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潍坊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一般来说最多30万
② 潍坊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应视个人收入以及信用情况而定,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2018年8月20日起按以下政策执行)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以下四项中的最低值确定:
(一)不得超过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高额度,同时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借款人及配偶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维持现有贷款额度的规定不变。
2、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当个贷率低于80%且持续3个月以上时,恢复与首次贷款相同的额度;当个贷率接近90%,贷款开始实施轮候且持续3个月以上时,在目前首次贷款额度规定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
借款人单方(含单身)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现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首次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
2、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单方缴存首次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当个贷率低于80%且持续3个月以上时,恢复与首次贷款相同的额度。当个贷率接近90%,贷款开始实施轮候且持续3个月以上恢复在单方缴存首次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
(二)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申请时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
购房合同中共有权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人的,按借款人所占房屋价值扣除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为最大贷款额度(有具体比例分割的按具体比例分割,无具体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三)按借款人申请时夫妻双方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夫妻双方单方(含单身)缴存的,按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
可计算贷款额度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确定:
1、借款人及配偶需连续正常缴存12(含)个月以上账户的余额可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2、借款人的配偶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不合并计算余额;但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可用于合并计算;
3、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有存在补缴行为是否认定连续缴存,按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
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类贷款月还款额+消费类贷款月还款额+担保类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50%或40%。
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以信息管理系统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双方的缴存基数合并计算,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婚的,以借款人本人缴存基数加配偶的月收入计算(配偶的月收入统一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单身的仅以借款人本人的缴存基数计算。
借款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内的首套房且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按比例缴纳、贷款期限达到最大可贷年限、申请前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因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规定比例计算可贷额度不足25万元的,贷款额度上限按照25万元确定。
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因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规定比例计算可贷额度不足20万元的,贷款额度上限按照20万元确定。
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进行认定,由系统自动计算完成。
1、借款人及配偶均在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论配偶是否连续缴存满12(含)个月,可合并计算认定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
2、除单位在每年基数调整月份正常调整之外,缴存基数在申请贷款前临时调整的,按申请当月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基数计算。
3、借款人在本地缴存,配偶在我市未缴存公积金的按照单方缴存认定,配偶月收入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申请异地贷款的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载明的缴存基数认定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
最终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按照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单方缴存,借款人的缴存比例确定的额度上限;所购房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首次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上限中的最低值确定。
(2)潍坊公积金还贷款最低余额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③ 个人公积金贷款对账户里的余额有要求吗
1.公积金贷款对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有要求的,账户余额是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要素之一。根据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人要保证公积金账户内至少要有6个月以上的缴存余额,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流程 1、测算贷款额度和期限 如果购房者想要通过公积金贷款,那么购房者首先就应该去和开发商或者是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清楚公积金办理的相关事宜,并且可以测算一下自己可以贷款的额度以及贷款的期限。 2、提出贷款申请 在购房者确定自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向可以承办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提出贷款的申请,并提供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3、签约 当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通过之后,那么购房者就需要去公积金办事大厅签订借款借款合同等。 4、办理手续 在购房者把贷款的合同签订好了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放款 等到购房者把以上的流程全部都操作完成之后,那么贷款承办银行就会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 1、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计算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x倍数(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2、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 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贷款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注: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④ 公积金贷款30万,账户余额最低不得低于多少
这个贷多少倍是当地公积金中心制定的政策,重庆地区是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40万,贷30万的话,余额不能低于1.2万。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已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规模的楼盘购买在建住房;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的自筹资金;
(六)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七)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个人办理步骤
⑤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余额是多少我不想全部还完。
最低保留帐户中不少于2个月的余额。
⑥ 住房公积金 最低还款额是怎么计算
没有最低还款额,一般是以合同签订的还款额度还款。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 =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还贷能力系数40% ㄧ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 ] × 12(月)× 贷款年限。
其中月工资总额 = 公积金月缴额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 = 房屋价格 × 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放款的8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贷款额度 = 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 20
(6)潍坊公积金还贷款最低余额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