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太原市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房企阶段性担保不再缴纳保证金
12月6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为其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同时,该《通知》还对“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相关事项做出详细说明。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营商环境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方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晋建房字[2021]103号),现将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合作,为其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购房业主提供担保的,需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主动与公积金中心协商确定作为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额度,并签订《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
三、“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从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中扣留。
四、“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管理期限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公积金中心签署《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后,且公积金中心为其购房业主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至公积金贷款对应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办结之日终止。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保借款人有违约的,公积金中心可按照《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约定条款中委托市房产管理局使用“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办理公积金贷款代偿,不足部分由开发企业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解决。
六、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前与公积金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121年11月22日
B. 太原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 不再缴纳担保保证金
12月6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今后开发商为购房者提供公积金贷款保证,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开发商给业主公积金担保更方便了。
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为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之前,开发企业为购房业主担保,需要缴纳总贷款额的5%作为保证金。新规定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购房业主提供担保的,只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主动与公积金中心协商,确定作为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额度,并签订《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其中,“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资金从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中。这一做法,减轻了开发商的资金负担。
来源:太原日报
C. 公积金贷款买房,还需要做房屋评估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交房屋评估费的。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分别如下:
一、一手房
根据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
4、交易费3/平方;
5、工本费80元,(工本印花税5元);
6、抵押登记费120元。
二、二手房
评估价、面积等情况交税费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8、抵押登记费120元。
D. 太原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汇缴覆盖广 提取更便捷
2021年,太原市公积金用户及汇缴覆盖范围扩大,用户办理全年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事宜更加便捷。近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进入新年之后,有关公积金的新政及使用问题仍然受到众多用户的关注。为此,记者采访了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大家广泛关注咨询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详细解答——
A汇缴:灵活就业人员将能自助缴存公积金
2018年,太原市开通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业务,方便了无数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使用需求,公积金覆盖面及汇缴范围在不断扩大。
为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政策优惠,实现住有所居,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于2022年3月底前启动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直接自助服务窗口。
该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建立自由职业者和小微企业创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平台,上述人士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一般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提取使用权益,满足自由职业者和小微企业创业者住房消费需求。此项措施意味着,缴纳公积金不再只是单位上班人员的福利了,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样享受住房福利,在购房时可以享受比商业贷款低得多的利息。
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人停缴后,如果住房公积金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的,可以比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8]44号)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柜台提取业务申请资料的通知》(并公积金[2019]46号)的规定,通过柜面或“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
此外,关于汇缴方面,市民询问最多的还包括: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及缴存情况。对此,工作人员表示,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任一分理处/管理部柜面进行查询;职工也可以通过拨打12329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查询账户余额。
B 提取:异地购房咋用太原公积金?
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太原市的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可以提供购房权证(原件)(法定购房权证的登记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之后;“购房权证”是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各类住房的法定购房凭证);购房发票(或者收据)(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购房地一致的户籍凭证(或者配偶在购房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原件,缴存凭证可以是纸质版,也可以通过缴存城市中心的网厅、APP等渠道获取);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地与购房地不一致或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一类卡/折(原件)。这些资料准备齐全后便可办理提取。
如果购买的这套异地住房是按揭房,公积金还可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据悉,缴存职工或配偶在异地办理了住房贷款,且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2个月以上,公积金即可用来提取并偿还本息。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提取日之前12个月内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一类卡/折(原件)。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贷款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需与上次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12个月。
目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通过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实现对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应用,缴存职工(房屋所有权人)在省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信息完整准确,持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通过下载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APP,“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路”进行自助申请提取办理。
C贷款:公积金贷款如何担保及解除?
有缴存职工关心“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以及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缴存职工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为了确保担保有效、资金安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保证人有一定要求。保证人中至少有一名保证人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另一名保证人为其它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该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各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须在该中心信息系统内正常缴存;在保证期间各保证人自愿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各保证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不得低于借款人借款总额的10%;各保证人预计剩余缴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
在担保人解除方面,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证合同》约定,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或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前,不能解除担保人的阶段性保证。故在保证人提供保证期间,除结清贷款、办理抵押外,不可以替换担保人。
此外,不少市民反映关于贷款发放时间较长的原因。工作人员解释,由于住房公积金长期放贷额度大、贷款用户多,自2017年3月起,太原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实行个人贷款轮候发放制。个人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流程仍按原规定时限办理,贷款发放按贷款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并收到日期先后排序轮候,同日收到的按贷款合同号先后顺序排序轮候。各分理处会在办事大厅醒目位置公布每月轮候情况。
对于退役军人在太原市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役时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来源:山西晚报
E. 防范风险 太原市两部门联手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
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开发商阶段性担保的时代开启了新篇章。近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通知并执行,今后,监管部门针对开发商将建立“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制度,防止购房业主违约断供带来损失。同时,该通知向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批准即代表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结束。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获批的公积金贷款断供,就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作为服务普通职工购房的对等缴存资金储蓄,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较商贷压力小很多。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针对上述风险,为了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营商环境,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方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范公积金贷款开发商担保行为的通知干货满满。首先,明确了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合作,为其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这大大减轻了房企资金成本。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购房业主提供担保的,需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主动与公积金中心协商确定作为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额度,并签订《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从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中扣留。
“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管理期限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公积金中心签署《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后,且公积金中心为其购房业主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至公积金贷款对应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办结之日终止。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保借款人有违约的,公积金中心可按照《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约定条款中委托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使用“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金额办理公积金贷款代偿,不足部分由开发企业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解决。
该通知从9月18日开始执行,之前与公积金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据悉,开发企业可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有三种:1.传真:03516851678;2.邮箱:[email protected];邮递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文兴路63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时间截至9月30日。
来源:山西晚报
F.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房产评估费吗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只要是有正规发票的,这个费用就是合理的,而且办理公积金贷款,确实需要房产评估公司的评估作为贷款参考的。
一、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最高贷款年限30年。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G. 太原放开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 且无户籍限制
目前,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外地购房或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到太原购房,都可以从该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为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福利性,方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自由流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早在2012年底就开通了异地贷款。
目前,该中心异地贷款支持的购房行为包括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和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太原市购房两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在太原市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异地购房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提供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只要材料齐备,一般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贷款审批。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六种贷款担保方式,分别是房产抵押、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加房产抵押、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质押担保和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购房者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担保方式都可以办理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执行的利率为5年期以下为4.0%,5年期以上为4.5%;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基准金利率则为6.55%,因此太原市此次放开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可以大大减轻异地购房者的负担。
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由于地区不同,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略有差别,因此在办理贷款时应提前向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理处咨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