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借款人不还钱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向担保人要钱
法律分析:借款人不还钱可以起诉担保人。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⑵ 担保人能不能起诉借款人
能,但是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2、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期间。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须主观上没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⑶ 借款人如果不能偿还债务,能起诉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如果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直接起诉,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的,要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力还款,才能起诉担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⑷ 担保人可不可以起诉借款人
一、担保人可不可以起诉借款人
1、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做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
做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5、能履行担保义务。
三、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什么
1、免责;
2、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
5、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⑸ 如果我为别人的贷款担保而不偿还,我可以起诉他吗
如果你已经替他偿还了贷款金额,此时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支付偿债金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只有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保证人才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在进行追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保证人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只能以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范围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3)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也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保证人应当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及时行使追偿权。
如果你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对方没有向你偿还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追偿权之诉,要求对方支付偿债金额。
⑹ 担保人能起诉贷款人吗
可以,“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拓展资料: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在不清楚对方背景或是对对方不够信赖的情况下,不能够贸然的去当别人的担保人,要是贸然的当别人的担保人,只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对于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偿还贷款的具体法律要求你不清楚,就应该找华律网律师来提供协助。
⑺ 借款人不还钱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般保证人,那么债权人不可以仅起诉保证人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么直接起诉债务人,要么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通常来说,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是连带保证,则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⑻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偿还贷款吗
法律分析:担保人是可以起诉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的债务,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债权人、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⑼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法律分析: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可以起诉。如果到期贷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贷款之后,再向贷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⑽ 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没有能力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任意起诉的,双方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