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义乌的宅基地可以银行贷款抵押
需要和贷款银行确认,招行接受产品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以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具体农民房/拆迁房/自建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等能否申请贷款,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咨询。
B. 不动产权证是否可以抵押贷款
不动产权证一般可以抵押贷款,具体根据不动产性质确定,下列不动产除外:权属有争议的不动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动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不动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C. 义乌宅基地贷款找哪个银行
义乌农商行
义乌农商行发放全国首笔农房宅基地抵押贷款。义乌农商银行董事长朱云峰说,季建中用自己的农村宅基地作抵押获得贷款,标志着义乌宅基地改革试点取得了关键性突破,也标志着农村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农民住房财产权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D. 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动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你好,新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动产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因为已经确权了,可以用确权证书作为抵押物,然后办理贷款就可以了。
E. 不动产登记证明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不动产登记证证可以抵押贷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F. 农村不动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满足抵押贷款条件。
法律依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指改变宅基所权性质前提农民住房所权及所占宅基使用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称贷款)向符合条件农民住房所(称借款)发放、约定期限内本付息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
第四条 借款农民住房所权及所占宅基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应同符合条件:
(一) 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记录(二) 用于抵押房屋所权及宅基使用权没权属争议依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拆迁范围(三) 除用于抵押农民住房外借款应其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 所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使用权随农民住房并抵押及处置农民住房抵押应取其共书面同意。
G. 农村不动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满足抵押贷款条件。
法律依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
第二条 本办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指改变宅基所权性质前提农民住房所权及所占宅基使用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称贷款)向符合条件农民住房所(称借款)发放、约定期限内本付息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
第四条 借款农民住房所权及所占宅基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应同符合条件:
(一) 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记录(二) 用于抵押房屋所权及宅基使用权没权属争议依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拆迁范围(三) 除用于抵押农民住房外借款应其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 所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使用权随农民住房并抵押及处置农民住房抵押应取其共书面同意。
H. 农村宅基地房子怎么做抵押贷款,有不动产证的
乔先生咨询: 我是一名农民。前几年,我搞养殖业赚了一些钱,由于观念问题,就将赚的钱都花在了建房上,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了一幢三层楼房。 最近,我想扩大养殖规模,就找信用社贷款。信用社要我提供担保,我提出用楼房抵押,可信用社说不行,接受农村房屋抵押他们要面临很大的风险。我想咨询一下: 一、按照《担保法》规定,能否用农村房屋和宅基地设定抵押? 二、信用社说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他们面临的风险太大,这是为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你的咨询,解答如下: 一、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由于《担保法》禁止用农村宅基地设定抵押,因此,有人认为,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宅基地不可能分离,当然也不能抵押。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 二、信用社所说的很大风险是存在的。 按照上述规定,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就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而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一种浪费。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另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这样,农村房屋的买卖对象就十分狭窄。基于以上实际情况和规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这也无可厚非。因此,建议你向信用社提供房屋以外的其他担保。 三、以上建议,供你参考。 凯安律师事务所 潘家永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