同事为了能让贷款贷下来,与我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大致意思是如果到期他朋友没有及时还款,则由同事一人承担涉及的所有费用。”说明什么,你知道担保最后不还的后果,你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银行没有义务向你说明担保人的注意事项,你都做了,就要知道担保的后果,否则你做什么担保啊! 你当然有权知道贷款的去向,你可以通过法律来经行!
2、现在的情况就是你同事不愿意出头,所以你现在协商不了的!只要你同事或贷款人把款还了,不就没有起诉的事情了吗??? 所以你这条行不通!
3、不能进行起诉,因为没有执行的话,对你就没有形成损害,你起诉什么????
4、现在你最好的方式就是等法院判决后,你同事和贷款人不还款,要求你还款并履行了的话。你必须先把款立马还上! 然后你起诉贷款人及你同事,你跟同事不是还有合同吗????一起提交就好了!
5、你已经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你,就要为你的担保行为负责任。若是你同事和贷款人不还,你必须要还,只要起诉,你必输。
6、你也可以在法院的时候一起反起诉!
7、不能回避问题! 另外真是重大疾病,我觉得3万块钱救1个人,还有认清一个人!我觉得你自己斟酌!
❼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